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雪公主的王子殿下(故事:长公主与小将军私定终身,皇帝一道圣旨,要她和亲远嫁边塞)
父皇宠妾灭妻,为保阿娘尊荣,我出嫁和亲。
与其说我是来和亲的,不如说我是一个纪念突厥胜利的战利品。
我快要死了。
但我死之前,不会放过他们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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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叫萧灿,阿娘给我取这个名字是一片慈心,只愿我此生清澈明朗,潇洒灿烂。
我的阿娘,是东秦的皇后,十六岁嫁入东宫为太子妃,十八岁掌握朝政大权,二十一岁红妆上阵,守东秦江山,护东秦百姓,她是东秦人心中的定海神针。
在我幼时模糊的记忆里,阿娘的背脊从来没有弯过,不管是多么棘手的朝政难题,她轻描淡写的一句句吩咐下去便都能迎刃而解。
她为女儿身,却在朝堂上与那些大男人们周旋,轻叱怒骂,进退得宜,从不逊色那些男人半分。
我在离宫长大的记忆里没有阿爹,但我从来没觉得自己比旁的人缺少些什么,因为我有阿娘,有阿娘一个人就足够了。
慢慢长大的时候,我不禁会想,为什么同样都是他萧泽的孩子,待遇差别却那么大。
我的同胞弟弟阿焕因周氏而死,萧泽却以周氏有孕的理由,硬从阿娘手中保下了周氏。
他欢天喜地的迎接周氏的孩子降生,大赦天下,开仓放粮,他整夜整夜的抱着萧明烨舍不得撒手,他们一家人何其圆满温馨。
可我阿娘却瘦得形销骨立,心灰意冷地带着我躲在离宫,成日吃斋念佛,再不问世事。
阿娘带着我离宫七年,萧泽一次都不曾来看过我,而同时,他却手把手教萧明烨骑射、剑法、为人为君之道。
满朝文武都知道萧明烨是萧泽最最心爱的孩子,几次三番想立为太子,只因嫡庶之别才未能成行。
我悄悄跟着嬷嬷在元宵时上街去玩,曾见过周氏和萧明烨的车架,紫金宝顶的八驾大马车,缀满流苏珠玉,周氏钗玉满头地坐在里面,搂着萧明烨,车轱辘滚滚而过,笑声香味飘然而来,珍珠细帘轻轻晃动中,恍惚露出一个剪影,如见神妃仙童,当真是声势烜赫。
保住他们这般威势的阿娘却因爱子早亡退至离宫,叫人几乎忘了她的存在,而我的阿弟,骨埋泉下,怕是早已化成一滩雪水。
凭什么啊。
元宵那晚,我在阿娘旁边的蒲团上跪下,“阿娘,反了吧。”
反了吧,掀了那凉薄无情的皇帝,手刃仇人母子,顺理成章地掌握朝政大权,替阿弟报仇雪恨。
阿娘回身,素貌缁衣,眉眼已褪去年轻时的杀伐凌厉,看向我的目光只有似水柔和。
阿娘说,“有你,阿娘不会反。”
阿娘将我搂在怀里,她怀中的佛香沉沉,叫人安心,“阿灿年纪还小,不懂钱权都是黑心肝的东西,阿娘这一生连玉玺都用过了,再没什么想不明白的了。我只要我的阿灿啊,顺顺当当的长大,嫁人,快快活活的过一辈子,不要被那些污糟人弄瞎了眼睛。”
“阿娘知道,你与郑家的那小子,他常来同你说话,对不对?”阿娘笑了,眼里带着打趣,我一下子羞红了脸,“阿娘!”
我知道阿娘从不曾忘怀弟弟的血仇,也从没有一刻停止过对皇帝的怨恨,她只是为了我,将那一切都忍了下来,她希望用她的隐忍退让,换来我平稳美满的一生。
阿娘希望我简单快乐,那我便简单快乐,将那些仇恨、怨愤、不满和离经叛道都好好地藏在心里,如果连我也要忤逆阿娘,那阿娘此生岂不太苦了。
但或许,这就是命。
在我与郑霄婚期刚刚定下的时候,东秦战败了,突厥要求娶嫡公主。
我到离宫七年,我名义上的父皇第一次踏入这座宫殿便是与我阿娘吵得天翻地覆。
我也是头一次见到阿娘那般锋芒毕露的模样,“你敢叫阿灿去和亲,我便先将周觅盈绑了,有她在突厥三年,突厥岂不断子绝孙!”
