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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会2威尼斯修改器(权力的游戏:乔佛里唯一长脑子的时刻,提出的建议远胜龙妈)

导读行会2威尼斯修改器文章列表:1、权力的游戏:乔佛里唯一长脑子的时刻,提出的建议远胜龙妈2、陈志武:儒家排斥市场吗?3、欧洲假发史:为什么直到今天,英国法官还佩戴假发?4、达·芬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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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会2威尼斯修改器(权力的游戏:乔佛里唯一长脑子的时刻,提出的建议远胜龙妈)

权力的游戏:乔佛里唯一长脑子的时刻,提出的建议远胜龙妈

《权力的游戏》在没有龙出现的时候,它有着马基雅维利的风格,而当有龙出现的时候,它是低魔世界,是一部魔幻史诗。

权游中有很多有意思的设定,比如冰与火,夜王与光之王,坦格利安家族会喷火的龙,史塔克家族的冰原狼,都是一种冰与火力量的对立。

国王、骑士团、龙的组合真的是一个奇妙的设定,在《权力的游戏》中龙在冷兵器时代就象是一种更高阶的火箭炮装备,七国贵族无人能及,所以坦格里安能维持其强势的统治。而因为有龙这样一件大杀器,更团结了一大批忠诚而又勇敢的骑士守卫在国王身边。而在现实世界里,恰恰是火药革命的出现,才加速了骑士制度的瓦解,使得中世纪的欧洲从封建社会逐渐步入新的君主国时代。

在第一季中,乔佛里提出一个设想:要建立一支自己的军队,进行中央集权。认为维特斯洛大陆对领主们下放了太多的权力。

这是乔佛里唯一长了脑子的时刻。甚至比丹妮莉丝后来跟提利昂说这些大家族不过是同一车轮上的辐条,她要打破这车轮的想法更为清晰和实际。

因为这时候的乔佛里也不过十三岁左右的年纪。

只可惜一直教导他的是瑟曦,而瑟曦无法看得更远,如果他能够从心里尊重他的舅舅,又能多读几本书,和提利昂能坐下来聊聊这个想法的话,他或许会得到完全不同的建议。

也许就能象少年康熙那样有一个远大的志向,用几十年的时间去做一件大事。或者是另一个路易十四。

乔佛里长着一张欠揍的脸,但这个提议确实有着相当的前瞻性。

因为欧洲直到15世纪后才开始拥有了常备军。英国和法国才开始了中央集权。

“为了避免灾难的降临,人们把自己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祈祷上帝的人,第二类是经商、种田的人,第三类是为了保护前两类人,使之免受不公和伤害而产生的骑士”

这句来自法王腓力六世大臣的话基本可以描绘出中世纪西方社会的基本划分:教士、劳动者、骑士。这三个阶层所对应的又是三种制度:封建制度、采邑制度和教会。

封建制度是一种政体,在这一政体中,封建领主和封臣之间的契约取代了国家权力。封臣向领主效忠,领主向封臣提供封地并保护他们。而战争时期,一旦领主号召,封臣则要马上要领兵跟随领主作战。在没有战争的年份,封臣们一般每年服一次兵役,每次约40天。

但这种制度的缺陷在于,一旦领主的后人比较软弱无能,那么这些封臣们的土地实际已经成为私产,当领主不够强势,封臣们就会开始抢夺封地,而领主却无力解决。在原著中,泰温父亲就是这样,手下封臣的争地纠纷无力解决,导致兰尼斯特家族被很多封臣无视,直到泰温这一强权人物掌家之后才扭转局面。

而佛雷家族的老佛雷虽然是徒利家族的封臣,但在战争时期,老佛雷也不是次次都出兵,总要在大势已定之后才会响应,所以被称为“迟到的佛雷”。

大领主正当合法的权益都是来自于王权,所以,这些大领主们都会小心的选择一位合适的国王,即使他们无意尊重这位国王的统治权。

一旦外部战争告一段落,当外国的侵略和威胁暂时停止时,国王们就开始维护自己的权利,开始建立强大的君主国。在中世纪长达几个世纪中,国王与贵族之间的斗争就是西方政治史的实质。

西方多元化社会的组成部分:一个不受皇帝支配的独立教会,代替皇权的封建君主和领主,采邑制度下自给自足的乡村经济,还有以城市为根据地,反对贵族、高级教士、最终反对君主的新兴的商人阶层。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商人阶层的兴起,10世纪时,虽然欧洲各处都有商人,但他们经营的大多数是奢侈品,专为贵族阶层消费的服务,比如剧中小玫瑰的婚礼,老玫瑰发动所有人去寻找最为夺目和名贵的首饰。维斯特洛的贵族老爷、小姐、夫人们又特别喜欢奢侈品,布拉佛斯的贸易来往频繁。

但是到了14世纪,商人们交易的货物已经从奢侈品涵盖了日用品,有英格兰的原羊毛,佛兰德用英格兰羊毛制成的毛织品,德国的铁和木材,斯拉夫地区的毛皮,西班牙的皮革和钢。而在剧中洋葱骑士之前也是走私贩卖起家的。布拉佛斯、潘托斯到处都是商人从各个城邦收集来的货物进行交易。

中世纪商业的巨大发展,对整个社会结构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城市作为贸易和行政中心,开始慢慢的出现。尤其是意大利的威尼斯、那不勒斯、阿马尔菲都成了重要的商业中心。

在这些城市里,最令人向往的是机会和自由。当时的惯例是,当一个农奴逃到城市 ,只要他在城市居住了一年零一天,并且没有被捉回去,他便成为了自由人。

所以,城市更吸引了很多农奴,因为这里有着自由的空气。而廉价又充足的劳动力又促进了商业的发展。当商人成为市民,为了保护自身权益,他们大多见多识广,更加自信和独立,他们开始要求权利。在当时的欧洲,商人们不仅财富上有所增长,并且在稳步的取得政治权力。

他们成为伦敦的市长,德意志帝国自由市的参议员,荷兰的州长。这样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关系意味着国家更加重视商人的利益以及为后来的海外冒险事业铺路。

而欧洲的君主们在教皇、贵族之间不断争夺权力的时候,他们开始与新兴商人阶层有了非正式联盟。商人阶层为君主们提供财政上的支持,还分担了相当一部份管理职能,他们充当国王的内侍、监工、帐目保管人,皇家造币厂经理。而作为回报,君主们向他们提供保护,反对大领主和主教们的频繁战争和不合情理的要求。并且为了商人利益考虑,还废除了自治的地方当局一些杂乱模式。到了15世纪时,这些君主国大致包括了今天的英国、法国、葡萄牙以及部份西班牙的领土。

而在意大利,庞大的商人家族不仅控制了贸易和制造业,还开始控制政治事务;他们对威尼斯、热那亚、佛罗伦萨、米兰之类的繁华城市起到了决定性的影响。比如美第奇家族就是文艺复兴时期多位艺术家和作家的资助者,这些商业家族的需要、私利和爱好深刻影响了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复兴。

比如德国的富格尔家族花钱买了两个教皇的皇冠,马克西米安一世和卡洛斯一世(就是后来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都是在富格尔家族的资助下才戴上了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冠。

欧洲商人的地位和权利,在当时的欧亚大陆上是独一无二的。在欧洲以外,商人根本没有机会上升到当权者的地位。《权力的游戏》中出身底层的瓦利斯和伊利里欧从小偷一步步成为了专业的情报贩子,他们贩卖的不是货物,而是情报。后来瓦利斯去了维特斯洛当了情报总管,而伊利里欧则成为了自由城邦潘托斯的总督,当进入权力圈子后,这两人又联手开始了一步大棋,暗中扶持坦格利安家族的遗孤,开始渗透更深的政治权力。

在中世纪,当时的商人可以说服他们的国王向他们颁发皇家特许状,准许他们在一个单独的城镇内联合起来,这种城镇有权充当社团,有权用自己的社团印章签订协议,皇家特许状还准行商人和工匠组织行会;包括对产品标准、价格和工作时间的规定。所以,城市不再受封建法律的制约,而是一种新的社会成份。

甚至在某些地区,一批批城市组合起来形成联盟,比如1350年,波罗的海沿海岸的不来梅、吕贝克等90个城市组成了汉萨同盟,反对海盗,竭力主张在外国的商业特权,几乎垄断了北欧的贸易。

并不是说这些商人就不曾受到过盘剥和欺负,在同时期印度和其他国家的商人一样,他们也受到过勒索、货物被偷掉,财产也会被没收,但因为欧洲的多元化,总有一些领主和君主愿意容忍商人和他们的行为。当一个地方加重了对商人的税收,那么这条贸易路线就会转移到别的地方去,未来的地方收入也就完了。没人会一直把下金蛋的鸡杀掉。

因为贸易的频繁和长距离的运输,促进了证券交换、贷款制度和国与国之间银行业务的发展,商业贷款和保险证券的存在,又让经济有了基本可预测性。《权力的游戏》中让我们也见识到了布拉佛斯钢铁银行的规模和实力。

就这样欧洲大部分国家逐渐的、不同程度的和市场经济发生了共存共荣的关系,并为之提供了良好的国内秩序和公正的法律制度。

正如亚当斯密所说:要使一个国家从最低级的野蛮主义上升到最高程度的繁荣昌盛,并不需要多少别的条件,只需要和平、低税和宽容的司法”

即使经历了黑暗的中世纪,曾经落后于东方大国的西欧,开始了快速且强势的崛起。

陈志武:儒家排斥市场吗?

