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基础教育资源网(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指南)
河南省基础教育资源网文章列表:
- 1、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指南
- 2、开始申报!事关洛阳所有中小学教师职称评选工作
- 3、努力打造五大中心,河南普通高中学科基地建设加速
- 4、河南发布研考提醒,省内异地借考生务必12月8日起每天健康打卡
- 5、事业编,河南艺术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名
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指南
一、高考成绩和录取结果查询
高考成绩及批次控制分数线于6月25日向社会公布。
考生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本人高考成绩及后续的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
1.网站查询。河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henan.gov.cn/)、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aeea.cn)、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heao.com.cn)、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
2.省教育考试院通过普通高招考生服务平台只读邮件向考生发送电子成绩单、录取信息以及高招体检报告。
3.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将向关注并绑定考生信息的考生一对一推送成绩和录取结果。
4.“豫事办”小程序查询。考生可在支付宝首页搜索“豫事办”小程序(安卓系统可在应用市场搜索下载“豫事办”APP),进入“高考成绩查询”、“录取结果查询”服务事项,查询自己的成绩及录取结果。
5.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综合服务大厅查询。
6.招生院校网站亦可查询录取结果。
考生对成绩有疑问的,可于6月27日18:00前持本人准考证向考生所在报名点提交申请,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后报省辖市招生考试机构,逾期不予受理。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要求进行复核,主要检查答题卡信息是否与考生本人一致、是否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存在差错,是否与公布的考生成绩一致,不复核评分宽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领取成绩复核结果。
以上服务均免费。
二、招生咨询与信息发布渠道
1.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综合服务大厅:提供考试招生全过程咨询服务。
2.省内外院校咨询电话、网站:提供相关院校的招生咨询。
3.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
(1)公布往年院校报考和录取情况统计信息;
(2)公布院校招生计划信息;
(3)在志愿填报期间,公布各批次控制分数线和分数段统计信息;
(4)公布各个军队院校、公安类、司法类专业以及定向培养军士生面试、体检分数线;
(5)在录取期间,公布院校生源情况和投档录取情况统计信息、各批征集志愿的有关信息。
4.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录取期间,提供考生电子档案运转信息查询。
5.《招生考试之友》杂志(专业目录):
(1)公布各批各院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学费标准等;
(2)各院校联系方式(咨询电话、通信地址、网址等);
(3)招生政策问答及填报志愿指导等。
6.河南省教育考试院今年继续开展普通高招考生咨询服务,考生可以通过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咨询留言栏目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服务号在线咨询,或拨打河南省考生服务热线电话0371-55610639进行咨询。
7.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于6月25日-27日举行普通高招网上咨询活动,邀请在豫招生高校参加,为考生提供在线填报志愿咨询服务。考生可以通过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官微及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招生考试之友”微信公众号参加咨询。
为帮助广大考生科学填报升学志愿,充分满足考生咨询需求,在考生和高校之间搭建交流平台,省教育考试院将联合河南广播电视台,于6月16日-7月3日举办2022年高招“网络面对面”视频直播活动,考生可通过“大象新闻”客户端参与有关活动。
8.为落实“2022年高考护航行动”有关要求,教育部将通过“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于6月22日-28日举办“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咨询周活动”。
三、公示和监督渠道
1.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1)公布在我省招生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学校名单;
(2)公示全省各类享受政策性照顾的考生(含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资格)名单;
(3)公示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名单;
(4)公示艺术校考合格考生名单;
(5)公示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2.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公示各类享受政策性照顾的考生名单,符合报考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的考生资格名单,本级和上级举报电话。