萧泽气得发疯,完全没了一国之君的仪态,“能用一个公主解决的事情为何要动用千军万马!时日一到,阿灿必须嫁!”
他怒气冲冲从殿门跨出来,瞧见我,满脸怒气顿消,生硬地露出一个慈爱的笑来,“阿灿啊,都长这么大了。”
我恭恭敬敬地跪下行礼,“参见皇上,皇上万岁。”
他扶了一把,“你该叫朕父皇的。”
我退后一步,“阿灿不敢高攀。”
他的手悬在半空,半晌,他嗤笑一声,甩甩广袖,“瞧瞧她给朕养的好女儿,养得已经不认朕了。”
“你不认朕也无妨,但你总归要认你阿娘吧。”萧泽不紧不慢地补了一句,“阿灿,朕便将话给你说明白了吧,国库空虚,你和亲是势在必行的。”
“你该知道,你阿娘会为你做到哪一步。在事情还没有无法挽回之前,好好地选吧。”
若说在这之前我对他还存在这一丝不切实际的孺慕之情,从他那句话说出口时,便彻彻底底地破灭了。
阿娘昔年心死离宫,将手中的权势还得干干净净,如今若为我剑指宫城,无异于以卵击石。而萧泽,不会对我阿娘或我有一丝容情。
他会在九层高台上残忍地看着阿娘出完手中所有的底牌,将秦家连根拔起,将我远嫁,届时阿娘再如何愤恨滔天,也无能为力,连安稳的活过余生都不可能。
我总算知道,这个男人,真的对我与我阿娘没有感情。
长公主与小将军私定终身,皇帝一道圣旨,要她和亲远嫁边塞
2
阿娘当然无惧成败,她愿为我背水一战拼尽一切,这点我知道,萧泽更知道。
可我却不能那么自私,带累她与秦家满门去死。
决定去和亲的前一夜我悄悄去见了郑霄,他同以前一样,坐在离宫院墙外的大石头上等我,我立在旁边,贪婪地盯着他一直看。
他最近为我的事一直四处奔走,憔悴了,连将门子弟身上那股子特有的意气风发也消弥不少,我实在心疼。
郑霄抬起头看见我,黑眸一下子神采奕奕,他立刻站起来,三两步就到了我跟前,“着急见我,是有什么事吗?”
我扑进他怀里,死死搂住他的腰,笑中带泪,“郑霄,我不要嫁给你了,我要去当突厥可敦了,你一个小小的威北侯府容不下本公主的大驾,我贪图荣华富贵,我要去和亲。”
我感到郑霄的身子猛烈一颤,夏夜苍穹下,他久久地沉默后说,“我早知留不住你,我知道,你是为了不带累威北侯府与皇后娘娘。阿灿,不要将自己说的那么不堪,我听不得。”
我深吸一口气,“才没有呢,我就是贪图富贵,我留在这有什么好的,一个不得宠皇后膝下的公主而已,嫁给你日后还要给周氏生的那些贱人们行礼,还不如嫁去突厥······”
“阿灿,别说了。我知道不是的。”
郑霄红了眼看我,我本想说什么,可一张嘴,眼泪就哗哗落。
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
京都阳春三月的夜晚,天空清朗,圆月高悬,人声已经全然熄灭,只有离宫墙根那棵袅娜的大柳树在看着我和郑霄。
我想,我以后在突厥回忆起郑霄,可不能是这副模样。
我摸干眼泪,拉着他站到柳絮落得最纷繁地方,郑霄的肩上,头发上便落满了雪白的柳絮,我笑起来,“郑霄,你看,我们也走到白头了。”
今生无缘,柳下一走,便也算白头。
郑霄死死搂住我,在我耳旁许下誓言,“我会守着你,会一直一直守着你。”
我伏在他肩上呜咽,“不要,我要你就当从未踏入过离宫,从未认识过我,从今往后,好生过你自己的日子。”