金融在中国出现得很早,比如,货币至少可以追溯到商代,纸币出现在宋代,早在《周礼》中就谈到泉府做一些跨期放贷等,这说明中国社会在近三千年前就接触甚至熟悉初级形式的金融。但是,在后来的两千多年里,金融没有太大进步,证券等更先进的金融业态要到19世纪中后期洋务运动时才由西方人带进来。到如今,我们还在摸索大众资本市场的发展路径。

相比之下,在西方的古罗马,最早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世纪至公元2世纪,就有了早期版本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票交易也有发生。与此相关的是,在公元200年左右,一个叫Ulpian的罗马人就推出了人类寿命预期表,标识出30岁的人大概还能活多少年、31岁的能活多少年,等等。当时推出寿命预期表是为了交易人寿保险等金融产品,是为这些保险产品定价而推出的。这些都说明,西方的金融当时就已经有了相当多的发展。当然,公元5世纪,罗马帝国崩溃,欧洲进入中世纪,金融的发展历程被中断。可是,到了13世纪,在威尼斯、佛罗伦萨等城邦,金融重新复兴,尤其是为了支持城邦政府负债,大众化的公债证券市场被推出来,到文艺复兴时期已经发展出相当规模。再到后来的16世纪,因为海洋贸易等而重启股票市场,至17世纪初,荷兰、英国的大众资本市场具有相当的规模。

那么,为什么证券等金融在西方很早发展起来,而在中国没有呢?中西金融大分流是如何在近两千年前就发生?一般而言,如果要发展金融市场,至少需要具备三个基础条件:一是要有书写文字和数字体系,以便写下金融合约,给跨期价值交换提供备忘录;其次是金融数学必须足够发达,要不然难以对金融合约做准确定价;三是保证跨期合约或者说跨期承诺能够执行的体制架构,比如正式的法治体系,或者规范个人行为的伦理道德。前两个条件在中国早就满足了。比如,成书于秦汉的《九章算术》中,就有一些很经典的金融定价问题,卷三里的衰分问题:“今有贷人千钱,月息三十。今有贷人七百五十钱,九日归之,问息几何?”卷七中的盈不足问题:“今有人持钱之蜀,贾利十三。初返归一万四千,次返归一万三千,次返归一万二千,次返归一万一千,后返归一万。凡五返归钱,本利俱尽。问本持钱及利各几何?”如果金融交易到秦汉时期还不是那么多、那么普遍,就不太容易提炼并抽象出这样一般性的数学问题。这表明金融数学到秦汉时已经相当发达。这就更带来一些问题,为什么借贷金融没有在秦汉之后推动证券与保险等金融的发展呢?为什么中国没有发展出更广泛、更深的大众金融市场?

宋代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集中体现了中国传统社会商业的发展,尽管商业繁荣,但金融、市场等的发展却与西方社会截然不同。

几年前,斯坦福大学的Greif教授和Tabellini教授提出相关的问题,就是:至少在过去一千多年里,中国人主要靠宗族来实现人际跨期合作,而欧洲人则以“法人公司”实现人际跨期合作,包括教会、市政、公司、行会等,这些都是注册的法人,不是血缘宗族组织,但可以促使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们进行跨期合作。那么,为什么在那么早以前中国和西方就出现那么大的差别?他们提出这个问题主要是基于中西方在人际合作上的区别,就是中国人把注意力、把解决风险挑战与资源配置的依赖都集中在靠礼制支持的宗族网络上,把精力都放在强化以血缘为本的伦理道德上,而西方人在血缘体系之外,还有很多其他可供选择的解决人与人之间跨期合作的办法。

四种不同的人际合作模式

为了便于讨论,我们先回答一个问题:自古到今,人类发明了哪些办法去应对风险挑战、进行跨期合作、实现资源配置?不同社会有哪些不同的选择?到目前为止,人类大致上找到了四类解决风险挑战的办法:一种是我们今天很熟悉的、近代发展起来的金融市场,像保险产品、股票债券、银行储蓄、投资基金、养老基金等等,这些是现代人使用的工具,更是西方人熟悉的非人格化手段,但没有哪个古代社会有这么齐全的金融工具。第二种办法是基于血缘网络的保障体系,比如儒家的宗族,这是以人格化方式防范生老病死风险,以达到安身立命,比如“养子防老”就是以子女作为跨期投资、跨期规避风险的具体工具;换言之,子女就是人格化的保险、投资与养老载体,而族人之间的互助与保障是这个体系更为广泛的功用所在。第三大类办法则是基于宗教或者其他共同信仰的互助体系,这个相互保障体系不是基于血缘关系,而是基于共同的信仰来增加教友间的跨期信任,尤其是通过做礼拜、教会聚会聚餐等活动,降低信众间的信息不对称,减少逆向选择问题和“搭便车”道德风险问题,使成员间互保互助。第四大类办法就是现代政府福利,比如福利国家、政府社保,这个体系既不基于血缘,也不基于共同信仰,而是政府通过征税权、行政权,以强制力方式实现社会不同成员间的风险互助。

芝加哥证券交易所大楼旧影,该大楼是著名建筑师Louis Sullivan和Dankmar Adler的代表作之一,也是美国金融业发展的载体和见证,但该建筑已经在城市更新历史中被拆除。

这四大类解决风险挑战的不同办法中,每一种都要求相应的社会文化、伦理道德规范和制度的支持。比如,金融市场需要外部非人格化的法律和司法体系的配合,没有法治做支持,就难以发展金融市场;血缘宗族体系则需要一整套从上到下、由里到外的礼制支持,否则,族人间就难以跨期合作、跨期互助,儿女也不一定会孝顺;基于宗教的互助体系便理所当然要求教徒遵循教义和教规,等等。理论上讲,这四大类保障体系并存当然是最理想不过,因为它们可相互补充、各尽其能,令社会中每个人均得到充分保障。但是,在现实中,很多社会早在两千多年前已经在这四类体系中做出了选择并着重发展,排斥其他保障体系。比如,中国在周朝选择了靠血缘宗族实现人际互助、跨期合作,接下来的精力都集中于发展礼制,通过扩充并完善礼制来保证宗族解决风险挑战的效率,同时抑制商业、宗教等。

另外,从资源配置角度看,各个社会做出的选择也很不一样。这里举一个通俗的例子:一桌子菜在那里,谁可以先吃,谁只能后吃,谁可以多吃,谁必须少吃?这里,桌子上的菜就是需要配置的“资源”。儒家礼制的主张当然是长者先动筷子,晚辈后动筷;男人未动筷子时,女的不得先食。这就是按照名分等级来决定这桌资源的配置顺序、数量。当然,人类社会也可以基于平等的原则同时动筷子,每个人吃一样多,这就是多数宗教主张的资源配置方式。也可以根据谁出的价格最高,这是基于市场交易的资源配置方式。还可以根据时间顺序,谁先到,谁先吃,等等。——由此可知,各社会可以选择不同的跨期合作、跨期互助和资源配置方式,但每种方式需要得到相应的文化体系、伦理道德体系的支持,因为相应的文化和制度为相应人际合作体系与配置方式提供服务及巩固其效率。所以,一旦一个社会做出了选择,接下来就必须发展相配的文化和体制。下面我们来比较中国和西方做出的不同选择。

中国选择宗族,西方选择社会

至少从周公开始,中国就着手建立礼制、选择靠血缘宗族解决人际互助和资源配置问题,后来到孔孟时期,尤其到汉朝等,更是不断巩固礼制,强化家秩序。而在同一时期的西方,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思想家却在血缘之外寻找答案,把注意力集中在超越血亲网络的社会治理与政权制衡问题上。

春秋战国时期,西方跟中国社会的分流还不是很大,差不多还面对同样的挑战。我们可以看看公元前3世纪一位古希腊臣民写给托勒密国王的一封信,他抱怨的问题就是中国人也关注的一个现实问题:不孝的子女。这个臣民写道:“尊敬的托勒密(Ptolemy)国王:先请接受来自科太希科留斯(Ctesicles)的问候!我深受狄奥尼修斯(Dionysius)和我女儿尼克之害!因为虽然我以前呕心沥血把她抚养大,……到如今我已经视力衰退、重病缠身,她却不关照我,不给我基本生存必需。当我在首都亚历山大港告她、希望找回正义时,她却拿来一份国王阁下签署过的书面保证,承诺每月给我20块达克码钱币的生活费。……现在,由于我女儿受那个畜生狄奥尼修斯的坏影响,不顾我年老病重,不再兑现她对我的赡养承诺!”

亲缘关系图,图by知乎@蜀山笔侠

这封信告诉我们,至少到公元前3世纪,西方人跟中国人还是差不多,也对子女的孝顺有很高期望。只不过从那以后,中国往礼制和宗族的路上越走越远,而西方往另一条路迈进,在血缘之外的大社会中建立人际合作互助的体系。就在孔孟关注礼制建设的时候,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却专注讨论完全不同的哲学问题。公元前4世纪,亚里士多德分别对君主制(Monarchy)、贵族制(Aristocracy)、共和制(Polity)、暴君制(Tyranny)、寡头制(Oligarchy)与民主制

(Democracy)的利弊优劣进行分析和对比,关注的是超越血缘的社会治理和权力制衡问题。到公元前3世纪,古罗马成功地建立平民会议和罗马参议院,以民主制衡政府权力。正是有了解决跨血缘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到公元1世纪至2世纪,古罗马的人寿保险、资本市场和其他金融就有了发展所需的制度基础,而这些发生在陌生人之间的非人格化市场交易,又反过来推动合同法则、商业规序等市场制度的发展,促使超越血缘的广义伦理道德和法治制度的演变。特别是在基督教于公元4世纪成为罗马帝国的国教后,超越血缘的广义伦理道德得到进一步发展,让西方人的诚信网络不只局限于血亲。于是,西方人之间的跨期互助合作可以走出族亲,依赖法人公司和一般性社团组织。