四、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1.网上志愿填报系统于6月26日开通。考生须首先登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aeea.cn),然后点击首页服务大厅中的“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在登录界面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和报名时的密码登录系统(开通动态密码的考生登录成功后还需输入动态密码)并填报志愿。
2.考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不要把密码透露给他人,更不要让他人代替填报志愿。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的“忘记密码”功能进行密码重置,考生如无法自行重置密码,请本人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报名所在地的招生考试机构重置,对口招生、专升本考生可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就近市县招生考试机构重置。开通动态密码的考生如动态密码信息丢失,可尝试关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在微服务→考生服务菜单中绑定考生号,然后通过微服务→密码验证重新获取动态密码,也可按照重置密码的办法前往报名所在地的招生考试机构重置。
3.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请考生关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官微并绑定考生信息,可通过官网的咨询留言栏目直接向省教育考试院咨询,平时留意查看微信公众号、10639639短信服务平台等推送的消息,保持与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和报名所在地基层招生考试机构的联系畅通。
4.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并保存,在规定的截止期前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完成提交后,即视为与高校之间的志愿约定生效,录取时不得擅自放弃;考生的志愿信息任何人不得改动,否则,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依据考生网上保存的志愿信息打印出志愿表并加盖公章后存入考生档案。
5.考生在当次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前,若想放弃所填志愿,可以在志愿浏览页面下方直接点击“放弃志愿”进行志愿放弃操作。由于放弃操作将取消考生已报的志愿,并且考生无法再次报考被放弃的志愿,系统为了确保安全,将根据考生账号绑定的安全措施验证考生身份。普通类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提前批、体育类本科批共用一个“放弃志愿”按钮,一旦点击,则上述类别的这些批次全部放弃,不能再填报。普通类专科提前批各类别、体育类专科、艺术类专科也是共用一个“放弃志愿”按钮,操作办法同上。放弃志愿操作界面也有相应的提醒。放弃操作成功,考生将不能再填报当前该批志愿。
6.填报志愿需了解招生政策和规定,认真查阅《专业目录》说明及其中有关院校和专业情况,重点了解拟填报院校的各项信息,特别是高校的招生章程。章程中有学校招生说明、招生要求以及明确的录取规则。高校招生章程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统一公布,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站均有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链接,《专业目录》中也有相关的院校网址。
7.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志愿须注意:通过相应专项计划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均单独设立批次,原则上执行本科一批分数线。高校专项计划纳入特殊类型招生志愿,考生应按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填报。考生如同时符合三个专项计划的资格,志愿可以兼报。
8.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含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已取得相应报考资格的考生,可填报1个相应的高校志愿。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其取得资格的高校无论在哪一批次录取,选报该志愿必须填在特殊类型招生志愿栏内。
9.本科提前批的地方公费师范生、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和高职高专批以及体育类(本、专科)、艺术本科A段、艺术本科B段和艺术专科批均实行平行志愿。本科提前批的地方公费师范生考生可以填报1-6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可以填报1-5个专业,不设专业调剂;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高职高专批次,考生可以填报1-6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可以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本科二批,考生可以填报1-9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可以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艺术类平行志愿(本科A、B段,专科)每批次可填报1-9个志愿,1个“学校 专业(或专业类)”为1个志愿,不设专业调剂;体育类专业各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采取院校 专业的模式,每批次设9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1个高校,每个高校可填报1个专业,不设专业调剂。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除体育、地方公费师范生)、专科提前批(除艺术、体育)第一志愿设1个高校志愿,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设1-4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可以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艺术类本科提前批设2个志愿,1个“学校 专业(或专业类)”为1个志愿,设置专业组的高校,还可填报是否同意调剂专业,调剂仅限于同一专业组内;不设专业组的,则不能调剂专业。