长风一起,飞絮漫天,朦胧仿若梦境。
第二日,我穿上嫁衣去辞别阿娘。
我笑着说,“阿娘,我不能自私到为了自己赔上你和整个秦家,阿娘,你一定要好好活着。命里千回百转,说不准哪日我们母女还能相见呀。”
阿娘满眼是泪,紧紧攥着我的手,“总得试试······”
我努力笑着,“阿娘,那些事情就不要再想了,他甚至就等着你造反,他知道你会为了我做到哪一步,他早就布下了天罗地网在外等着你,这样他就能顺理成章地削弱秦家势力,更能名正言顺的将我嫁出去。”
我抱了抱阿娘,总觉得她又瘦了许多,后背的肩胛骨咯着我的心口发疼。
我好几次险些眼泪决堤,还是忍住了,郑重跪下,“今日女儿出阁,拜别阿娘。”
萧泽的皇帝仪仗一直送我出城,出城时,他装模作样地掉了两滴眼泪,而后才说出真正要紧的心声,“嫁至突厥,不比在东秦,要好生侍候可汗,切不可使小性子,边疆安稳全系你一身。你母后有你这样懂事的女儿,往后还有的是好日子过呢。”
这是在不动声色地提醒我,和亲并非儿戏,如若我不能使烽烟停息,那么便会殃及阿娘。
我定定地看着萧泽,他正是一个男子风华最盛的时刻,十二纹章九龙衮服穿在身上只显得身姿修长,丰神如玉,连下颌线也清晰漂亮。一点看不出即将年老体衰的痕迹。
萧泽被我看得不自在,“怎么了阿灿?”
我轻声道,“小时候离宫的嬷嬷都说我眉眼都长得似阿娘,唯独下颌不像,我很奇怪,我是阿娘的女儿,长得不像阿娘,还能像谁呢,只当嬷嬷是哄我罢了,时至今日才知嬷嬷其实并未骗我,只是我自己见识的少罢了。”
说来好笑,我长这么大,见萧泽的时候寥寥无几,自然我也不会知道,自己原来长得像他。
萧泽眼里出现一丝动容,不由自主地向我伸出手来,我已经深深福礼下去,他的手堪堪停在半空。
“阿灿今日为国为母而嫁,便算偿了骨肉恩情,望陛下日后善自珍重。”
而后我没有回头,转身上轿,决绝而去。
不知萧泽在夕照之下看着这个女儿远嫁突厥,心中可有半分愧疚心疼。
我说的那番话,哪怕能唤起他半分愧疚也好,他对我多一丝愧疚也能对阿娘多一份怜悯,阿娘往后的日子也能好过一些。
到突厥的前一晚,若眉告诉我,郑霄被他父亲打断了腿,因为他执迷不悟,跪在九清宫一整夜只求来我身边做个护卫。
我拿起茶盏,掩去眼底情绪,波澜不惊地回复,“应该的,他是镇北侯府世子,他还有要继承的家业和责任,现在只是一时想不通罢了,早晚,早晚,都会想通的······”
他会想通的,我也会的。
3
东秦战败,为免战火长久延绵才许出嫡公主和亲,与其说我是去和亲,不如说我是突厥战胜东秦的战利品。
我阿娘的母家秦家驻守边境时,边防稳固,兵力强盛,曾经狠狠打压过突厥兴起的势力。
秦家与突厥可以算得上是世仇,因而突厥指名道姓要我前来和亲,也有报复我阿娘的意思。
可想而知,我这个可敦,在突厥其实并无地位。说是突厥可汗赫连云矢的正室,其实连他得宠的姬妾也不如,她们仗着我听不懂突厥语,在我面前肆意轻蔑辱骂。
赫连云矢的母亲是汉人,为了坐上这个可汗之位,他杀了九个兄弟,又为了拉拢臣下,后宫众姬妾都颇有来历。
她们为难我,赫连云矢不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知道了就当不知道,甚至会及时“提醒我”,他需要的是一个和睦安宁的后宫,千万不要闹出什么叫他为难的事情。