相比之下,中国却忙于建立礼制,发展血缘为本的伦理道德,不断巩固家秩序。春秋战国时期的儒学只是百家思想之一,并未成为社会实践。公元前3世纪末,在刘邦推翻秦朝并建立汉帝国后,陆贾给刘邦推荐《诗经》《尚书》等儒家经典,建议其以儒术治理汉帝国;刘邦则质疑道:“乃公居马上而得之,安事《诗》《书》?”意思是,汉天下是在马背上打下的,难道还需要领会《诗经》《尚书》吗?这有何用?陆贾反问:“居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之乎?且汤、武逆取而以顺守之,文武并用,长久之术也。”他的意思:武力打下的江山,难道你还要用武力去治吗?秦朝短命的教训还不够吗?陆贾进一步反问道:“行仁义,法先圣,陛下安得而有之?”如果秦朝当初遵循儒家仁义,推行道德“礼治”,会有那么糟糕的结局吗?从此,陆贾使儒家成为官方意识形态。到公元前134年,董仲舒献言汉武帝“推明孔氏,抑黜百家”,汉武帝接受并下诏“罢黜百家,表章六经”,让儒家礼教成为官方的唯一正统,启动“独尊儒术”的历史。到唐宋明清,礼制不仅持续得到发展,包括修建宗祠、祭祀祖先、推广礼仪、修写族谱的兴起和普及,而且在唐宋推出科举,使平民也有资格通过考试做官之后,平民子弟也受到激励研读儒家经典,于是礼制及其支撑的宗族成为社会基石。

自从周朝选择基于家秩序组建社会结构之后,礼制与宗族建设占据了过去近三千年中国哲人的大部分精力,让他们无暇他顾,导致中国人几乎无法信任族亲之外的人,连上门女婿都难以接受。中国人跟西方人的这种早期选择差异注定了后来的大分流,包括发展路径的不同,其中一个表现就是姓氏在各社会出现的时间。对于一个重视血亲、需要建立并巩固宗族的社会而言,姓氏是一个关键的血亲标识符号,姓王的跟姓陈的肯定不是血亲,等等。英国人在1066年前没有姓氏,是诺曼底人于1066年入侵英国后才把姓氏带来,先是贵族有姓氏,后来英国国王多次下令,要求每个英国人都有家姓,但并非每个人听从。结果,六百多年后,到18世纪每个英国人才都拥有姓氏。在这个过程中,他们要么根据自己的职业给自己随便找个姓氏,比如Smith(铁匠),要么根据地名或者在父亲名后加上“Son”(儿子),比如Peterson就是父亲叫Peter、儿子就叫Peterson,等等。欧洲其他社会差不多也是在同时期建立姓氏的。很多人可能会问,英国和其他欧洲人为什么那么晚才推出姓氏呢?道理很简单,由于他们不是基于血缘组建社会,不是基于血亲网络实现人际互助和跨期合作,那么,他们就不需要花那么多功夫发明、发展家族的跨期标识符号。后来是为了便于征税,激励一些欧洲国王强行普及姓氏。相比之下,中国人几乎比英国人早两千年就有姓氏,至少在周朝初期贵族已有姓氏,到春秋战国时候姓氏开始推广到平民阶层,到战国结束时,几乎所有中国人皆有姓氏。原因在于,作为血缘符号的姓氏对于礼制宗族的建立至关重要。

中西方的不同选择也演变出另外一个具体差别,就是我们中文里针对每个亲戚关系会有一个相应的具体名称,而西方却不是这样。比如,在中文里,我们有叔叔、伯伯、大舅、小舅、大姨夫、小姨夫,但英文里只有一个,就是uncle,不做细分。在英美社会,父亲和母亲的姐妹,以及父母的兄弟的妻子,都以“aunt”通称。西方的亲戚称谓这么简单,以至于中国人不习惯。中国的称谓系统里,有伯母、婶婶,大姑、小姑,大姨妈、小姨妈;哥哥、弟弟,姐夫、妹夫,堂哥、堂弟,表兄、表弟;姐姐、妹妹,嫂子、弟媳,堂姐、堂妹,表姐、表妹;儿子、媳妇,女儿、女婿,侄子、侄媳,侄女、侄女婿,外甥、外甥媳,外甥女、外甥女婿,孙子、孙媳,孙女、孙女婿,外孙、外孙媳,外孙女、外孙女婿。妻子的伯、叔父母称“伯岳父、伯岳母、叔岳父、叔岳母”;兄(弟)的岳父母称“姻伯(叔)父、姻伯(叔)母”;子女配偶的父母称“亲家翁、亲家母”;等等,不同名称太多,足以令西方人晕倒。对于以血亲宗族为基础的社会,称谓极其重要,因为每个称谓决定了她或他相对于当事人的名分,名分包含了血缘远近、代际距离与年龄信息,而名分等级信息决定了与每个人的责任与义务,进而决定资源的配置和风险的分担程度。比如,张三办婚礼,不同远近的亲戚,礼钱各异。在张三如果需要借钱时,也会根据相对于当事人的名称决定是否该借、借多少,等等。

但在西方社会,人际互助和资源配置不是基于血缘礼制,所以,犯不着发明那么多的称谓。

儒家与金融市场的竞争

我们都熟悉一个说法,儒家抑商。当然,也有学者说儒家跟商业不矛盾。当然,儒家宗族内肯定是信任度高,因此有利于族内融资、实现风险互助,但宗族之外、族与族之间的信任体系基本没有。其实,至少在儒家的基本价值观上,对基于货币的市场交易是排斥的,至少是瞧不起的。《论语》里孔子讲,“君子义以为质”“君子义以为上”,即君子立身行事应以道义为本,道义价值重于物质利益,应当以“义”而不是基于“利”来规范人际关系并建立社会秩序,这显然排斥商业市场,看低基于明码标价货币化交易的资源配置方式。儒家主张以义而不是以利规范人际互助,这一点与基督教非常一致,后者也是排斥通过货币化、商业化实现人际互助。当然,儒家的“义”是基于名分等级秩序,基于以血缘为本的礼制伦理,而基督教是基于只信耶稣基督这个神并且遵循其教义。虽然在理念上儒家抑商,在现实中并非每个人都100%遵守儒家准则,所以,中国现实历史中有商业交易和市场发展根本不足为奇,就如基督教在16世纪新教改革之前禁止有息放贷,但照样有不少基督徒违犯教规,从事“地下”有息放贷一样。不过,只要观念上排斥商业化发展,商业市场就难以做大,因为一旦做大了,就会引发伦理道德上的指责而遭到抑制。

对待商业的态度如此,对待更加敏感的金融也就更加抵制。再者,如果礼制建设得好,宗族和金融市场之间就会在功能上呈相互替代、相互竞争的关系,因为如果族人间的风险互助已经运作很好,那么,在很多情况下,金融对他们可能就是多余的;反之,如果金融市场发达了,人们就不再需要宗族提供的风险互助及资源共享,宗族就会逐步衰退。

龚启圣和马驰骋两位教授在2014年发表了一项研究,他们发现,在整个清朝1644到1911年间,山东107个县的农民暴动次数差别很大,有的县即使遭遇灾荒也未必有农民暴动,而另一些县则不是如此。各县差别之所以这么大,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儒家在各地的影响程度各异。两位教授发现,那些孔庙数量多的县,也就是受儒家文化影响深的地方,在灾荒发生的时候,农民暴乱的频率就显著低于孔庙数量少的县,因为孔庙数量多的地区宗族比较发达,族亲之间互通有无的可靠性更好,灾荒时被逼得走投无路的概率亦比较低;当然,在儒家文化影响比较弱的地方,一碰到风险事件、碰到灾荒,可能就只好通过抢劫或者起义去求活路,暴动的倾向性就更强。所以,在实证意义上,量化历史研究表明,儒家礼制的确给历史上的中国社会带来了好处,只是其代价也不小。

那么,儒家是否抑制金融呢?最近,我跟马驰骋以及另外一位香港大学老师Andrew Sinclair做了一项研究,其中以中国各个地区市为基本单位,分析各地区金融发展水平差异背后的文化原因。我们的基本假说是,受儒家文化影响强的地区,金融会越不发达,因为金融市场跟宗族之间有很强的替代关系。儒家影响强的地方,宗族发达,即使在现代金融进来以后,这些地区对金融也未必有那么大的需求。具体研究用1900到1927年间各地的现代银行数量和2010年时各地区家庭参与股票、基金等现代金融品交易的比例,来度量现代金融在这些地方的发达程度和被接受程度。另外,我们也用清朝时期各地的孔庙数量来度量儒家文化的影响强弱,同时,我们也用各地还留存的家谱数量来度量礼制的影响度,作为稳健性检验指标。在做回归分析时,我们也用到很多其他控制变量,以排除各地其他因素的影响。

我们的分析发现,孔庙数量越多、家谱数量越多的地区,也就是儒家文化影响强的地区,1927年时的现代银行数量就显著地更少、2010年时的金融交易参与度更低。另外,在考虑其他因素后,孔庙数量多、儒家文化影响强的地区,在2010年时,人均存款和贷款额显著更低,说明这些地方的人利用现代金融的程度会更低。因此,不管儒家本身是否排斥金融市场,但实际效果是:儒家文化深入的地方,其宗族体系会更加发达,族人之间可以实现风险互助、资源共享,这就降低对金融的需求,抑制了金融的发展。长此以往,金融所需要的制度环境就难以产生。

