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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波SEC诉讼:Ripple CEO要向币安开曼群岛子公司提起证据请求

导读 根据纽约南区提交的法庭文件,高尔林豪斯的法律团队,已于周一向法院提出一项援引《海牙公约》的动议,要求法院代表被告发出请求书,寻求开曼群岛中央当局的协助,要求

瑞波SEC诉讼:Ripple CEO要向币安开曼群岛子公司提起证据请求

根据纽约南区提交的法庭文件,高尔林豪斯的法律团队,已于周一向法院提出一项援引《海牙公约》的动议,要求法院代表被告发出请求书,寻求开曼群岛中央当局的协助,要求币安在开曼群岛的子公司币安控股有限公司Binance Holdings Limited提供与诉讼案件相关的内部文件资料。

该文件指出:高尔林豪斯先生相信币安控股有限公司,拥有与本案有关的相关文件和信息,特别是关于高尔林豪斯先生在海外加密货币交易平台上,所进行的XRP交易。

其实早在6月,该案个人被告Garlinghouse和Chris Larsen就已提出提出类似提议,要求从14家加密货币交易所获取相关文件,包括Bitfinex母公司iFinex、Bithumb、Bitstamp等。当时的主持法官Sarah Netburn批准了该请求。

具体来说,辩方律师们似乎想挑战SEC的控诉说词,即:瑞波执行长在全球加密货币交易平台上向世界各地的投资者出售了超过3.57亿个XRP代币。

他们引用了美国1933年《证券法》第5节指出,所谓的非法XRP销售,仅适用于国内(美国)销售和证券发行,向币安要求的文件可能就包含支持该主张的证据。

正如SEC所知,高尔林豪斯先生的XRP销售绝大多数是在美国以外的数字资产交易平台上进行的,他寻求的文件资料将证明SEC指出的销售并没有在美国发生,因此不受SEC在本案中援引的法律约束。

据报导,目前法院批准了SEC对瑞波案的延长请求,审理前的搜证阶段将持续到10月15日。

另外,耐人寻味的是,据先前报导,开曼群岛金融管理局(CIMA)于七月初公开表示,币安、币安集团(Binance Group)及币安控股有限公司(Binance Holdings Limited)皆未获得当局监管机构授权,应不得在其境内经营加密货币交易所业务。

瑞波币争议已久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在去年底,控告了瑞波公司与其执行长Brad Garlinghouse和共同创办人Chris Larsen违反美国证券法。指出自2013年以来,瑞波公司就开始通过未经注册的证券(XRP)募资,金额高达13亿美元。不仅如此,高尔林豪斯和拉森两人还私下贩售未注册的证券(XRP),销售金额高达6亿美元。

对此,瑞波公司则是反驳,定期出售的目的是增加瑞波币的流动性和促进市场健康,执行长高尔林豪斯也认为瑞波币不是证券,而是交易工具。

但这其实已经不是瑞波币第一次有诉讼问题。早在2018年5月,投资人委托Taylor-Copeland律师事务所就向瑞波实验室(Ripple Labs)提起集体诉讼,控告销售未经注册的证券。

主因是瑞波公司执行长高尔林豪斯在分销瑞波币时,释出利多消息吸引投资人,结果导致原告们惨赔。去年,投资人更是将战场升级,援引了SEC发布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新的集体诉讼。

瑞波公司正规划上市

但瑞波公司似乎不受诉讼阻饶其野心,持续着推进公司成长,高林豪斯五月底在Consensus2021峰会上表示,待SEC诉讼案结束后将开始推进上市计划。

高林豪斯说道:我认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瑞波成为上市公司的可能性很高。我认为我们需要先解决和SEC的诉讼,并获得SEC批准的S-1豁免注册。在成功了结诉讼并获得我们长期以来一直寻求的监管确定性后,这么做起来会更加容易。

事实上,日本金融巨头SBI集团的执行长北尾吉孝在4月的财报会议上也就曾透露过,瑞波有意在解决与SEC的诉讼后继续推进公开上市的计划,而SBI正是瑞波最大的外部股东。

此外,除了在上周获得法官支持规避掉SEC要求调阅文件的麻烦外,瑞波早已数度在法院上取得胜利,包括说服法院撤销SEC追查瑞波CEO和共同创办人拉森(Chris Larsen)的个人财务信息,以及获准调阅SEC的内部通讯资料,种种迹象都显示瑞波赢面持续扩大。

不过,熟悉此案的律师迪顿(John E.Deaton)却也指出,尽管情势看似对SEC不利,但该机构目前仍没有被迫要与瑞波公司达成和解的压力,案情发展或许还会出现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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