我温婉大方地应下了,“这是自然,可汗放心。”
我从小跟着阿娘,见惯了萧泽后宫里那些口蜜腹剑的狠毒妇人,这些塞外人在我面前无论用这样侮辱性的字眼,我都只觉得她们坦率可爱。
她们都是草原儿女,不懂言语讥讽便如无头的箭矢,根本伤不着要害。
在突厥的时日良久,我徐徐图之。
唯一比较麻烦的,就是赫舍拉珍了。
她的父亲是祖儒,哥哥是赫连云矢手下的第一勇士,到现在,赫连云矢也依旧要依仗赫舍家族,拉珍又生下了儿子,因此在这些姬妾中,拉珍的地位格外超群。
拉珍的家族向来主战,仇视中原与汉人,我一个汉人公主突然嫁来和亲,夺了拉珍的可敦之位,自然成了一颗梗在她心里拔不去的刺。
她经常想尽法子折辱于我,将我的帐篷驱逐至最外围,不许奴隶给我送新鲜的吃食,隔三差五的带着人来翻我的嫁妆箱子,将我从东秦带来的绫罗绸缎糟蹋一空。
若眉抱着几匹霞影纱跑进来,气的快哭了,“这霞影纱何等珍贵,娘娘翻遍嫁妆箱底也不过只找出了五匹给公主,被那些蛮人用来装扮马,奴婢真是心疼。”
我波澜不惊的绣着面前的一幅屏风,“不过是死物而已,她们既喜欢,拿去就是了。”
若眉只能抹了抹眼泪,整理好情绪,走到我跟前道。
“殿下别绣了,奴婢来替您吧,拉珍夫人摆明了是要为难您,九折的大屏风哪里是三天能绣出来的,您仔细别熬坏了眼睛。”
我笑,“你也知道她是故意为难我,若是叫你替我,她岂不是更有理由了。”
到突厥后我都是这样,对拉珍与赫连云矢的其它姬妾尊敬有加,能忍则忍,能避则避。
我甚至待突厥的奴隶们都很好,这些奴隶是突厥从战败的部族里俘虏而来,他们的地位与突厥人豢养的牲畜差不多。
但我待他们从来温和有礼,绝不打骂,衣食也与我从东秦带来的仆从们一般无二,甚至在他们病时,将我从东秦带来的医药分给他们。
医药在突厥是稀罕物,比黄金更珍贵,很快,我的好名声便在突厥间传开了,突厥人有些什么艰难开始会求到我名下,在我能力范围内,我能帮的便全部帮了。
而后我写信到西境安护府,一面促成两边的互市,一面在突厥招募游民开垦土地,将塞上水草丰茂的地方播上稻种。
突厥人都说新嫁的可敦是神母临世,是来泽被突厥的。
拉珍听不得这样的话,想方设法的要叫我知道厉害,但突厥人不会玩心眼,她的手段我轻飘飘的便避开了,她使了大力却像是打在棉花上。
拉珍气急,只觉我并未将她放在眼里。
不过这倒也不算冤枉我,我的确没将她那点小手段放在眼里。
拉珍曾公开扬言,“总有一天我要叫她知道厉害。”
一日,拉珍得意洋洋地闯入我的营帐,得意洋洋地说,“你们汉人就是骨头软,手指连狼皮都剥不下来,做狗倒是很听话,你若是和周奉眠一样摇摇尾巴,来日我说不定还能赏你根骨头吃。”
听到周奉眠的名字,我脸沉了下来。
周奉眠,周氏的兄长,当年正是因为他兵败突厥,我才会出嫁和亲,萧泽顾念周氏情面,没有撤职周奉眠,他不思感恩,竟还敢投敌。
拉珍还在喋喋不休地说些什么,我已经一把掐住了她的脖子,指尖用力,直将她提溜离了地面,她眼中愈发显露惊恐的神色,脸涨的通红。
我收紧指骨,一字一顿地问她,“现在可还觉得,汉人的骨头软吗?”