从我们的量化历史研究可以看到,过去多个世纪所经历的中西金融大分流,其历史根源可以追溯到周朝,那时的周公和后来的儒家选择了基于血缘家庭与宗族来解决人际跨期风险互助、跨期合作和资源配置的问题,这使得在接下来的两千多年里中国哲人,特别是儒家学者,把注意力、创造力都用在礼制的建设和宗族的巩固上,在中国发展出以“血缘为本”的狭义伦理道德,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超越血缘的信任体系难以发展,尤其在家庭与宗族过度发达后,虽然血缘信任体系把族亲间的跨期互助解决得好,但超越血缘的金融市场就失去发展机会。而就在周朝选择依赖血缘宗族之时,西方选择走上另一条路,专注建立超越血缘的人际跨期合作上,他们一方面也依赖血缘家族解决部分跨期互助,另一方面更把重心放在血缘之外的社会组织发展上,包括社会治理、权力制衡和法治建构;特别是在基督教出现后,西方人更是不再认为只有血亲才可信,一般人际信任度与社会资本都高[Fukuyama,Francis.Trust.New York:Free Press(1995)]。由于西方从古希腊、古罗马就开始推进血缘之外的机制建设,这些机制是非人格化的市场交易所需要的,所以,他们后来更多基于“公司”实体进行人际合作,11世纪开始商业革命,13世纪重新发展大众金融市场,等等。正因为周以来中国知识精英的精力大多用于完善礼制,而不是建立超越血缘的法治,于是,虽然现代金融在19世纪中后期引入,但这些金融业态甚至到今天还在中国社会“水土不服”。

(作者为耶鲁大学前金融经济学教授,香港大学冯氏讲席教授及亚洲环球研究所所长;本文为2019年8月上海社科院经济研究所与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中国经济史研究》联合主办的“全球视野下的中国近现代经济发展路径、制度与思考”国际学术研讨会上的主旨发言)

欧洲假发史:为什么直到今天,英国法官还佩戴假发?

文 | 江隐龙

在法官最具代表性的符号中,假发显得有些异类。东方人认为,它是西方法官的行头;大陆法系的人认为,它是英美法系法官的行头;美国法官认为,它是英国法官的行头……相对于假发的知名度,假发在法官群体真正的“出镜率”并不高,将时针拨至21世纪,只有部分英联邦国家的法官还戴着假发,而且这些国家的数量也呈减少趋势。从这个角度来看,假发的地位与法槌相似——法槌也几乎只在美国法官的手中出现,却同样是法官群体的标志之一。

“假发是法官乃至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代表符号”这一称不上误解的印象同样也是影视剧文化的“杰作”吗?答案是否定的。法官佩戴假发事实上渊源于中世纪欧洲的一项传统,曾几何时,包括英伦三岛在内,整个欧洲贵族阶层都热衷于佩戴花样繁多的假发;法官几乎尽数出身于贵族阶层,与彰显身份的假发有着天然联系。只是时过境迁,大部分欧洲国家早已移风易俗,唯有少数职业共同体还保留着这一古老传统,而英国的法官便是其中之一。

在假发风尚早已成为过去时,后人很容易将假发误解为法官行头或是法庭仪式的特殊标志,事实上它只是历史的余韵。而假发所承载的内涵也远远不只是法律这么简单:它在人类社会演进过程中还扮演着更为复杂的角色。

卷福的假发

上古文明里的“上古假发”

假发的历史异常悠久,同时也超越文化边界的。《庄子·外篇·天地》中有“秃而施髢”之语,这里的“髢”便是假发,主要用于掩盖秃顶。具有宗教内涵的假发至少在周朝就已出现,《周礼·天官·追师》中载“掌王后之首服,为副、编、次、追、衡、笄”,这里的“编”同“假紒”,即假发所作的髻。“编”显然不是为了掩盖秃顶,而是在特殊祭祀场合中烘托庄重的氛围,其社会功能才是内核。

古埃及假发的诞生时间更为久远。早在古王国时期,埃及人就开始用羊毛或棕榈叶纤维制作假发,用蜂蜡粘在头上或以网衬固定。古埃及假发是一种“全民风潮”,上至法老贵族下至普及大众均佩戴假发,而假发的款式也能够反映出佩戴者的地位:假发越长,地位越高;同时贵族阶段还会在假发上喷上金粉,或用羽毛、白杨等花纹彰显自已的特殊身份。与古代中国的首服制度相似,假发在古埃及文明中扮演着区分等级的角色,具有很强的政治功用。

相较于古埃及假发的政治化,古希腊人对秃顶的厌弃直接催生了假发。古希腊人认为秃顶是天神的惩罚,秃顶本身是人类获罪的证据,故而城邦拒绝为秃顶者安排工作。这一传统还影响到了古罗马文明:罗马人甚至曾试图通过“秃子法令”禁止秃顶竞选议员,而秃顶的奴隶也通常卖不到好价钱。在信仰舆论与政策力量的合力下,假发自然成了反抗歧视的武器,其流行也不足为奇了。

埃及艳后:比假发我从来没输过

罗马帝国时期,假发制作已发展成为成熟的产业,敌方俘虏、奴隶和贫民的头发大量流入假发市场最终成为贵族头上的装饰。当假发工艺日渐繁复而使其跻身于奢侈品之列时,假发也便在财富的流通中变相成为身份的标志了——当然这种身份标志远没有古埃及假发那般等级分明,罗马帝国的皇帝奥托(Otho)、皇后福斯蒂娜(Faustina)均有佩戴假发的记录,而罗马城内的妓女同样也有佩戴金色假发的潮流。可以说,假发是通行于罗马各个阶层群体审美的代表,是一个时代的整体时尚,虽然这背后也隐含着对秃顶的排斥。

罗马这座“上帝之城”陨落后,假发也一并遭到了罗马教会的唾弃。教会对假发的反感源于《圣经》教义,《科林斯前书》11:4-11:7中记载:“凡男人祷告或是讲道,若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男人本不该蒙着头,因为他是神的形象和荣耀。”这里的“蒙着头”便被解读为戴假发。随着教义的发展,假发被教会认为是“撒旦的装束”“魔鬼的假面”,会会阻碍信徒对福音的接纳。西罗马帝国灭亡后,罗马教会在几个世纪的苦心经营下将势力拓展至几乎整个西欧,于是风靡于罗马帝国的假发时尚也势必消沉下来。

教会不认可假发可能是出于神学理论,可能是出于其谨慎作风,也可能是罗马帝国末期放纵的社会风气让假发沾染上了太多物欲横流的色彩,以至于当旧秩序崩溃后教会需要以“先破后立”的姿势重塑道德,从这个角度来看,假发又成为时代精神的代名词,只是这种时代精神通向堕落与罪恶。

“修士光头(Tonsur)”

早在西罗马帝国时期,就已经出现了拒绝佩戴假发的基督徒进入教堂的案例。672年,罗马教会终于正式发布“假发禁令”,违反规定佩戴假发的基督徒会被逐出教会;同时修道院的修士们也必须留着一种名为“修士光头(Tonsur)”的特殊发型,通过剃去头皮中心的部分头发作为“基督仆人”的标志。“修士光头”还发展出礼仪感十足的剪发礼,修士们会在特定的日子面对面坐成两排,一边吟唱圣歌一边互相剪头发。

几乎整个中世纪假发都处于被教会打压的悲惨境地。天主教传统浓厚的西班牙的出现过“任何人不得以卷曲的头发出现在国王、大臣面前或者法庭之上”的世俗禁令,12世纪的威尼斯甚至将禁令拓展到留长发,可想而知这同时代的欧洲人是极少佩戴假发的。苦于秃顶的贵族为掩饰自身缺陷,只好小心翼翼地佩戴假发,直到16世纪——当时“假发禁令”的执行已经不那么严苛了——一位法国大公还曾发出 “脱去的头发要尽快被填补……假发头套要在别人不注意的情况下戴上去”的感叹,毕竟在当时的主流意识形态中,戴着假发去参加圣礼是非常犯戒的事情。

古希腊、古罗马时代人们以秃顶为耻,而在中世纪教会通过“修士光头”的规定人为让修士变成秃顶,“秃头禁令”与“假发禁令”的对比着实令人耐人寻味。无论教会假发的禁止是否隐含着对罗马帝国末世的救赎或报复心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如果中世纪的风气得以延续,那后世将没有任何一个法官愿意佩戴假发,也没有任何一个当事人愿意听众一位佩戴假发的法官做出的判决。这一情景没有发生,说明历史在未来尚留有转折。

日本武士投来理解目光

从假发禁令到君权象征

“假发禁令”背后是屹立西欧数百年不倒的教会权威,而当教会权威在中世纪末期渐渐衰弱时,“假发禁令”自然会在时尚、奢侈、地位等世俗欲望的侵袭下渐渐松弛。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进一歩发展再度刺激了世俗社会被教会压抑的审美情趣,假发的潮流自然也难被禁令所阻挡了。

14世纪,在文艺复兴的发源地意大利——同样也是罗马文明的发源地,人们开发愿意花费大量时间用丝线、卷发钳、燃料及漂白剂修饰发型,假发也开始盛行并有了更多样式。到了文艺复兴晚期,假发时尚已经燃遍整个欧洲,其中最为突出的代表当数伊丽莎白一世,这位深受秃顶之患的英格兰女王收藏有80 多套假发,这些收藏除了掩饰,同时带有向教会权威挑战的隐含意味。

文艺复兴不仅推动了人文主义的传播,同时也加固了王权在与教权斗争中的有利地位。16世纪,以君主为核心的政治权威渐渐成型,依托一个个“特许状”发展起来的自治城市渐渐归于王权,教会的势力在世俗社会且战且退,假发也在这一过程中从禁令中解放出来,转化为新时代宫廷文化的代表。

伊丽莎白一世

宫廷文化强调等级秩序,强调尊卑有序,贵族们“力图创造或者强化一种仪式感,让人能够立即感受到侯爵与臣仆之间不可逾越的社会鸿沟,让臣仆顿生对侯爵的距离感,意识到自我的藐小和卑微,从而自觉自愿地完全拜倒在侯爵的威严之下”。在这一风气下,地位越高者越关注自身的外部形象,而贵族阶层则普遍需要找到一个鲜明且带有普世意义的载体来凸显等级,能够明显改变佩戴者形象的假发自然脱颖而出。

