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思不得姐视频(沈复的浮生)
一 沈复的若梦浮生
《浮生六记》包括《闺房记乐》、《闲情记趣》、《坎坷记愁》、《浪游记快》、《中山记历》、《养生记道》等六卷,是清代文人沈复的自传体散文。
沈复,号梅逸,字三白,江苏苏州人。据其写在《闺房记乐》里,出生情况是“余生乾隆癸未冬十一月二十有二日,正值太平盛世,且在衣冠之家,后苏州沧浪亭畔,天之厚我可谓至矣。”(1)
沈复在家族中排行老三,是家中长子,但“余堂伯父素存公早亡,无后,吾父以余嗣焉”。(2)
沈复一生不曾参加过科举考试,曾以卖画维持生计,也曾做过幕僚。其生活轨迹简单梳理如下:
1763年,出生苏州。
1775年,虚13岁,与表姐陈芸订婚。
1780年,虚18岁,与表姐陈芸结婚。
1781年,虚19岁,拜蒋思斋先生为师,从此正式习幕。
1783年,虚21岁,随思斋先生入扬州。
1784年,虚22岁,随侍父亲于吴江何明府幕中,同年随父转海宁。
1785年,虚23岁,随侍父亲于海宁官舍。同年,妻子陈芸因代笔家书之事失欢于翁。
1787年,虚25岁,应徽州绩溪克明府之招。女儿青君出生。
1789年,虚27岁,儿子逢森出生。
1790年,虚28岁,随侍父亲
于邗江幕中,因领受父命,背母让妻陈芸为父觅妾。芸因此失爱于姑。
1792年,虚30岁,馆真州。因弟启堂借贷不还,转以嫂氏(陈芸)多事;又因妻陈芸书信言辞不当,夫妻被逐,借居友人鲁半舫之萧爽楼。
1793年,虚31岁,与陈芸夜泊万年桥下,与船家女素云同饮。
1794年,虚32岁,其父至萧爽楼接沈复夫妻还家。花艇招妓前后四个月,共费百余金。其父召归,就青浦杨明府之聘。
1795年,虚33岁,母挈芸游虎丘,遇憨园(浙妓温冷香之女)。妻陈芸欲为其纳妾憨园。
1796年,虚34岁,憨园被有力者夺去,陈芸血疾大发,骨瘦形销。
1797-1800年,虚35-38岁,开画铺。三日所进,不敷一日所出。焦劳困苦,竭蹶时形。妻陈芸带病绣《心经》,病转增。
1799年,虚37岁,沈夏于夏至日随赵介山(中山王)使团出发琉球国,五月十二到达,十月二十五返。
1801年,虚39岁,给朋友作保被索债五十金到其父家,又适逢妻子陈芸的华家盟姊派人探病,被误认为是盟妓,再次被逐。
14岁女儿青君到王氏家做童媳;12岁儿子入市场学贸易。
沈复夫妻到华名大成。
1802年,虚40岁,陈芸要沈复前往靖江找姐夫范惠索要十年前借金,只得番银二十圆。同年二月初,受故人胡肯堂举荐,入邗江盐署代司笔墨。
后盐署裁十五人,沈又遇困境。
1803年,虚41岁,再次赴靖江求范公,受冷遇,然芸之病急迫,纠缠下得二十五金。雇骡急返。
婢女阿双卷逃。陈芸长逝,得友人胡省堂资助十金,又尽室中所有,亲自为芸成殓。
1804年,虚42岁,沈父逝。
奔丧回家,丧事完毕后,本欲弃家远遁,友人夏揖山挽留,暂居禅寺。