10.由于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高专批实行平行志愿,为解决同一高校专业间因学费标准差别较大等因素而产生的专业生源不均问题,提高考生填报志愿的针对性和投档的有效性,部分高校按学费标准将本校较高学费专业集中单列,排列在本校普通类专业之后;类似情况还有,少数高校将医护类专业、农林矿类等专业单独列出为一类,还有民族院校将限定考生民族的专业单独列出为一类。在同一高校志愿栏只能选择其中一类专业,不能跨类选择专业,专业调剂在所报专业类内进行。如报考同一所院校普通类、较高收费类和民族限定和医护类等专业,应按不同院校志愿分别填报。
11.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在本科一批、本科二批等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中,须填报在相应批次所规定的定向志愿栏中;普通类本科提前批中,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填在第一院校志愿栏。填报定向西藏、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志愿后,系统将直接在志愿浏览页面显示打印承诺书按钮并发送只读邮件提醒,考生需自行打印签字,交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免费本科医学生还应同时提交资格审核相关证明材料。考生录取为定向生后,入学报到前应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定向县(市)招生的地方公费师范生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12.在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志愿中,专设军队招飞志愿,参加军队招飞全面检测合格考生方可填报。军队招飞志愿先于其他本科提前批次志愿投档,未被录取该志愿的考生,继续参加本科提前批次其他志愿投档。本科提前批各类不得兼报,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艺术类本科与非艺术类的本科批次录取同时进行,在本科提前批不能兼报,其他批次如出现兼报,按照各批次投档录取时间安排顺序进行投档。专科提前批包括艺术、体育、定向培养军士生、空乘、航海、医学、学前教育等有特殊要求的专业类别,各类别不得兼报。
13.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的考生可以选报一个招收预科班的高校。如果分专业方向,每个高校可填报1-5个预科班专业方向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14.填报征集志愿应注意:录取时对生源不足的学校,公开征集志愿。届时,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选择填报征集志愿。考生应确认自己尚未被任何院校录取,已被录取、预录取及阅档状态的考生不可填报。剩余计划量大的院校或专业可能会降分征集志愿,考生应进一步查阅拟报高校招生章程的对应内容,全面了解专业情况和学费标准。征集志愿投档时,以当次征集的志愿为投档依据,即使原来报有这些学校志愿,也须重新填报。
五、平行志愿投档办法
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
1.普通类平行志愿投档办法
高考成绩总分加上照顾政策分值后生成排序成绩(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排序),按排序成绩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
2.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办法
(1)艺术本科A、B段:按照院校录取规则,遵照考生所报志愿,分别计算出考生在所报院校的投档排序成绩,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和对应的投档排序成绩逐一进行检索匹配,一经检索到符合投档条件且计划未满额的志愿,即进入该志愿拟投档队列;如计划已满额,但考生投档排序成绩高于该志愿拟投档队列中的考生最低分,则进入拟投档队列,同时将最低分考生从拟投档队列中移出,对被移出考生的后续志愿继续检索,直至考生全部志愿检索完毕。当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全部志愿检索完毕后,将已进入拟投档队列的考生电子档案一次性投给招生院校。
(2)艺术类专科:按照我省设定的投档规则,计算出考生投档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位,按照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一次性投档。
3.体育类平行志愿投档办法
(1)体育类本科:根据招生院校确定的在我省体育类各专业的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按照考生所报志愿,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体育本科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分别计算出考生在所报院校的投档排序成绩,由计算机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和对应的投档排序成绩逐一进行检索匹配,一经检索到符合投档条件且计划未满额的志愿,即进入该志愿拟投档队列;如计划已满额,但考生投档排序成绩高于该志愿拟投档队列中的考生最低分,则进入拟投档队列,同时将最低分考生从拟投档队列中移出,对被移出考生的后续志愿继续检索,直至考生全部志愿检索完毕。当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志愿全部检索完毕后,将已进入拟投档队列的考生电子档案一次性投给招生院校。