17世纪假发风潮最第一个引领者是法国国王路易十三,他为了遮蔽头上的伤疤而佩戴假发,但很快这一装饰就被大臣与平民纷纷效仿。1615 年,一位意大利诗人到巴黎旅游时发现巴黎的男人“头上都顶着一个用人的头发丝仿造的假发”,这说明在路易十三时期,假发还只是时尚而未被上午为制度,但情况将在下一任国王统治时期变得不一样。

1643年,“太阳王”路易十四继位,在他统治时期,法国的君主专制政体达到登峰造极的程度,表现之一就是愈加繁复的宫廷礼仪。男爵西蒙(Simon)曾在自己的回忆录中详细记载了路易十四最生活化的起床仪式:“早上8点,仆人把睡梦中的路易十四唤醒,在外等候多时的御医和保姆立即进入起居室问安。之后,路易换上衬衣,此时,他会决定今天佩戴哪一顶假发。与此同时,高级大臣优先进入起居室接受国王的训话,之后包括侯爵、公使、总督等各色权力人物都会悉数登场,而路易十四就在众人面前完成他非常私人的更衣仪式……”

路易十四

假发,是这一仪式的核心。路易十四示佩戴假发时从不会出现在公众场合,这位国王最钟爱的是“卷曲长假发(Allongeperücke)”:这款假发在额头部位高高隆起,然后从中间分成两个部分,分别垂向两边,一直延伸到胸前,后面甚至一直垂落到背的中央,极能展现国王的威仪、高贵和尊严。上有所好,路易十四的大臣们自然纷纷效仿——“卷曲长假发”因为国王的佩戴有了王权隐喻,由此不同等级的贵族、官员也开始设计、佩戴与其地位相一致的假发。这些假发没有精确的制定标准,但当假发通过外形、质量以及造型与佩戴者使用的化妆品、服饰以及行为举止结合起来时,很容易让旁人看出佩戴者的社会地位,这一强大的视觉冲击使得假发成为路易十四时代的“无冕之冕”。

中世纪教会为修士确定了剪发礼,路易十四也将假发的使用融入到了宫廷礼仪,比如王子在宫中觐见自己的父亲时也必须佩戴“卷曲长假发”。这一潮流甚至传播到了遥远的清朝,在描绘雍正皇帝的《打虎行乐图》和一幅画像中,这位清朝便佩戴着“卷曲长假发”,东西方的皇权与王权,在此合流。

雍正皇帝《打虎行乐图》

路易十四的去世带走了法国绝对王权的黄金时期,“卷曲长假发”也不再为国王御用,但高昂的造价依然使其成为贵族阶层的专用配饰。在陌生环境中,假发就是顶在头上的名片,可以让事先并无交集的社群立刻做出接纳或拒绝的判断。《唐璜》中的农民埃皮看到假发“大吃一惊”,以为这是一种“没粘上头皮上的头发”;而在一个贵族腾哈特(Jo hannes Tennhart)的游记中,他在抵达萨克森之后,当然优雅的绅士因为注意到他“戴了一顶比较昂贵的假发”而向他“发出邀请”。在17至18世纪的欧洲,假发早已如同一门社会语言,将贵族与农民明确区分开来。

在这一时代背景下,曾经视假发为洪水猛兽的教会也开始接纳假发了,只是相对于世俗贵族,教士们的步子相对“稳健”:他们发明了一种“教士假发(Abbéperücke)”,这种假发顶部镂空,戴上之后仍然能够获得“修士光头”的效果——在时尚面前,传统与教义也有条件地放下了自己的身段。

雍正皇帝的假发

英国假发的起起伏伏

欧洲大陆流行的假发风潮很快越过英吉利海峡踏入了英格兰。虽然英国早在伊丽莎白时代就已经出现了种类丰富的假发,但一个政治轶事依然将假发传入英国的引领者定义为英格兰国王查理二世。17世纪,查理二世曾流亡法国,待其于1661年复辟后,便将流行于法国的假发风潮引入了英国宫廷。

那为什么查理二世会引入假发呢?这就牵涉到另一个政治轶事。查理二世的复辟标志着当时英国两大派系——反对国王的圆颅党(Roundheads)和保皇派势力的骑士党(Cavaliers)达成了妥协。圆颅党多为清教徒,一律留着短发;骑士党则一律留着长发。在对立时期,发型代表上 旗帜鲜明的立场,而当局面缓和,发型上的针锋相对就显得不合时宜了。作为折中的办法,假发成了最好的立场掩饰物,在特殊时期为英国贵族所推崇。

虽然社会各阶层都有权利拥有假发,但从假发的质地、款式等还是能轻松推断出佩戴者的地位。形制华丽、做工精良的假发很快在贵族阶层流行开来,法官、律师等社会精英人士自然不会在这一潮流中缺席,英国法律共同体与假发的结缘,正是在整个贵族阶层接受假发潮流的过程中开始的。

查理二世

假发自然不是由查理二世首先引入英国的,但假发在英国的广泛流行却很可能在查理二世复辟后实现。一个重要的例证是,在查理一世在位的1635年英国威斯敏斯特委员会曾颁布法令对法官和法庭其他成员的服装、配饰作出了权威规定,而在这部法令中,法官的法定头饰并非假发,而是方巾、兜帽和有角帽。

而当假发于17世纪后半叶流行于英国时,法官们开始面临起如何将假发与法定头饰妥帖搭配的问题。当时英国假发的款式的确深受法国风潮影响,假发越大就意味着佩戴者越高贵,于是高级法官的假发不仅仅盖着法官的头和脸、遮住了脖子,甚至一直垂到胸前。显然,法官们对假发的热情更高,于是方巾、兜帽和有角帽等配饰先是被大大缩小,再简化成一小块圆形的白边黑丝布,置放在假发上。最后,这块黑丝布也慢慢地消失了,于是假发就成了英国法官头上硕果仅存的风景。当威斯敏斯特委员会将富有传统宗教色彩的方巾确定为法官的头饰时,他们当然不会想到,两个世纪之后假发将成为英国法律共同体最引人注目的标志。

初期法官的假发通常是黑色或者是其他一些自然发色,与其他贵族所佩戴的假发一样仅仅是时尚的装饰物和地位的象征,并无特定的法律含义。大约从1685年起,白色假发开始出现并迅速成为法官群体的潮流,从而与一般贵族的假发形容鲜明对比。

《塞尔达传说》里的海利亚兜帽有着浓浓的中世纪气息

为什么英国的法官们会钟爱于白发假发呢?这源于英国消极、被动、中立的司法传统。英国普通法要求法官稳健持重,热情与热血容易伤害司法的理性,故而愈年长的法官愈容易得到认可,而白色假发无疑是营造老化效果的最佳道具。出于同样的逻辑,越老旧的假发越能凸显法官的阅历丰富。德国法学家K·茨威格特与H·克茨在《比较法总论》中曾经写过这样一段话:“在欧洲大陆国家人士的心目中,关于英国法官,常常有这样一幅浪漫的图像:他们身着绯红色的长袍,头戴巨大的假发,在一所镶嵌华丽的法庭上进行审判。” 英国人不是假发的发明者,但却将白色假发与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功捆绑到了一起。

假发是时尚,而时尚总是来去倏忽。17世纪刚刚在英国站稳脚跟的假发,在18世纪就开始广受调侃,其中最激进的要数艺术家、社会活动家威廉·霍加斯(William Hogarth):他在1761年创作了一幅名为《假发的五种样式》的版画,画作将假发分为五种样式并逐一奚落。在威廉·霍加斯的推动下,英国人开始逐渐放弃戴假发的习俗,18世纪60年代后,已经很少有英国贵族在日常生活中佩戴假发了——坚守这一传统的,就只剩下法律职业共同体。

那么,法官和律师们为什么要坚持戴假发呢?这个问题几乎不成问题,因为从来没有哪部法律禁止他们佩戴假发,而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保守态度使其在潮流面前往往显得步履缓慢。事实上,当1635年威斯敏斯特委员会的法令要求法官们佩戴方巾等什物时,这些配饰已经过时了;而当世俗贵族们放弃假发时,假发就成了法官们的方巾,并最终演化成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职业装。

“卷曲长假发(Allongeperücke)”

假发与职业装的演进关系倒不仅仅局限于法律职业共同体。假发从时尚界退出导致其价格下滑,18世纪末假发已经降到十几个先令一顶的程度,于是这一廉价的配饰就渐渐成为行会里学徒工作服的一部分;而在一些餐厅中,假发同样成为职业装的组成部分,用于区分招待员和顾客。当然,在行政、法律领域中这种职业装的寓意更为明显:职业装让从业者形成职业共同体,并强化了从业者的社会属性。当然,王权时期遗留下来的等级秩序传统依然存在,比如高级官员、法官、教授等就更偏爱“卷曲长假发”,这背后自然能看到关于路易十四的传说。直到19世纪初,相对轻便的假发才被拉文斯·考夫特(Ravens croft)设计出并渐渐成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主流——这也成为英国司法形象中一道最别致的风景线。

17至18世纪,假发时尚在欧洲达到巅峰,这一时期欧洲各国的精英阶层——包括官员、医生、法官、教士、教师等,都把假发当作了日常服饰的一部分,这一风气不独为英国、法国所有。那么,当英国法官们将白色假发打造成司法标志时,其他国家的法官是如何看待这一潮流的起伏呢?