1805年,虚43岁,随友人夏揖山往幞山家祠春祭,游香雪海。同年九月,随友人石琢堂赴重庆任,乘舟沿长江行,途径皖城、黄鹤楼等地。仲冬,抵湖北荆州。
1806年,虚44岁,子逢森夭亡。石韫玉赠送一小妾。
1808年,虚46岁,写作《浮生六记》第四卷。随清使节出使琉球。
47-48岁退居故里。
49至60岁馆于如皋。
61岁后返回故乡并终老于乡。
二 沈复悲剧人生的外因
首先,沈复娶了一个愚忠愚孝愚善的妻子陈芸。
陈芸,沈复的表姐。四岁丧父,有母和弟,家徒四壁,娴女红,三口仰其十指供给。刺绣之暇,识字、吟诗。
家境贫寒,没有好娘家可以依靠,所以出嫁之后,妄自菲薄,无底线向夫家人妥协。
比如其一,新婚之夜,为沈复姐姐款嫁出堂陪宴,放弃了自己的洞房花烛夜,把自己沦为边缘人。
其二,沈复的弟弟启堂娶妇,他们夫妇由沧浪亭爱莲居迁居马桥之仓米巷,屋虽宏畅,非复沧浪亭之幽雅,甚至有荒凉之象。
其三,启堂媳妇催妆时偶缺珠花,陈芸拿出自己订婚时沈复给她送的聘礼珠花呈给婆婆,连婢妪都为她感到可惜。
类似于这些行为,对于不知感恩的人而言,都是愚善,都会让恶人觉得她是可欺的人。
陈芸除了愚善,还愚孝。
比如其一,公公说“媳妇既能笔墨,汝母家信付彼司之。”后家庭偶有闲言,婆婆怀疑她述事不当,于是不给她再代笔。公公再接到信,发现不是陈芸写的,问沈复是不是她生病了?沈复去信问原因,久久不回答。既不回复,又不解释。公公就生气地以为是陈芸不屑于代笔。
等到沈复回家了解了原因,想要跟父亲解释,而陈芸急忙阻止他,并说:“宁受责于翁,勿失欢于姑”。
其二,公公常年在外任职,想从家乡找个女人来伺候他,结果公公的朋友授意沈复去办这事,而沈复又暗中写信给陈芸,让她托媒人物色。
公公纳妾,这事本不该是媳妇来操办的,但她瞒着婆婆做了,而婆婆不仅仅是婆婆,还是她的姑姑,这是一种很深的背叛,所以因为愚善,陈芸在婆婆那里彻底失欢了。
其三,沈复的弟弟启堂向邻居妇人借钱,陈芸做担保。后来,公公和沈复都病倒了,叫启堂去照顾,邻居女以为启堂跑了,便催要欠款。
启堂竟说嫂子无事生非,概不承认。
又恰好公公看到陈芸给沈复的信称婆婆为“令堂”,称公公为老人,而且还说要叫他的妾回家,又加上启堂恶人先告状,倒打一耙,诬陷芸娘背着丈夫借钱,诽谤小叔。公公听信启堂,训斥沈复。还要求沈复“携妇别居,勿使我见”。沈复夫妻因此被驱逐出门。
陈芸对夫家姐弟愚善,对翁姑愚孝,对丈夫还愚忠。她身体赢弱生育迟,为夫纳妾结盟妓,突破了诗书之家的贤良传统,为公婆的诟骂嫌弃落下话柄。
陈芸本来就是“形削肩长项,瘦不露骨”,“一种缠绵之态”,结婚六七年后才生下第一个孩子,两年后才生下儿子。虽然儿女双全,但毕竟子嗣还是不多。
并且,在生了两个孩子之后,人老色衰。而丈夫沈复又在外面招妓。
所以在她看到表妹夫带回小妾时,她就要为沈复纳妾了,而且想要纳个比表妹夫的小妾还美丽还更有韵致的女人。
所以在芸娘与婆婆游虎丘,结识浙妓温冷香的女儿憨园时,不知底细的芸娘以为寻得美貌雅致的女子,以自己腕上的翡翠玉镯相赠,结拜为姊妹。还高兴地向沈复邀功:“美人已得,要如何谢媒啊?”