(2)体育类专科:按照我省统一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体育专科控制分数线基础上,计算出考生投档排序成绩,将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位,按招生院校计划的100%比例,将考生电子档案一次性投给院校。
六、如何确认自己被正式录取
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发放。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应通过第一条所述查询途径确认。
七、领取和移交纸介质档案办法
录取过程中,使用的是考生的电子档案,电子档案的主要内容与纸介质档案(包括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和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志愿表等)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已录取考生的纸介质档案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整理密封,考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领取,报到时交给录取学校。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早办理档案领取手续,以免时间仓促延误。未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录取的考生,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向其提供档案。
八、被录取后务必按时报到入学
升学志愿是考生意愿的体现,也是考生对录取院校的书面承诺,录取时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严格按志愿投档,被录取后应如期到校报到。按所报志愿录取后不报到,既浪费宝贵的招生计划,浪费高校的教育资源,客观上也占用了他人的升学机会。为维护入学机会公平,教育考生增强诚信意识、履行志愿约定,对于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不履行志愿约定的考生,当批次录取电子档案停止运转;对录取后不入学实际就读等造成招生计划浪费的,下一年报名参加高考将限制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量,在实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允许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不超过2个。考生履行志愿约定情况将如实记入其电子档案。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从2023年招生起,往年被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九、警惕和防范招生诈骗和非法助考活动
在高校招生期间,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组织利用考生求学心切和家长望子成龙的心理,打着种种幌子以谋取钱财为目的,进行招生诈骗和非法助考活动。其主要伎俩,诸如故意混淆留学培训、网络教育与普通高校招生的区别,蒙骗考生;以“定向招生”“自主招生”“单招”诱骗等,谎称花钱买试题、买答案、买分数、保录取进行诈骗活动,甚至承诺达不到预定分数或上不了理想大学就退款,骗取家长钱财。过去曾有个别考生或考生家长因轻信别人的承诺,上当受骗,教训十分深刻。考生及家长要高度警惕,切莫轻信,防止陷入骗局;一旦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举报。
开始申报!事关洛阳所有中小学教师职称评选工作
好消息!好消息!好消息!
近日
市教育局发布了
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今年职称评审工作
计划于10月-12月进行
事关洛阳所有中小学教师
赶紧来看看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二级机构: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72号)要求,今年由洛阳市教育局承办的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农村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市直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等职称评审工作计划于10月-12月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审核时间
1.今年全市职称申报评审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申报。
2.网上申报审核时间:中级个人申报时间10月24—30日、评委会审核时间11月5日;副高级个人申报时间10月31—11月7日,评委会审核时间11月16日,请务必遵守,逾期无法受理。
3.由于疫情原因在系统关闭前无法上传材料的人员,请各县区统一汇总上报市教育局,将向相关部门申请延长。
二、申报材料上传
(一)将参评材料原件进行数码扫描或拍照后转换为清晰的PDF格式或JPEG格式图片,为了在保证清晰度情况下减小电子化材料数据量,建议将每页原始图片的像素控制在1440乘以900左右,容量大小控制在100KB以内;对于内容页数超过10页的单个著作、研究报告类成果,可使用与纸质原件材料内容、版式一致的WORD、WPS等电子文本直接转换PDF文档,以减小电子化材料数据量。
(二)使用软件工具按顺序将原始图片分模块转换整合为PDF格式文档,然后上传提交至“职称系统”相应申报支撑材料模块中;申报人支撑材料的每个模块可上传的PDF格式文档数量不限,但每个PDF格式文档数据量应小于2MB;注意不要将每页图片逐个转换为独立的单页内容PDF文件上传系统。例如:一节获奖优质课,包含获奖证书、评价意见表、教案、简报文件,这4种材料内容做成为1个PDF文件。本次所有上传资料中凡有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页均为红色公章,不能是扫描复印件,申报人电子材料上传提交至“职称系统”后,须在“职称系统”中对所有模块的每个PDF文档进行检查检测,确保能顺畅打开显示且清晰无误。
(三)论文论著、科研项目、奖项专利等业绩类成果支撑材料模块中各个PDF文档的内容顺序由申报人按体现本人水平的重要程度进行排序。
(四)电子化材料文件上传规则及要求:
1.大小:单个文件限制最大2M,如果超出2M大小(例如:教案、著作等),可以分成多个文件进行上传。