事实上,假发在欧洲大陆的持续时间要比英伦三岛还显得漫长。在启蒙时代,如伏尔泰、狄德罗、康德等最著名的思想家们在公众场合都会佩戴假发; 在歌德年轻时曾拜访过戈特谢德教授,事后在回忆录中他还对戈特谢德“光秃秃的头顶上什么都没有戴”的细节印象深刻,认为为这“非常罕见的经历”。根据狄德罗《百科全书》的统计,假发鼎盛时期约有 115种样式,形形色色的假发样式,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社会身份的人在不同的场合佩戴假发的需求; 有专门室内佩戴的假发,还有外出甚至旅行专用的假发。可以看出,佩戴假发在时尚之余,甚至附带了一丝社交礼仪的意味。

狄德罗:我研究了115种假发,然而……

不过,假发在欧洲大陆自始至终只是文化层面上的标志,而在历史变迁中,社交礼仪也有其存与废的周期。欧陆大陆的法官群体在贵族阶层集体淡忘假发的同时放弃了这一传承数百年的风尚,这反而使英国法律职业共同体显得“标新立异”了。

英国法官的装束自然会影响到其统治的殖民地,那为什么同为英美法系的美国没有继承这一传统呢?事实上美国成立伊始时假发曾一度流行,美国最初的领导人均用假发来塑造自身的公众形象,不过这一态度很快变得模棱两可。美国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就曾讽刺英国法官“像躲在棉絮下面向外窥视的老鼠”,鉴于美国独立于英国,这句话未尝没有对英国的仇视成分。不过托马斯·杰斐逊的影响力是不容置疑的:美国法官们最终放弃了假发而仅留下法袍,这一点倒与大陆法系保持了一致。

在英联邦成员国中,在简化法庭仪式的潮流中,对假发说不的声音也渐渐增多——当假发已不再“时尚”时,英国法官们的假发也越来越被视为英国司法人员因循守旧的证据。其中最坚决的数澳大利亚:自1975年起,家事法官不再佩戴假发;1988年起,高等法院的法官也不再佩戴假发。简化法庭仪式的浪潮最终传到了英国本土。2007年,英国首席法官菲利浦斯勋爵宣布在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法庭废除假发,唯有刑事法官仍然延续佩戴假发的传统。

富兰克林

结语

法官从来没有选择假发,只是当世俗贵族渐渐放弃假发时保留了传统,而这一被动的方式则在社会已经淡化假发这一潮流时,被解读出更为“深邃”的含义。在大众文化中,法律职业共同体白色的假发给人“非人化”的感觉,象征着公正无私与庄严肃穆;又或是法官、律师们得以借助假发及法袍隐藏身份,表示判决只是依法行使职权,与个人行为无关。这些解释的确能加强法庭仪式的神圣性,但这种神圣性只是假发带来的结果,而非原因。

埃及贵族用假发区分贵贱,中世纪教会颁布“假发禁止”,法国王室用假发来强化君权……法官与假发的邂逅,更多出于偶然,真要细论其背后的内涵,恐怕也无关于正义,而在于地位及权力。而当假发已经成为习惯,如何解释、定义并在新的时代赋予其新的内涵,则是另外一件事了。

对不起,我是法官

达·芬奇的一生就是达·芬奇的密码

纪念 列奥纳多·达·芬奇(Leonardo da Vinci)
1452 年 4 月 23 日~1519 年 5 月 2 日

达·芬奇思想深邃,学识渊博,擅长绘画、雕刻、发明、建筑,通晓数学、生物学、物理学、天文学、地质学等学科,是人类历史上少见的全才。除了绘画艺术杰作《蒙娜丽莎》、《最后的晚餐》等作品,达·芬奇还有诸多领域(尤其是科学)的 6000~7000 页手稿被保存至今。


早年时期
1452 年 4 月 23 日,达·芬奇出生在意大利托斯卡纳的芬奇小镇,当时这个地方是美第奇家族统治下的佛罗伦萨共和国的领地。达·芬奇是一个私生子,他没有一个真正意义的姓氏,他的全名“Leonardo di ser Piero da Vinci”的意思是:“芬奇镇梅瑟·皮耶罗之子列奥纳多”。"da Vinci"是指他的出生地佛罗伦萨西北约 50 公里的芬奇小镇,“ser”表明他的父亲是一个绅士。“Leonardo”才是他的名字。

达·芬奇的童年已成历史疑案。已知的是,童年的达·芬奇没有正式地学过拉丁语和数学。而在他的手稿里也仅仅记录了他小时候的两次小意外。一次是,有一只鸟在他的摇篮上空盘旋,它尾巴上的羽毛扫到了他的脸。还有一次,他在山里探索时发现了一个洞穴,虽然害怕里面会藏有怪兽,但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最后还是进去一探究竟。

创作伊始
当达·芬奇在作坊学艺时,就表现出非凡的绘画天才。约 1470 年,他在协助韦罗基奥绘制《基督受洗》时,虽然只画了一位跪在基督身旁的天使,但其神态、表情和柔和的色调,已明显地超过了韦罗基奥。据传,韦罗基奥为此不再作画。现存他最早的作品《受胎告知》是达·芬奇在没有老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的一件作品。除了有一点自由构思外,这幅画的场景都是达·芬奇遵循一般的透视画法来构思的。

达·芬奇现存最早的作品《受胎告知》

稍后创作的《吉内薇拉·班琪》,一反 15 世纪艺术追求线条分明的传统,以逆光夕照的色调渲染他所倡导的透视效果。1481 年,达·芬奇为圣多纳托修道院所制作的祭坛画《博士来拜》是标志其艺术风格达到成熟期的作品。该画虽由于他动身去米兰而没有完成,但从原稿上可看出其构图和形象塑造所显示的艺术创新,大大超越了他的老师和同辈。他所采用的色调幽暗的画法,使人物形象从阴影中突出,不仅突破了传统绘画明晰透露的特点,也预示了文艺复兴的即将到来。

盛期创作
达·芬奇艺术生涯发展得最顺利的时期是在 1482~1499 年的米兰。达·芬奇的七弦琴弹得不错,他首先是作为一个音乐家而不是画家或者发明家的身份在米兰出名的。这期间他的绘画作品不多,但其无与伦比的才能却极受米兰大公卢多维科·斯福尔扎的青睐。

《最后的晚餐》

​1482 年,达·芬奇应圣弗朗切斯教堂的邀请来到米兰绘制祭坛画《岩间圣母》(这幅画作现藏于法国卢浮宫)。《最后的晚餐》则是他在这一时期的创作中最负盛名之作。这幅表现基督被捕前和门徒最后会餐诀别场面的湿壁画,绘制在米兰格雷契修道院饭厅的墙壁上。在人物布局上,一反平列于饭桌的形式,将基督独立于画面中央,其他门徒通过各自不同的表情和手势,分别表现出惊恐、愤怒、怀疑和慌张的情绪。这种典型性格的描绘,突出了绘画的主题,它与构图的统一效果互为补充,堪称美术史上最完美的典范之作。

1499 年,为躲避战乱,达·芬奇在曼图亚和威尼斯等地旅游并进行一些科学研究。

《维特鲁威人》

这幅画被称为《维特鲁威人》,你肯定看到过它,因为这是在文艺复兴时期被复制的的最广泛的图画之一。但这幅画代表了什么?当达·芬奇在 1490 年左右绘制它时,他实际上是在说明一本书——《De Architectura》——这本书是由罗马建筑师维特鲁威在大约公元前 15 年写的。由于图画和文字与维特鲁威所写的内容直接相关,因此图画以维特鲁威的名字命名。

请注意,图中的文字是从右向左的方式镜像写入的。达·芬奇在他的大部分笔记中都使用了这种技术,这些笔记只能在镜子中阅读。只有右下角的签名以正常方式从左到右书写。图画和文字都说明了维特鲁威关于人体比例的观点,即人体不同部位之间的关系。你可以在图中看到沿着手臂、脸部、颈部底部、胸部、腹部下方和膝盖处的线条,这些线条显示了这些比例,以及圆形、方形和它下面的线。

“维特鲁威人”并不特别代表一个人,它代表了我们所有人。不管你的身高和体型如何,我们都要遵循这些比例——例如,测量您伸出的手臂从指尖到指尖的长度,你会发现它与你的身高相同。这是另一个:将脚放在前臂上,脚后跟在肘部凹陷处,你会看到脚的长度正好是前臂到手掌的长度。另外,手的长度是身高的十分之一,所以身高 1.70 米时,手的长度为 17 厘米。

1500 年,达·芬奇回到佛罗伦萨,随着共和国制度的恢复,文化气氛一度活跃,画坛上也先后出现了米开朗基罗、拉斐尔等杰出人物。达·芬奇开始为兰则塔大教堂的主祭坛创作《圣母子与圣安娜、圣约翰》,他向市民展出的一幅经过精心构思的《圣母子与圣安娜、圣约翰》素描草图,立即引起轰动,其构图原理和画法对艺术界有极大影响,米开朗基罗和拉斐尔等人也从中得到启发。

《圣母子与圣安娜》素描草图

同时,达·芬奇开始创作《蒙娜丽莎》。《蒙娜丽莎》运用了透视法等多种绘画方法。这之后达·芬奇再去米兰,并继续服务于米兰宫廷。1503 年,他一面着手为市政厅绘制壁画《安吉里之战》,一面创作《蒙娜丽莎》和《圣母子与圣安娜、圣约翰》(后称为《圣母子与圣安娜》),这两幅画和《施洗者圣约翰》一起成为他极为珍爱的作品,始终不离左右,最后遗存巴黎。

《蒙娜丽莎》

《蒙娜丽莎》以迷人的微笑闻名于世,然而意大利国家文化遗产理事会主席西尔瓦诺·温切蒂借助显微镜观察油画中蒙娜丽莎的眼睛,发现了肉眼看不出来的微小字符。她绿褐色的右眼球上画有黑色的“LV”字样,很明显这是列奥纳多·达·芬奇的姓名首字母。左眼球上的字符尚未辨明,但看起来是字母“CE”,也可能是“B”或者“S”。除眼睛外,画作其他位置也藏有字符,在背景中桥拱上可以看到数字“72”,也可能是字母“L”和数字“2”。达·芬奇不仅是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杰出画家,还在科学和哲学领域表现出过人能力,热衷于用符号和密码来传递信息。