殊不知,背信弃义莫过娼门。何况,沈复何德何能入得了温冷香的法眼?
这一自以为是的一厢情愿的行为,让芸娘自知被愚弄,心志遭受重创,并因此患上血疾,直接为生命短寿埋下祸根。
如果不是对丈夫的愚忠,如果不是想把丈夫的感情生活控制在自己的眼皮底下,陈芸会不会没有那么愚蠢?
夫妻本是同林鸟。妻子的愚昧对沈复又何尝没有负面影响呢?
其次,沈复的父母思想比较功利,亲情淡薄。
沈复作为长子虽然被过继给了堂伯父,但堂伯父早亡,而且沈复也一直是在父母家里长大的。所以父母对沈复一开始还是有着很高的期望的,对这个儿子的要求也还是很乐意去满足。
所以当沈复跟母亲说“若为儿择妇,非淑姊不娶”时,母即脱金戒指缔姻。
但后来,当沈复结婚之后,无心读书,无心考取功名,沉迷于男女之欢,父母当然是不满的。
然后在婆婆诞辰演剧时,陈芸因为“观剧原以陶情,今日之戏徒令人断肠耳”为由,给了婆婆脸色看。
沈复和陈芸出去逛庙会,也坏了家门规矩。
之后又发生了家信代笔、暗中给公公纳妾、屈尊就卑与妓结盟等等事件,让老人非常反感。所以几次把沈复一家驱逐出门,流离失所。
都说“爱屋及乌”,现在应该是“恨屋及乌”吧,所以老人连自己的孙女、孙子都置之不顾,以致在陈芸病重前往华名大成养病,无法照顾孩子时,都只能把14岁的女儿送去做童媳,12岁的儿子送去做童工,最后在18岁夭折,终是等不到父母来把自己接回家。
如果沈复的父母只有他一个儿子,那情形想必是不一样的,但还有一个弟弟,而且弟弟、弟妹都是有心计的人,所以父母产生偏爱,似乎也是可以理解的。
所以在后来沈家看沈复夫妇始终没有出息,便放弃了对他们的期望,特别是沈复的母亲,所谓养儿防老,既然大儿子指望不上,那边全身心地去“讨好”小儿子启堂。
再次,沈复的弟弟、弟妹在利益面前没有顾及亲情。
陈芸死后,沈复依然是颠沛流离,穷困潦倒,在扬州以卖画为生。
父亲去世,启堂夫妇担心哥哥回来分家产,竟然没有报信给沈复。
沈复在女儿的告知下,赶了回来,而“入幕守灵至七终,无一人以家事告、以丧事商者”。更令人心寒的是,为赶走沈复,启堂还找人来向沈复讨债。
而在埋葬其父时,启堂还让侄子逢森问其父要二十金——那是沈复借来还没捂热的生活费。而他们的父亲留给启堂的是不下三四千金的房产。
所以,在启堂夫妇的眼里,已经全然没有兄弟之情了。
三 沈复悲剧的内因
沈复最大的毛病是没有男儿志,不懂得经营家庭。这是他悲剧人生的根源。主要表现在下面两大方面:
第一方面:贪欢纵欲,无心向学,不谋前程。
虚13岁,沈复便告母:“若为儿择妇,非淑姊不娶”,旋即与陈芸订婚。感情早熟。
虚18岁,两人完婚。男子18岁正是“舞象之年”,在古时候,是可以上战场的年龄,但也仅仅是个成童。而那时,沈复就已沦陷于男欢女爱,沉溺于鱼水之欢。
“耳鬓厮磨,亲同形影,爱恋之情有不可以言语形容者”。
所以后面的求学,皆为无心,被老师劝退,而“喜同戍人得赦”。
在当时的大家庭中,沈父在外谋职养家,沈母在家操持一切,而儿子儿媳依靠家中大树,风花雪月,情意绵绵。
沈复和陈芸,压根儿就没意识到自己的人生责任,更不知该如何谋求负责任的能力。
这是正淫。太注重太追求感官享受的男人,注定了必有艳遇,必有邪淫。
沈复在第四卷《浪游记快》里喜滋滋地回忆了自己曾有的放浪不羁:
“余择一雏年者,身材状貌有类余妇芸娘,而足极尖细,名喜儿。秀峰唤一妓名翠姑。余皆各有旧交。放艇中流,开怀畅饮。”
“秀峰今翠明红,俗谓之跳槽,甚至一招两妓;余则惟喜儿一人,偶独往,或小酌于平台,或清谈于寮内,不令唱歌,不强多饮,温存体恤,一艇怡然,邻妓皆羡之。有空闲无客者,知余在寮,必来相访。合帮之妓,无一不识,每上其艇,呼余声不绝,余亦左顾右盼,应接不暇,此虽挥霍万金所不能致者。
余四月在彼处,共费百余金,得尝荔枝鲜果,亦生平快事。”
“后鸨儿欲索五百金强余纳喜,余患其扰,遂图归计。秀峰迷恋于此,因劝其购一妾,仍由原路返吾。明年,秀峰再往,吾父不准偕游,遂就青浦杨明府之聘。及秀峰归,述及喜儿因余不往,几寻短见。噫!‘半年一觉扬帮梦,赢得花船薄幸名’矣!”(3)
那一年,沈复虚岁32,其女7岁,其子5岁。
在陈芸死后5年,沈复46岁回忆曾有的把酒承欢,调笑取乐,你读到有羞愧之情吗?有无耻之悔吗?不!他有的只是满满的自豪感!你看!“合帮之妓,无一不识,每上其艇,呼余声不绝”,沈复以此为骄傲。这样的男人,有谁能够指望得上吗?
但陈芸,居然想着给沈复纳一个妓女之女为妾,便可把丈夫的感情生活控制在自己的眼皮底下,那也实在是天真可笑的。
第二方面:沈复没有家庭责任感。不自爱,不自律,随波逐流,平庸来去。
每一种行为的背后,都是其价值观在起作用。在沈复的内心里,他一直都想依赖他的父母,他没想过自己应该是家庭的顶梁柱。
沈复对他父亲的认知是这样的:“吾父稼夫公慷慨豪侠,急人之难、成人之事、嫁人之女、抚人之儿,指不胜屈,挥金如土,多为他人。”我对沈复这样的认知是持怀疑态度的,因为就算儿子沈复、儿媳陈芸有再多的不是,但孙女和孙子毕竟都是无辜的,是沈家的血脉和传承,而14岁的孙女却沦落为童养媳,凄苦伶仃;12岁的孙子沦为童工,最后夭亡,抱恨终身。
所以沈复的父母是不是真如沈复描述的那么好?那么慷慨豪侠?但不管怎样,沈复对其父母,应该是充满了依赖之情。看他的生活经历,他也出去参加工作,但几乎看不到他有良好的独立的经济能力。他是个巨婴。他无法成为家庭的主心骨。
第一,从精神上看,沈复无法成为妻子的精神引领,夫妻更加没有共同进步。
本来,不管是出身,还是接受教育,沈复都远远超出陈芸,他应该可以引领陈芸在精神上的成长,但他本身就没有男人志,不重礼节,生活随便,所以夫妻二人很快就被对方同化,由自己的高端滑向了低端。
比如,陈芸一开始恪守礼节,恭而有礼,但沈复认为“礼多必诈”,而随便的习惯一旦养成,为人处事的边界感就会消失。夫妻之间尚无所谓,但对老人,对外人如果缺乏边界,那定然会做错事情。沈复和陈芸暗中替父纳妾,就是一个明证。
这看起来是架空了“主母”的权利,事实上,对于婆婆兼姑母而言,这是媳妇兼侄女对自己深深的欺骗和背叛,在情感上实属难忍。
而陈芸之所以会做这样的蠢事,是因为这是丈夫沈复暗中对她的托付。
还有,当时非男子不可往庙会,可沈复怂恿陈芸说:“庙中司事者谁不知我,即识出,亦不过付之一笑耳。吾母现在九妹丈家,密去密来,焉得知之。”沈复只顾年轻人眼前短暂的快乐,没有顾及到陈芸的名声和往后的生活,这是丈夫对妻子真正的爱吗?如果没有超出时代桎梏的能力,而又跟礼教对着干,好奇心是满足了,可往后怎样生活?