我长在离宫,自然不像寻常闺秀学些琴棋书画的无用之物,阿娘教我的,是将门的百年积累,我怎可能是她想象中那般手无缚鸡之力的花瓶。
郑霄根骨奇绝,武艺冠绝同龄人,也不过与我堪堪打个平手,我能轻而易举地要了拉珍的命,留着她,不过是现在动她太麻烦。
看着拉珍像是要背过气了,我稍稍松了手,她狼狈地跌在地上,大口大口喘气。
我居高临下地看她,“本宫无意与任何人为难,但你若非要找茬挑衅,本宫也不是不能成全你。就算杀了你,难道突厥东秦有谁敢来收本宫的命吗?”
“放聪明些。”
我扔下这句话,出了帐篷。
4
而后我吩咐人牵马来,去了东秦设在边境的西境安护府。
夜里,我鬼魅般出现在周奉眠的中军大营,他搂着小美人进营,被吓了一跳,“何处来的贼妇人,敢擅闯我中军大营!”
我冷冷回头,周奉眠一惊,“崇国公主,殿下,这可不是您来的地方。”
我无视周奉眠的话,一步步走近他,“本宫今日听到些有趣的事情,跟周将军有关,实在好奇,便不顾礼数连夜前来想问将军个清楚,倘若有什么误会立刻解开了也好,否则将军驻守边境辛苦,还叫将军含冤,这可怎么好?”
周奉眠脸部肌肉紧绷,露出凶相,将怀中女子一把推开,“殿下说来听听。”
“听闻将军来西境,不是做人,倒是当狗来了。”
周奉眠不紧不慢地说,“公主,臣是不忘本才唤您一声公主,您还真拿自己当京城里金尊玉贵的公主啊,您说的好听是可敦,说得不好听连我府上的歌妓都不如。大家心知肚明也就是了,不该您过问的事情就当没看到,否则,为难我,也为难您自己不是?”
我弯唇而笑,眼中露出凛然杀意,“看来你是死不悔改了。”
周奉眠冷哼一声,“来人啊,妖妇竟敢冒领崇国公主之名,抓住她,生死不论!”
我背脊挺的笔直,稳稳的掀帘面对士兵的包围,气度自若。
“我的阿娘是秦皇后,十六岁嫁入皇家,守江山固天下;我的外祖是秦远山,长枪一横能挡突厥百万雄兵,我乃皇长女崇国公主,为父为国远嫁突厥,我东秦的好男儿啊,你们,要对我动手吗?”
包围圈出现骚动,我乘胜追击,眼神如刀横向周奉眠,“周奉眠勾结突厥赫舍氏,辱我国威,杀我百姓,可有勇士敢上前了结了他,谁杀了周奉眠,谁就是下一个征西大将军!”
周奉眠急了,“妖言惑众!这女子是突厥派来的细作!她说的话不可信······”
周奉眠身后人影一闪,他话音未落,脖颈与脑袋已经分了家,浓稠滚烫的血溅起三尺高,头滚落在地,两眼还瞪得大大的,看着很是骇人。
斩杀了周奉眠的那人收剑入鞘,朝我跪下,“末将韩煜参见公主,周奉眠对公主不敬,现已伏诛。”
我笑了,“韩将军请起,从今日起,由你暂代周奉眠,主理安护府事宜。”
“谢公主成全。”
没有十分的把握,我也不会孤身闯营,秦家世代经营西北,在军中根基之深岂是周氏能想象的,周氏以为在萧泽枕边吹风将我舅舅调离西境就能全盘接管西境安护府了吗?
军中大小将领几乎都是我舅兄一手带出的,周奉眠骨头软,没原则,为人卑劣,这样的人岂能被铁骨铮铮的西北军所接纳。
我要杀周奉眠,自然不费力。
诸事收拾停当,已经黎明,我拒绝韩煜要派人送我的建议,独自策马回程。
在东秦与突厥的交界,我看到驻马静立在朝阳下的赫连云矢。
他卸去了平日在突厥时脸上时有的玩世不恭,倒露出少有的几分认真来,“可敦孤身闯营,竟能斩杀主将后全身而退,不愧为秦家的血脉。”
既然四下无人,我也不想强装温柔贤淑,露出峥嵘棱角来,“可汗在此等候,是想尽一尽夫妻之情,替我收尸吗?”