《施洗者圣约翰》完成于1513年-1516年间,研究者认为这是达·芬奇的最后一幅画作,也是其最有名的画作之一。

晚年移居
1513 年,达·芬奇移居罗马。达·芬奇晚年极少作画,潜心科学研究,去世时留下大量笔记手稿,内容从物理、数学到生物解剖,几乎无所不包。他一生完成的绘画作品并不多,但件件都是不朽之作。1516 年,经法兰西国王弗朗索瓦一世邀请,达·芬奇赴法国。弗朗索瓦一世给予了他至高的接待,将其安置于昂布瓦斯城堡中的克鲁克斯庄园,并时不时地去请教。

1519 年 5 月 2 日,年事已高的达·芬奇因病逝世,据说他是在赶来的弗朗索瓦一世怀中咽下了最后一口气。达·芬奇最钟爱的学生弗朗西斯科·梅尔兹(达·芬奇临终前将所有绘画作品和大量手稿都托付给了他)说:“达·芬奇的死,对每一个人都是损失,造物主无力再造出一个像他这样的天才了。”

达·芬奇晚年自画像

科学影响
达·芬奇钻研科学、工程领域就像他的艺术作品般令人难忘与突出。

说达·芬奇是一名伟大的画家并不准确,他是一个博学家,在绘画、音乐、建筑、数学、几何学、解剖学、生理学、动物学、植物学、天文学、气象学、地质学、地理学、物理学、光学、力学、发明、土木工程等领域都有显著的成就。

最初,人们学习科学知识也只是学习像《圣经》一样的亚里士多德理论,只相信文字记载。达·芬奇反对经院哲学家们把过去的教义和言论作为知识基础,他鼓励人们向大自然学习,到自然界中寻求知识和真理。他认为知识起源于实践,应该从实践出发,通过实践去探索科学的奥秘。

他说:“理论脱离实践是最大的不幸,实践应以好的理论为基础。”达·芬奇提出并掌握了这种先进的科学方法,采用这种科学方法去进行科学研究,在自然科学方面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他提出的这一方法,后来得到了伽利略的发展,并由英国哲学家培根从理论上加以总结,成为近代自然科学最基本的研究方法。

在科学上,达·芬奇是一个巨细靡遗的观察家,能以极精细的描述手法表示一个现象。但却不是透过理论与实验来验证。因为缺乏拉丁文与数学的正式教育,同时期的学者大多未注意到在科学领域中的达·芬奇。而达·芬奇则靠自学懂得拉丁文。也曾有人说达·芬奇打算发表一系列包含各种主题的论文,但终未实现。

达·芬奇坚信科学,他对宗教感到厌恶,抨击天主教那些掌权的为“一个贩卖欺骗与谎言者”。他说:“真理只有一个,他不是在宗教之中,而是在科学之中。”达·芬奇的实验工作方法为后来哥白尼、伽利略、开普勒、牛顿、爱因斯坦等人的发明创造开辟了新的道路。

天文
达·芬奇对传统的“地球中心说”持否定的观点。他认为地球不是太阳系的中心,更不是宇宙的中心,而只是一颗绕太阳运转的行星,太阳本身是不运动的。达·芬奇还认为月亮自身并不发光,它只是反射太阳的光辉。他的这些观点的提出早于哥白尼的“日心说”,甚至在当时,达·芬奇就可能在幻想利用太阳能了。

物理
达·芬奇重新发现了液体压力的概念,提出了连通器原理。他指出:在连通器内,同一液体的液面高度是相同的,不同液体的液面高度不同,液体的高度与密度成反比。15 世纪,达·芬奇最早开始了物体之间的摩擦学理论的研究。他发现了惯性原理,后来为伽利略的实验所证明。他认为一个抛射体最初是沿倾斜的直线上升,在引力和冲力的混合作用下作曲线位移,最后冲力耗尽,在引力的作用下作垂直下落运动。

光学
设想光的传播由中心向外传播;认为光和水波、声波的运动方式相似,并预见了多普勒效应;认为光的速度是有限的,早于同时期的科学家;设计并进行了针孔成像实验;根据眼球的构造和功能设计了光学仪器。

力学

达·芬奇强调力学和数学同样是自然科学的基础,并研究过许多力学问题。他根据实验和观测得出:重物沿它和地心相连的直线下落,下落的速度同时间成正比。在静力学方面,他严格确定了力矩概念:杆上街体的平衡“由它们的重量和距支点的距离决定”,由此总结出计算几何体重心的一般法则。他已知道力的平行四边形法则。在用这一法则研究重物沿斜面运动中,他正确地得到摩擦力的定义。

他在观察笔记中写道:物体“都不能自己运动……每个物体在其运动方向上都有一个重量”。物体运动时“对空气的压力等于空气作用于其上的力”。在流体力学方面,他总结出河水的流速同河道宽度成反比,井用这一结论说明血液在血管中的流动。他还运用力学和机械原理设计了许多机器和器械,参加了运河、水利和建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他通过对鸟翼运动的研究,于1493 年首次设计出一个飞行器。

达·芬奇博物馆中的鸟翼飞行器

机械工程
达·芬奇对机械世界痴迷不已,通过大量的奇思妙想,他把水下呼吸装置、拉动装置、发条传动装置、滚珠装置、反向螺旋、差动螺旋、风速计和陀螺仪等发明设计呈现在世人面前。

达·芬奇早年在佛罗伦萨圣母玛丽亚大教堂安装穹顶灯塔上的巨型铜球时,亲眼目睹了三速提升机等机械装置的效率,深感其中的神奇。1460 年达·芬奇随父亲来到佛罗伦萨,开始了他的学徒生涯,同时开始学画。学画的达·芬奇参与安装佛罗伦萨圣母玛丽亚大教堂穹顶灯塔上的巨型铜球,由此接触并感受到了各式各样机械系统的神奇。

由此,布鲁内莱斯基的机械系统设计理念对达·芬奇产生了很大影响。当时一批锡耶纳工程师对达·芬奇的科学世界也产生了重要影响。工程师们设计了一种外形像船的河道淤泥挖掘机,用来清除浅水口的沙砾和淤泥,还有一种能够提高装载量又加快行驶速度的桨叶船。这些锡耶纳工程师的发明,让达·芬奇对机械的魔力产生了巨大的兴趣。

​机器人研究
基于人体解剖的研究使得达·芬奇设计出史上第一个机器人。达·芬奇赋予了这个机器人木头、皮革和金属的外壳。为了让机器人运作,他想到了用下部的齿轮作为驱动装置,由此通过两个机械杆的齿轮再与胸部的一个圆盘齿轮咬合,机器人的胳膊就可以挥舞,可以坐或者站立。更绝的是,再通过一个传动杆与头部相连,头部就可以转动甚至开合下颌。而一旦配备了自动鼓装置后,这个机器人甚至还可以发出声音。这个被称作达·芬奇机器人(Leonardo's robot)的设计可能是在 1495 年完成的,但直到 1950 年代才被发现。不知这个设计是否要作成实体。

机械车研究

很早,达·芬奇就对当时的四轮马车不满。在他的科学世界中,早就有了机动车的影子。事实上,点燃现代机动车发明灵感之火的正是这辆“达·芬奇机械车”。既然是机动车就要考虑动力问题,达·芬奇在机动车中部安装了两根弹簧以解决这个问题。人力转动车的后轮使得各个齿轮相互咬合,弹簧绷紧就产生了力,再通过杠杆作用将力传递到轮子上。为了控制车速,达·芬奇在车身上安装了一个圆盘装置,圆盘表面设置了很多方形的木块,和每个轮子连接的铁杆的另一端与圆盘相接,这就是用于控制车速的装置。

​圆盘上放置的木块数量越多,与铁杆之间的摩擦就会越大,阻力也越大,轮子的运转速度越慢,行驶的距离越长。当然,达·芬奇也想到了刹车装置。位于齿轮之间有一个木块,拉动绳索将木块卡在齿轮之间,车就可以停止。不过,这辆汽车不能载人,因为仅靠弹簧的动力根本无法行驶很长的距离。同时,达·芬奇还将弹簧巧妙地运用在了钟表设计上。后来大型钟表采用的原理,就是出自达·芬奇的设想。只是在这个设想中,弹簧的弹力被物体的重力所代替,物体向下的重力通过众多齿轮咬合作用被均匀传递,钟表便得以保持匀速运动。

​军事机械
由于达·芬奇曾任军事工程师,其笔记中也包含了数种军事机械的设计:簧轮枪、三管大炮、人力或以马拉动的武装坦克车、子母弹、军用降落伞、浮动雪鞋、含呼吸软管以猪皮制成的潜水装,甚至还有潜水艇、双层船壳战舰、滑翔机、扑翼飞机和直升机、旋转浮桥等。不过,后来他却认为战争是人类最糟的活动。其他的发明包括了潜水艇、被诠译为第一个机械计算机的齿轮装置,以及被误解为发条车的第一部可程序化行动机器人。

此外,达·芬奇在教廷的那些年里,曾计划应用太阳能而使用凹面镜来煮水。尽管达·芬奇大多数的发明在他的生平并未实现,但在 IBM 赞助下,实作了许多模型在昂布瓦斯的克洛斯宅达·芬奇博物馆展示。2008 年 4 月 26 日,在瑞士西部城市帕耶讷,36 岁的瑞士人奥利维耶·维耶提-特帕使用由达·芬奇设计的金字塔型降落伞从距地面 600 米高的直升机上成功跳下。