再看吴江钱师竹病故,沈复的父亲命儿子往吊。那时,夫妻俩已经被父母赶出家门,寄居在朋友鲁半舫家。
陈芸不懂事,“欲偕往,一宽眼界(太湖)”。结果两人后脚接前脚至。而沈复为了陪妻子游太湖,更是“回来之速”,同饮万年桥舟。
芸还笑挽素云(船家女),放到沈复怀中,说“请君摸索畅怀。”而在行酒令中,素云数次握拳笑捶沈复,芸欣然畅饮,不觉酩酊,乘舆先归。沈复又与素云茶话片刻,步月而归。
男女授受不亲,但沈复不但不避嫌,还如此随随便便;而作为妻子,看着丈夫与别的女人那么亲热,还一前一后离开,实在是让常人骇然。
过了几天,鲁夫人误有所闻,私告陈芸:“前日闻若婿挟两妓饮于万年桥舟中”,芸回答“其一即我”——坏事传千里。这样的事既能传到鲁夫人耳中,就能传到沈复父母耳中,传到丧家耳中。这样的为人处事,恐怕在沈复写作回忆录的时候,都没有意识到有哪里不妥,作为一个应该是一个家庭精神引领者的男人,这是不是遗憾呢?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沈复的悲剧人生,不是没有他自身的原因的。率性行事,迟早都会在某个地方付出代价。
而陈芸因为家贫取其廉而吃的“臭腐乳”和“虾卤瓜”同化了沈复,由厌恶到喜食,当然也会成为周围人的谈资。这个倒也无伤大雅。
第二,从物质上看,沈复没有独立经济的意识,没有养家的责任感,更加没有抗风险的能力。
古人云“三十而立”,而沈复夫妇三十岁被父母驱逐出家门,距离他们结婚也已经过去了十二年,他们只能借居在朋友鲁半舫家的萧爽楼。
直到两年后,虚岁32时,其父接他们回去,他们才居有定所。
本来,发生这样的事情,已经足以警醒沈复要有忧患意识,要给自己和家人备点“隔夜粮”,但沈复似乎还没有意识到生活的残酷,他还以为可以抱着父母的大腿过日子,于是,同年,居然招船妓四个月,共费百余金。
这绝对不是一个有责任感的男人能够做出来的事情。
而陈芸由最初的“三娘”到后来被呼为“三太太”,不管尊卑长幼都这样戏呼陈芸,这岂不是沈复作出来的轻贱吗?
到了后来,开一书画铺,三日所进,不敷一日所出。隆冬无裘,挺身而过。就是陈芸病疾,也只能誓不医药。而且还因“绣价之丰”,而在病中绣《心经》一部,结果又增腰酸头晕之疾。加速了她后来的死亡。
但陈芸从来没有后悔嫁给沈复。摘录了文中的两个例子:
一段是夫妻二次被逐,临行前陈芸对女儿青君最后的叮咛:
“汝母命苦,兼亦情痴,故遭此颠沛。幸汝父待我厚,此去可无他虑。”
另一段是陈芸临终前,对丈夫的劝慰:
“忆妾唱随二十三年,蒙君错爱,百凡体恤,不以顽劣见弃。知己如君,得婿如此,妾已此生无憾!”