赫连云矢笑了,“我说我是来帮可敦的,可敦信吗?”
见我沉默不语,赫连云矢便补道,“你们汉人皇帝向来心胸狭隘,杀了一个周奉眠,还会有第二个第三个,只要猜疑还在,秦家就永无出头之日。”
“那可汗的意思?”
赫连云矢唇角一弯,“我听说你们汉人有个词叫,斩草除根。”
我与赫连云矢相视而笑,有些东西在静默中达成一致。
5
突厥近日来了一个巫医,能卜算吉凶天象,每次经他算过的狩猎日子总是大获而归,突厥人信鬼神,巫医在突厥里有很高的威望。
赫连云矢对他日渐倚重,常常让他随侍左右,大小事宜都要问过吉凶之后又再行。
巫医对赫连云矢有这样可怕的影响力,因而他要收徒的消息一传出,王子与他们的母亲便都沸腾了。
拉珍希望自己的大儿子布格能拜在巫医门下,为以后他争得皇位埋下一分助力和人望。
赫连云矢有十一个儿子,布格既不是赫连云矢的长子,也并不得赫连云矢宠爱,自身也不够优秀出众,骑射甚至不如他的弟弟们,作为布格的母亲,拉珍自然要为他打算。
拉珍花费了大力气拉拢巫医,黄金美人流水般的送至巫医营帐中,其余夫人也都拿出各自家中珍宝献至巫医眼前。
但巫医对众王子依旧淡淡的,不偏不倚,没有表现偏爱谁,也没有表现讨厌谁。
拉珍咬咬牙,下了血本,让布格歃血认巫医为义父,并当众表示,巫医将永远是赫舍家族的上宾。
这番举动将巫医感动了,真的收了布格为徒。
布格成为巫医徒弟的好处显而易见,能够常常跟在赫连云矢身边,得到赫连云矢的亲自教导。
那年春天,不知从哪传来一阵疫病,专染牛羊,新生的羊羔子牛犊子眼见着病了一大批,巫医闭门三天三夜,拿出一张药方给了布格,明言能治好这场瘟疫。
布格赶忙用了,正如巫医所言,牛羊的病都好了,突厥人载歌载舞的将他们的布格王子围在中间,感谢布格王子为他们带来的生机。
那段时间拉珍尤其的得意,打扮的格外艳丽,好几次到我面前来耀武扬威。
我都只是笑着听,静静地伺候我从东秦带来的花种。
突厥水源不多,那花娇贵,我想将它种活便要花费更多的心力,拉珍不管是炫耀还是为难我都只是有一搭没一搭的听着。
拉珍感到无趣后就不来了。
我更加深居简出,静静等着秋天的到来。
深秋最后一片枯叶落下枝头的时候,毫无征兆地,第一头小牛犊抽搐一下倒下了,接着便是第二只第三只,然后便是整个牛群,羊群。
像是湖泊波浪扩散一般,一圈扩大到另外一圈,整个形势变得不可收拾。
得了疫病的牛羊会立刻感染别的牛羊,突厥人只能忍痛将自己放养许久的牛羊宰杀,但哪怕埋头从早杀到晚,得了疫病的牛羊也越来越多。
天公不作美,今年的初雪来得尤其的早,茫茫一层大雪下来,许多突厥人的囤粮都见了底。
愤怒的突厥人举起火把,夜里将巫医的住所包围得水泄不通,要将他架在火上活活烧死,死之前,他仰天大笑,嘴里叽里咕噜说了些话后,朝着布格一跪,慨然赴死。
他说的是柔然的语言,他说,“布格王子,我尽忠了。”
柔然为突厥所灭国,当年赫舍家族正是从柔然投降而来。
年轻的布格面对一个个恨不能将他生吞活剥的突厥人,面色惨白,连连后退,“我,我,没有!他,他不是!”
布格像一只被围猎的可怜小鹿,朝人群外撕心裂肺地喊道,“阿妈!救我!”