2.清晰度:所有扫描文档不能模糊,图片印章必须能正常清晰浏览,扫描的文件内容需放正,正面朝上。
3.顺序:单个项目上传多个文件时请注意文件先后顺序,标注“**材料1、**材料2”,然后依次上传。
三、职称申报有关政策
(一)关于职称评审计划
各单位要按照已备案并网上公示的年度评审计划推荐职称申报评审人选,严禁超计划申报。
(二)关于申报评审条件
今年的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按《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豫人社办〔2022〕67号)的申报评审条件执行。
(三)关于讲课答辩
申报中小学系列副高级、中级职称和中等职业学校中级的人员,全员参加讲课答辩。讲课答辩时间和有关要求在审核材料结束后另行通知。
(四)关于绿色通道
以下情况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初审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
(1)符合《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实施细则》(豫人社规〔2022〕3号)规定申报的。
(2)符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20〕20号)规定,中小学系列中获得中央宣传部“时代楷模”等称号的教师,可越级评聘高级教师的;获得中原名师、省特级教师、省级(含)以上优秀教师、河南省教育系统师德标兵、河南最美教师、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通过职称“绿色通道”申报高级教师的;在农村学校累计从教25年的在岗在编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中小学高级教师。在农村学校累计从教20年的在岗在编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中小学一级教师。在农村连续从教满30年且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农村教师,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通过职称“绿色通道”考核认定中小学一级教师。
(3)申请年限破格申报的。
审核完成后申报人上传审核备案扫描件《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表》或者《河南省破格申报职称备案表》,再进行网上申报。
(五)关于聘任年限截止日期
申报中、副高级职称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截止到用人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时间,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底。
四、账号创建与审核流程
(一)单位账号创建
由单位联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创建单位账号,单位账号实行“谁创建谁管理”原则。
(二)个人账号创建
用人单位账号通过审核后,单位管理员登录管理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账号。
(三)个人账号登录与申报
申报人账号创建后,申报人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询问用人单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提交评审材料后注意查看审核情况,如有退回,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须及时补充完整,在相关部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各级审核部门不得修改申报人填报的任何信息,审核通过及截止后不得再次退回修改。申报人务必认真填写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各级审核结束后,参评人员自行打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并按要求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四)资格审核流程
2022年度所有职称申报评审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上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把好资格审查关;用人单位和职称评委会承办部门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网上材料应与纸质材料相符,防止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
申报评审职称,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各级按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报送相应评委会;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事项和材料,退回时实行“一次性告知”,避免多次审核。
(五)其它说明
中小学教师申报职称,在讲课答辩环节,教师身份、教研员身份申报人员讲课学科为其申报学科,教育管理身份申报人员讲课学科为其申报时注明的学科(教育管理人员系统申报时需在备注栏注明讲课学段和学科)。
五、接收材料内容
1.《单位推荐报告》。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正式印发(红头)的“五公开”推荐报告。
2.《2022年任职资格审查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以县区、市直为单位报送。
3.经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打印的《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一式2份(A3打印,页码要按顺序排列)。
4.报U盘。申报副高级职称的,以下情况须报U盘:①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②实验教学优质课 ③讲座。要求:以县区为单位报送,市直单位以学校为单位报送,将U盘装入1个档案袋中,袋外注明:“某县区副高级U盘”,并粘贴打印的U盘编号及其对应的人员名单,报送人在名单上签字。