如若从陈芸的出身到她结婚后的精神感受来看,她或许是幸福的、满足的,但从她的死亡和她的子女这个角度来看,他们夫妻俩曾有的风花雪月、闺房之乐、闲中雅趣,都成了极大的讽刺。男人真正爱一个女人,是要让她落到这般田地的吗?是要让两人的孩子过得那么悲惨的吗?
就是在家中如此困难的情境下,39岁的沈复还替朋友担保借高利贷50金,没想到,朋友竟带钱逃跑了。沈复面对讨债,初以笔墨为抵,渐至无物可偿。索债人找上沈复父亲家中,气得老父亲大骂:“我辈衣冠之家,何得负此小人之债!”
儿子的生活过成了这个样子,无钱潦倒,有钱嫖娼,谁还有大腿可以给他抱呢?
沈复的父母第二次无情地驱逐了沈复夫妻。
到陈芸死时,承蒙朋友资助十金,沈复再尽室中所有,变卖一空,才能殓葬陈芸。
而在妻子死后五年写的《浮生六记》的第四卷,回忆起曾花百余金招船妓,居然还豪情满怀!这样的人具有悲剧的人生,不正是一种报应吗?
只是可怜了他家人。
第三,沈复上愧父母,下欠儿女。
沈复是对不住妻子陈芸的。他又何尝对得起他的父母和孩子呢?
本来也是殷实之家,在第一次被驱逐至鲁半舫的萧爽楼时,沈复还有“一仆一妪,并挈其小女来”。当时,他们的女儿5岁,儿子3岁。
但由价值观支配的生活方式和态度不对,花钱如流水,且好面子,所以家中经济生活每况日下。
一开始“素爱客,小酌必行令”,“备茶酒供客,终日品诗论画”,“良辰美景,不放轻过”,坐吃山空,到了后来,女儿青君“衣单股栗,犹强曰‘不寒’”。
知父有病而不归,归来父已去。本是养儿防老,到头来却是养老防儿;生个儿子本是想有人送终,儿子却活成了一个边缘人。
父死而母尚存,妻丧而子未立。沈复居然想抛弃尘世间的羁绊,飘然出世。只可怜了他的儿子逢森,从12岁与母诀别等到18岁与父决别,终未能等到有家可归。
而沈复,在唯一的儿子夭折后,其友石韫玉赠送沈复一个小妾,沈复“重入春梦”。从此扰扰攘攘,又不知梦醒何时。这样的日子,有没有千般无奈,万般苦楚?恐怕唯有沈复自己知道了。
四 启示:观今宜鉴古,无古不成今。一个人就是一类人的缩影。沈复和陈芸,留给了我深深的思考。
每个人都是在过着唯一的一次人生。到底应该怎样活着,才是遗憾少一些的人生?
周朝就出来的各种“礼”的制度,到底有没有意义?
就像一个小学生,他刚刚从幼儿园进入到求学的阶段,他是懵懂无知的,他该怎样做一个小学生?我们指导他从遵守《小学生守则》开始。
一个小学生升到了初中,那他应该怎样做一个中学生?大的方向也是从遵守《中学生守则》开始。
我们做一个社会公民,是不是也该从遵守国家法律,遵从社会公序良俗做起?一个人只有品行端正了,处在安静、冷静的思考状态中,才可以谈事业发展和谋求稳定美好的生活。
沈复的生活起点本来是不错的。直到他父亲过世,所遗房产不下三四千金。但因为他的离经叛道,不思进取,导致了众叛亲离,也给他不厚道的弟弟、弟妹可乘之机,而导致自己四处漂泊,子女也没有健康成长的好环境。那一句“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说得没错啊!
沈复,如果他不是那么大手大脚,不是那么好面子,而陈芸能够精明一些,圆滑讨喜一些,这两人的日子断然不会那么穷困潦倒。
所以,每一个要走入婚姻,要生儿育女的人们啊!要在自己的心里想一想怎样挣钱,算一算怎样安排手中的钱,有时候,财商比智商和情商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