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片糖衣破裂还能吃吗(关于开封后的药品,这些常识应该告诉顾客)
胡先生因感冒后咳嗽,凭着以往经验,服用了自家药箱中的强力枇杷露,不料险些酿成大祸——先是肚子痛,尔后开始上吐下泻。家人将他急送医院,药师检查了带来的强力枇杷露,发现该药虽未过期,但瓶口发霉,液体可见絮状物,属于开封后储存不当致使药品污染变质而引起的严重用药不良反应。
多数人服用都会查看药盒上的有效期,以免服用过期药。但您可能不知道,标注的有效期是指药品在未开封状态下的,一旦开封后因受潮、受热等导致药物变质,不但影响药效,甚至还会产生有毒物质。一旦打开包装,使用期限比标注的有效期明显缩短。
如何判断开启后的药品使用期限,要视具体保存条件而定。因此,掌握判断开封后的药品外观与是否过使用期限的基本用药常识是很有必要的。
瓶装药
瓶装药一般药量较大,除非是患有慢性病,否则很难在短时间内用完。因此,瓶装药开封后室温(25℃以下)使用期限通常是在2个月左右,再次使用时应检查药品外观,出现如下情况不宜使用,发霉,显著变色(白色的变黄、黑、红),或出现霉点、斑点,气味或味道显著变化。片剂或丸剂松散,糖衣片破裂,出现异色斑块或斑点,自溶,变黑,发霉或粘连。胶囊剂软化或表面严重粘连。
需要提醒的是,药品一旦开封,瓶内所附的棉球(纸团)和干燥剂必须立刻丢弃,否则它们会吸附水汽,成为药瓶内的污染源。
袋装药
塑料袋装的药物多是颗粒状或粉剂,更容易失效,开封后最好在1个月内用完。但出现吸潮、软化、结块、潮解等现象就不宜使用。比较特殊的有琥珀酸亚铁颗粒,不宜用热开水冲服,以免影响吸收,包装开封后,应于2日内服完。
液体制剂
液体制剂包括酊剂、浸膏剂、溶液、合剂、糖浆剂、乳剂等。液体制剂稳定性比固体药物差,出现如下情况不宜使用:发霉,明显变色,溶媒或有效成分有明显挥发,出现不应有的臭味或异味,乳剂及混悬液发生分层、固结、沉淀,振摇后不再成为均匀状态等。
不同药物剂型存在差异:
糖浆剂
开启后的糖浆液一般不宜久贮,瓶口及瓶盖未受污染情况下,室内常温(25℃以下)下可保存1~3个月。一般冬天不超过三个月,夏天不超过一个月。在贮存中出现酸败、异嗅、产生气体或絮状混悬物、沉淀物或变色、结晶等变质现象,不能再服用。
干混悬剂
如头孢羟氨苄与头孢丙烯等口服混悬液,加水配制后置于密闭容器中在冰箱中冷藏保存,严禁冻存。瓶口及瓶盖未受污染下,保存14天后应抛弃。
口服溶液剂、混悬剂、乳剂
此类药剂瓶口及瓶盖未受污染情况下,室内常温下可保存2个月。但混悬剂如氨溴索(乐舒痰),瓶口及瓶盖未受污染下,室温(25℃以下),最多可保存15天。
“板装”药
铝塑装药,就是我们平时常见的“板装”药,胶囊或药片被封在独立的塑料泡中。这种药物的开封不是把“板”从纸壳盒中拿出来,而是将胶囊或药片从塑料泡中挤出来,用多少吃多少,独立的包装不会和空气接触,可以放心地使用到有效期之前。
软膏剂
室温最多可保存2个月。但出现明显颗粒,溶化,出水现象严重,有败油臭等,不宜使用。
油
油如蓖麻油、液状石蜡、甘油等,原瓶分装后6个月内使用。
胰岛素
已启用的胰岛素放在温度不超过30℃的室温的阴凉处保存,可保存28天。一般已启用的胰岛素不必再放入冰箱冷藏,因反复剧冷剧热易造成胰岛素变性失效。尤其是不能将装上笔芯的胰岛素笔放入冷藏室内,反复放入取出,如果针头未取下,胰岛素药液在热胀冷缩过程中会吸入空气形成气泡或从针头漏出,造成注射量不准。因此,每次注射后都卸下针头,室温保存即可。
眼用药物
包括滴眼液、眼用凝胶和眼膏等。医院病房里使用的眼用药物一般在开封后1周弃用;家庭保存于多剂量容器中的眼用药物,在首次开封后使用时间不应当超过4周,除非另有说明。如吡诺克辛滴眼液溶解后的溶液应在阴凉处保存,应连续使用,在20日内用完。利福平滴眼液待药片完全溶解后方可使用,滴眼液在室温贮存可用一周,如发现浑浊变色,请勿使用。
营养药
如整蛋白型肠内营养剂乳剂开启后于2~10℃下保存不宜超过24小时;其混悬液剂或粉剂及短肽型肠内营养剂,在开启或溶解后,于4℃以下保存不宜超过24小时。口服补液盐或氨基酸口服液等,配制或开瓶后室温(25℃以下)24小时内使用,未使用部分请丢弃,防止污染细菌引起腹泻。
用药磨粉
小儿或老人多种药品磨粉之后稳定性改变,如容易回潮、变色,甚至出现化学反应,药品磨粉后无法确保其与原药品有相同的有效期。一般放在家中干燥密闭器皿中,按照用药疗程服完,不留存。鉴于药房磨粉一个研钵多次使用,存在污染细菌或其它患者药品等,严重影响用药安全,建议药师教会患者家属药品临时磨粉与分剂量。最好选择分散片、颗粒剂和口服液、糖浆剂,混悬剂等不需磨粉剂型。
药品怕光照、潮湿、高温,一旦开封后,最好能够放在干燥箱内,是最理想的保存方式。禁止放在容易使药品变质的潮湿的场所浴室、厨房、冰箱内(除非是说明书要求或药师强调需要冷藏的药品)等。
还要提醒的是,由于药品开封后有效期≠使用期,最好尽速服用,不要长期存放。若无法短时间内服完,请在包装上注明开封时间,以便下次服用清楚知道药物是否超过使用期限。因此,使用不完的药别因为怕浪费而留下来,但如果服用了变质药品,非但不能起到治疗作用,还可能给我们的身体带来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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