5.按资格审查表审核的人数到市民之家三楼教育局窗口缴费,只支持现金,由单位派专人统一缴费。
6.把《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推荐报告、缴费单、U盘等交到洛阳市教育局人事科107房间。
7.评审材料的接收时间另行通知。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进行申报和审核,严格遵守职称工作各项纪律,自觉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申报评审材料实行逐级负责制,申报人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单位对申报人的工作经历、工作业绩、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推荐程序负责;单位正副领导干部的工作履历和工作业绩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二)全面推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实行“一票否决”。对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对在往年评审中非因弄虚作假或违反职称工作规定等原因而评审未通过的人员,单位不得限制申报,用人单位应允许其参加正常的申报推荐工作。
(四)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照我省现行政策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洛阳市教育局联系。(联系人范永健,电话63253196)
附件:
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docx
2022年10月21日
(来源:洛阳晚报教育周刊)
努力打造五大中心,河南普通高中学科基地建设加速
9月28日至29日
河南省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
暨省级学科基地建设工作推进会
在郑州举行
本次会议是我省普通高中改革发展进程中的一次关键性会议,将进一步为全省普通高中省级学科基地建设明方向、理思路、找方法、促落实。会议由河南省教育厅主办,河南大学、河南省普通高中发展研究中心、教育时报社承办。
开幕式
河南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毛杰,河南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冯淑霞,河南工业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陈桂香,河南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刘林亚等出席开幕式。
毛杰强调,举办普通高中省级学科基地建设工作推进会,主要目的是通过对学科基地的再动员、再谋划、再部署,推动我省普通高中办学品质和育人水平的进一步提升,推动学校多样化发展,推动我们的高中事业实现新跨越、取得新成就。
就我省普通高中学科基地建设工作,毛杰提出三点意见:
学科基地建设是推进育人方式改革的关键环节、推进多样化发展的主要抓手、推进新高考新课程实施的主阵地,要深刻认识学科基地建设的重大意义;
省级学科基地作为全省普通高中学科教学的领军者、排头兵,要准确把握学科基地发展定位,努力将学科基地打造成全省普通高中教育的课程开发中心、教学研究中心、师资培养中心、教育评价中心、帮扶共建中心;
要加强组织保障、确保基地建设质量、建立动态评估机制,不负担当、深入探索,锚定新目标,破解新问题,开辟新路径,贡献新方案,全力做好学科基地建设工作,为回答好普通高中“怎样培养人”的时代命题,交出具有示范、引领价值的河南答卷。
刘林亚在主持时强调,各学科基地校要做好学科基地的发展规划,要及时总结经验、做好示范引领,带动提升全省普通高中学科教学水平。普通高中学生发展基地与实践基地要进一步明确目标定位,利用基地所在高校的优质特色资源与普通高中开展深度合作。
河南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毛杰与河南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冯淑霞共同为河南省普通高中发展研究中心揭牌
河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胡全胜宣读《关于公布首批普通高中省级学科基地名单的通知》
省一级学科基地学校代表上台接受授牌
河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副处长王丽霞宣读《关于公布首批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发展基地与实践基地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发展基地和实践基地相关负责人代表上台接受授牌
郑州外国语学校与河南大学签署共建框架协议
郑州市第四十七高级中学与河南工业大学签署共建框架协议
交流分享
河南省普通高中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河南大学教育学部常务副书记蔡建东,做题为《普通高中学科基地建设:价值、定位与路径》的主题报告
蔡建东结合我国普通高中作为独立学段100周年之际,引出普通高中教育中学科建设的重要性。他生动阐述了学科是什么、如何认识学科、高等教育学科建设与基础教育学科建设的关系,以及学科基地的功能定位、建设路径、学科特色课程建设的常见模式与教学模式。
报告最后,蔡建东针对我省普通高中学科基地建设提出几点建议:学科自信,在自主发展中百花齐放;对一级学科高看一眼,重新突出重点,重点打造;强化特色,构建特色学科育人体系;课程是学科基地建设的核心要素,以特色课程彰显学校特色。
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院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主任徐万山,做题为《普通高中省级学科基地建设规划内容框架解读》的主题报告
徐万山从因何规划、如何规划两个问题开讲,为全省普通高中学校详细介绍了《河南省普通高中省级学科基地建设规划内容框架》(以下简称“框架”)的指导思想、学科理解、基础分析、建设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
关于《框架》解读,徐万山指出,前提是“学科理解”:吃透方案,吃透标准,吃透教材;基础是“自我知识”:“我”有什么——优势与不足;核心是“建设目标”:“我”要什么——育人与示范;关键是“完成任务”:“我”做什么——十大行动;支架是“保障措施”:“谁”帮“我”做——人、财、度;校长做什么?校长的格局和智慧:为何建、怎样建?