医学
达·芬奇在人体解剖学上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被认为是近代生理解剖学的始祖。在15 岁左右,师从韦罗基奥的达·芬奇开始认识人体解剖学。当时韦罗基奥坚持要所有门徒学习局部解剖。在韦罗基奥工作室差不多 10 年的时间里,达·芬奇研究了人体的基本结构,画下了许多肌肉、肌腱和脸部等的解剖图,还初步涉及解剖对于绘画和雕塑的应用,成长为一位局部解剖的大师,甚至被吸收进了佛罗伦萨画家行会。 后来,他得到于佛罗伦斯圣玛丽亚纽瓦医院解剖人体的许可。之后他在米兰马焦雷医院以及罗马圣灵医院(第一个意大利本土医院)作业。1481 年至 1511 年,则与托尔医生共同工作。

​30 年内,达·芬奇共解剖了 30 具不同性别、年龄的人体。当与托尔工作时,达·芬奇准备出版解剖学理作品并制绘了超过 200 篇画作。然而,他的书直到 1680 年(辞世161年)才以《绘画论》为名出版。除人体外,达·芬奇也解剖了牛、禽、猴、熊、蛙以作为解剖结构比较。

​达·芬奇画了许多人体骨髂的图形,同时他也第一个具体描绘脊骨双S型态的人。他也研究骨盆和骶骨的倾斜度以及强调骶骨不仅非单一形态,而且是 5 个椎骨组成。达·芬奇也能卓越的表现头骨的形态以及脑部不同的交叉截面图(横断面、纵切面、正切面)。他画了许多图包括肺脏、肠系膜、泌尿道、性器官甚至性交。他是第一个画出子宫中胎儿(他希望了解“生育奇迹”),同时也是第一个画出腹腔中阑尾的人。此外达·芬奇经常描绘颈部和肩膀的肌肉和肌腱。2005 年,达·芬奇的画作激发一位英国心脏外科医师领先发展一个修补受损心脏的新方法。

​达·芬奇掌握了人体解剖知识,从解剖学入手,研究了人体各部分的构造。他最先采用蜡来表现人脑的内部结构,也是设想用玻璃和陶瓷制作心脏和眼睛的第一人。英国华威大学临床解剖学教授彼得·亚伯拉罕斯认为,达·芬奇的人体解剖素描,水准至少领先于他所处时代 300 年。达芬奇 500 年前利用切片技术和对截取横截面来体现人体复杂结构的方法,与今天医学上的 CT 和核磁共振成像(MRI )技术非常接近。

达·芬奇还设计了一套方法以做心脏修复手术。为了认识人类自身,达·芬奇亲自解剖了几十具尸体,对人体骨骼、肌肉、关节以及内脏器官进行了精确了解和绘制。令人惊讶的是,当年达·芬奇连人体循环系统工作机理的概念都没有。更为神奇的是,2005 年一名英国外科医生还利用达·芬奇设计的方法做心脏修复手术。不过,解剖学的研究在当时并没有给达·芬奇带来声誉,而是遭到了无数的诽谤。

此外他发现了血液的功能,认为血液对人体起着新陈代谢的作用,并认为血液是不断循环的。他说血液不断的改造全身,把养料带到身体需要的各个部分,再把体内的废物带走。达·芬奇研究过心脏,他发现心脏有四个腔,并画出了心脏瓣膜。他认为老年人死因之一是动脉硬化,而产生动脉硬化的原因是缺乏运动。后来,英国科学家哈维证实和发展了达·芬奇这些生理解剖学的成果。

可以说达·芬奇是局部解剖图宗师,不仅研究人体解剖表现杰出,而且在涉猎其他动物解剖时一样表现出色。达·芬奇不只关心身体结构,也关心生理功能,这使得他变成解剖学家和生理学家。他积极寻找外观有明显生理缺陷的人作为模特儿以便画成滑稽的画作突显生理功能的意义。值得一提的是达·芬奇可以同时一手作画一手写字。

考古
化石和生物遗骸的研究也是达·芬奇的兴趣之一。学术界普遍认为,达·芬奇是“化石研究的先驱”。

建筑
在建筑方面,达·芬奇也表现出了卓越的才华。他设计过桥梁、教堂、城市街道和城市建筑。在城市街道设计中,他将车马道和人行道分开。设计城市建筑时,具体规定了房屋的高度和街道的宽度。米兰的护城河就是他设计和监工建造而成的。1502 年,达芬奇离开桑蒂西马·阿努佳塔后,就曾在声名狼藉的罗马教皇亚历山大六世之子凯撒·波吉亚手下担任过军事建筑师及工程师。

​2019 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师生采用3D打印技术,重现达·芬奇在 1502 年设计的桥梁方案,用微缩模型证明其具备可行性。按照设计图,桥梁长达 240 米,是当时世界上最长的桥梁。达·芬奇当时是应苏丹巴耶兹二世之请设计这座桥,可惜由于桥梁造型奇特,苏丹巴耶兹二世无法接受,使得这一设计草图被永久埋没。

水利
达·芬奇对水利学的研究比意大利的学者克斯铁列早一个世纪。为了排除泥沙,他作了疏通亚诺河的施工计划。他设计并亲自主持修建了米兰至帕维亚的运河灌溉工程。由他经手建造的一些水库、水闸、拦水坝便利了农田灌溉,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有些水利设施至今仍在发挥作用。

地质
达·芬奇根据高山上有海中动物化石的事实推断出地壳有过变动,指出地球上洪水的痕迹是海陆变迁的证明,这个思想与 300 年后赫顿在地质学方面的发现颇为近似。并且在麦哲伦环球航行之前,他就计算出地球的直径约为 12000 千米。

其他
● 1502 年,达·芬奇曾为奥斯曼帝国苏丹巴耶塞特二世的土木工程专案制作单一跨距达240 米的桥梁草图。但因巴耶塞特二世认为无法建设而未实作。2006年5月17日,土耳其政府决定在实地建设达·芬奇桥跨越金角湾让该桥终究成形。

● 1490年,达·芬奇将无段连续自动变速箱概念绘制成草图。今日,达·芬奇的变速概念以现代化形式实际使用在汽车上。此外,无段连续自动变速箱也已经在拖拉机、雪上摩托车、速克达机车等使用许多年。

● 由于着迷飞行现象,达·芬奇作了鸟类飞行的详细研究,同时策划了数部飞行机器,包括了直升机设计图(但因机体本身亦会旋转故无法作用)以及轻型滑翔翼。1496 年 1 月 3 日,他曾测试了一部自制飞行机器但失败了。

● 达·芬奇所绘的菱方八面体,1509 年出现在卢卡·帕西欧里(Luca Pacioli)的《神圣比例》中。

● 在达·芬奇所处的时代,人们越来越重视文件的保密工作。因此,他设计了达·芬奇密码筒。

● 此外,乐器、闹钟、自行车、照相机、温度计、烤肉机、纺织机、起重机、挖掘机等也是达·芬奇的发明设计。

思想
在达·芬奇看来,人类对艺术与科学的认识过程同样“要以感性经验为基础,而且是以最高贵的感觉——视觉为基础”,“我们的一切知识来源于知觉”,“绘画的确是一门科学,并且是自然的合法的女儿”。由此可见,达·芬奇对美的认识不仅建立在朴素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础之上,且带有先于笛卡尔“经验主义”认识论的某些性状,而这种美学思维,也使他在理性与经验中间作了准确的定位。

​达·芬奇认为,“科学是将领,实践是士兵”,“画家的心应当像什么——画家的心应当像一面镜子,将自己转化为对象的颜色,并如实地摄进摆在面前所有物体的形象”。这表明他对艺术创作的预备阶段持经验主义认识论的观点。但同时,达·芬奇又主张“画家与自然竞赛,并胜过自然”。这表明他已经认识到艺术理想化与典型化的问题。

​此外,达·芬奇也反对抛弃理性而专注经验的艺术实践,“热衷于脱离科学而专搞实践的人,正如一个水手,登上了一条没有罗盘、没有舵的船,永远拿不准船的方向。实践必须永远建筑在坚实的理论之上。”这句话正是达·芬奇对理性与经验关系的最好注脚。

圣罗马诺之战

约1440年|板面蛋彩画

保罗·乌切洛(约1397-1475)也被称为保罗·迪·多诺,是文艺复兴时期透视法的早期大师。他出生在佛罗伦萨,在大师洛伦佐·吉贝尔蒂的工作室接受训练。乌切洛是地位较低的理发师兼外科医生之子,所以他最早进入的是医生和药剂师行会。1425年,他迁居威尼斯,受聘铺设圣马可大教堂的马赛克。《圣罗马诺之战》由三块大型画板构成,可能是为佛罗伦萨最有势力的赞助人美第奇家族绘制。作品描绘1432年发生在佛罗伦萨和锡耶纳之间的一场小规模战役。伦敦画板(上)展现佛罗伦萨司令官尼古拉·达·塔伦蒂诺带着仅20名士兵在圣罗马诺的一次战斗中赶走锡耶纳人。

这幅画板是描绘战争场景的精心之作,也充分表现了乌切洛对透视法的痴迷裂开的长矛、遍地的尸体、色彩鲜艳的纹章盔甲所形成的矩阵,引导观众体验暴力与血腥的刺激场面。在乌菲齐的画板(右页上)展现了达·塔伦蒂诺在战斗中让博尔纳蒂诺·德拉·契阿尔达落马。乌菲齐的画板曾是三部曲的中心,也是艺术家唯一署名的画板。最后一块画板来自卢浮宫(右页下),描绘了米歇洛托·达·科迪诺拉的反击。乌切洛把战争这个新主题引入15世纪的艺术之中,并在画板上进行了透视法无与伦比的实验,为绘画艺术开创了新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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