郑州市第二高级中学校长王瑞,做题为《以省级学科基地建设为契机,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经验分享
王瑞通过郑州市第二高级中学的发展历史,讲述学校如何逐步成长为一所面向未来,以“科技 体育”为办学追求,健康、博爱、有为且高质量、增值型、全能型高中。
针对学科基地建设,王瑞展示了学校的建设基础(资源环境、师资队伍、课程实施、创新实践、示范引领)、系统构建(总体思路、行动策略、建设设想@信息技术、建设设想@数学)、成效展望(队伍建设、课程资源、教学实施、学科活动、学科空间)三大方面,为全省普通高中学科基地建设提供了鲜活的经验。
郑州市第四十七中学校长叶小耀,做题为《以学科育人品质支持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经验分享
叶小耀从学科基地建设的背景入手,分享了学校以多样化发展和育人方式改革为方向,就落实高中课程方案新要求、回答好“怎样培养人”这一问题展开深入实践探索的过程。他指出,学科育人是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基本途径,学科育人方式决定了人才培养质量。
系统诊断、查摆问题、寻找支点,以“双轮驱动”为核心的质量提升战略,将“学科专业化建设”和“年级精细化管理”作为推进学校新发展的源动力,建构体现学科本质、有助于学生开展合作和深度探究的学习空间……通过叶小耀的详细介绍,我省普通高中学科基地的形象越来越立体、饱满。
交流分享环节由河南教育报刊社副总编辑刘肖主持
专家报告
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中学校长培训中心副主任郅庭瑾,做题为《高中多样是基础教育体系重构的关键》的主题报告
郅庭瑾教授从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背景、意义、内涵、经验与路径实施,向大家做了一场精彩的报告。她结合国内外普通高中学校的办学经验,解答我国普通高中教育如何多样化发展:特色发展是方向、学科和课程是核心、教师队伍是关键、人才培养模式变革是必然。
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党委书记、河南省督学史品南,做题为《从“学科基地”走向“课程基地”高峰》的主题报告
史品南结合江苏省从“学科基地”走向“课程基地高峰”的改革进程,讲述了“学科课程基地”走向跨学科“大课程大基地”高峰项目的探索与思考。
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校长董裕华,做题为《借课程基地拓展资源,促立德树人落地生根》的主题报告
董裕华从破解长期困扰高中教育的“千校一面难以突破、素质教育步履艰难”的两大瓶颈入手,结合海安高级中学的办学经验,解答了普通高中学校的课程基地怎么建、课程基地如何运行、课程基地的理想样态、课程基地建设的注意点等问题及规避事项。
专家报告环节由蔡建东主持
与会代表认真聆听
主题研讨
9月28日晚上
与会普通高中学科基地负责人
围绕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
学科教室建设标准
学科基地建设等主题
进行深入研讨
↓↓↓
与会代表深入研讨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推进会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河南省普通高中发展研究中心、河南教育报刊社、首批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发展基地与实践基地所在高校的相关负责人,郑州市区普通高中省一级学科基地学校校长、学科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各地教育局分管负责同志和基教科科长,普通高中学校校长及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学科基地的团队成员等,在线上参会。
来源:教育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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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发布研考提醒,省内异地借考生务必12月8日起每天健康打卡
新京报讯(记者苏季)12月8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借考工作温馨提醒,根据安排,借考申请时间为12月8日上午8时至12月10日上午8时。河南省内异地借考由拟借考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借考。申请借考考生务必于12月8日起坚持每天使用“健康上报”App打卡。
河南省研考借考对象为当前仍滞留在报考点所在地以外且返回报考点确有困难的考生。当前已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不在本次申请借考范围。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借考申请,逾期不再办理。
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提醒,申请在外省借考的河南省考生,由拟借考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同意后安排。申请在河南省借考的外省考生,由河南省教育考试院会同拟借考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同意后安排,如拟借考地因考位紧张无法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统筹安排在拟借考地以外的考点。
另外,河南省内异地借考由拟借考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借考。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表示,各地将努力安排好借考工作,申请借考考生也要积极配合,务必于12月8日起坚持每天使用“健康上报”App打卡。拟借考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将根据App打卡情况,综合考虑当地考位数量、办考条件、考点设置、赴考路途距离等因素,审核考生借考申请,最终确定是否同意借考。如确因办考资源有限,考位紧张,将优先保障最困难、最需要的申请借考考生。
借考申请一经审核通过,考生原考位安排将被取消,无法再次变更,考生应慎重提交借考申请。
12月14日起,考生可登录研招网查询借考申请审核结果。未通过借考审核的考生仍需到原报考点参加考试。如有疑问,考生可通过电话或邮件向原报考点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咨询。
河南省研考咨询渠道。图/河南省教育考试院
编辑 缪晨霞
校对 赵琳
事业编,河南艺术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名
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文件精神,河南艺术职业学院使用经费自理事业编制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22名(其中:硕士研究生21名,本科生1名)。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艺术院校。学校现有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132号和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79号两处校区,占地面积54.98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8.12万平方米,地理位置优越,经济、文化、教育资源丰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5360万元,图书馆藏书46.03万册,多媒体教室、网络实验室、演播厅、报告厅、运动场、琴房、练功房、画室等设施一应俱全。学院设置传媒、戏曲、音乐、美术、戏剧、影视艺术、文化传播、艺术设计、舞蹈、幼儿教育、文化与科技产业等11个二级学院34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7000名。
建校以来,学校始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鲜明的艺术特色,以严谨的治学精神,造就了大批坚守在文化艺术一线的技术专家和骨干力量,培养了一批著名豫剧表演艺术家、歌唱演员和影视演员。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学校组织实施。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学院(部)负责人组成。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具体负责公开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河南艺术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20、2021、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要求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软件工程(动画方向)、舞台美术设计、钢琴专业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可不受以上毕业年限限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艺术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方案按照审核程序,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同时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和河南艺术职业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hnyszyxy.net/)发布,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省人社厅网站上发布的为准。发布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9月27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gov.cn/default.aspx?sid=81,进入“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8:00至2022年9月28日18:00,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我校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现场资格审查和确认时,应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海外毕业研究生携带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苑老师 靳老师
联系电话:0371-60867770 0371-60867550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试讲、答辩等),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实际操作、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分出名次。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绩效工资按学校有关规定发放。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
0371—60867770 0371—60867550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监督电话:
0371-60867536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0371-69691970 河南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 河南省人社厅事业处
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文件精神,河南艺术职业学院使用经费自理事业编制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22名(其中:硕士研究生21名,本科生1名)。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艺术院校。学校现有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132号和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79号两处校区,占地面积54.98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8.12万平方米,地理位置优越,经济、文化、教育资源丰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5360万元,图书馆藏书46.03万册,多媒体教室、网络实验室、演播厅、报告厅、运动场、琴房、练功房、画室等设施一应俱全。学院设置传媒、戏曲、音乐、美术、戏剧、影视艺术、文化传播、艺术设计、舞蹈、幼儿教育、文化与科技产业等11个二级学院34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7000名。
建校以来,学校始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鲜明的艺术特色,以严谨的治学精神,造就了大批坚守在文化艺术一线的技术专家和骨干力量,培养了一批著名豫剧表演艺术家、歌唱演员和影视演员。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学校组织实施。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学院(部)负责人组成。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具体负责公开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河南艺术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20、2021、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要求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软件工程(动画方向)、舞台美术设计、钢琴专业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可不受以上毕业年限限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艺术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方案按照审核程序,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同时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和河南艺术职业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hnyszyxy.net/)发布,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省人社厅网站上发布的为准。发布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9月27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gov.cn/default.aspx?sid=81,进入“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8:00至2022年9月28日18:00,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我校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现场资格审查和确认时,应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海外毕业研究生携带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苑老师 靳老师
联系电话:0371-60867770 0371-60867550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试讲、答辩等),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实际操作、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分出名次。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绩效工资按学校有关规定发放。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
0371—60867770 0371—60867550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监督电话:
0371-60867536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0371-69691970 河南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 河南省人社厅事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