最后,当然是拉珍出来替她的儿子承担了全部的罪责,她面如死灰地跪在赫连云矢身前,承认自己与柔然细作勾结,布格什么都不知道,他不过是听从母命。
拉珍以为凭借着赫舍家族在突厥的超然地位,她怎么都可以保下一条命来,怎么可能呢。
拉珍她不明白,这件事她是毫无转圜余地的。
因为她触及了突厥人的底线。
背叛。
她背叛了突厥人和天狼神,自然是无法为纯正耿介的突厥人所容忍,突厥人高喊着,要对拉珍处以极刑。
在拉珍不敢置信的眼神里,赫连云矢唇角露出诡异一笑,同意了。
同时以雷霆手段拔出了赫舍家族。
古来君王皆是如此,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赫舍家族如此势大,竟能左右战局,赫连云矢早就忌惮多时,偏他们又不知收敛,但赫舍家族对赫连云矢有拥护之功,他来动手难免被人指责忘恩负义。
所以,他不方便做的事,我便替他来做,我给他一个能够光明正大除去赫舍家族的借口,有了正当借口,赫连云矢下手自然是又狠又毒。
夜里,赫连云矢自大婚后第一次到我帐中。
侍女们见到他都愣了,显然是没想到他会来,赫连云矢继承了他母亲一半的血脉,身姿颀长,颇有儒雅之气,湛蓝的眸子如湖泊剔透,如今少了掣肘,人都更多了几分意气风发。
他唇角含着笑,“可敦。”
我微笑站起,福身向他行礼,“我已为可汗去除心腹大患,希望可汗也能遵守诺言。”
赫连云矢唇角一弯,颇有风度地颔首,“可敦放心,赫连云矢活着,便永远不会主动向东秦挑起战火。赫连云矢以生命起誓,效忠于皇后娘娘与殿下。”
赫连云矢与突厥的历任可汗不同,他是个聪明人,他明白,眼下突厥再强大也不过是游牧民族,没有依托,没有根基。
一旦东秦从内乱中的消耗里缓过来,腾出了手,百万大军压境,那可就不妙了。
“不过,我还是很好奇,可敦怎能让一个巫医听命于你,还将性命托付。”赫连云矢问道。
我端着一杯茶,唇角啜着淡淡的微笑。
怎样听命于我,其实很简单。
他恨拉珍。
拉珍从不拿战败部族的奴隶当人,巫医的母亲与弟弟皆死于拉珍手下,只有他妹妹求到我脚下,才保住一条命。
赫连云矢终究是男子,不明白后宫这样的地方,掀起波浪的,从来都不是皇帝,也不是皇后,甚至不会是后妃,而是那些宫殿里无处不在却毫不起眼的仆从们。
我待奴隶们好,自然是有所图谋的,他们平日受尽折辱,唯独在我这里能得到自己做人的尊严,拉珍却还敢不知死活的得罪我,她的一举一动自然都会传至我的耳朵里来,也自然有人愿意以性命设局,只为要了拉珍的性命。
6
疫病爆发后,突厥的冬粮没了,是靠着我早前种在河套平原的丰收的稻米度过难关,原先突厥部落中对学汉人一般耕作田地还有所异议,如今这样的声音已经消失殆尽。
赫连云矢顺利在河套平原建立起一个正式的政权,史称西夏。他任用我带来的手工匠人在绿洲腹地修起宫殿,彰显国威。
他甚至特允我参政,西夏建朝之后,大小民生事宜他都问过我的意见后才实施。
崇国公主贤良之名传遍西夏土地。
与此同时,东秦政权逐渐握在了阿娘手中,阿娘扶持萧长烬登基,成为掌政太后,朝中大权独揽后,阿娘终于能够派人来给我送信。
整整十一年,我离开阿娘后,为怕萧泽猜疑阿娘,除了年节例行问候,我甚至不敢多给阿娘写一封信。
拿到阿娘亲笔书写的家书,我眸中眼泪几乎决堤。
来使是阿娘身旁最得力的内侍高公公,见我哭了,他劝慰道,“这些年太后与小殿下都受苦了,可再苦,往后也都好过了。小殿下可收拾收拾,相信不日娘娘就能接您回朝了。”
我抱着家信几乎不敢相信,“我还能有回到故土的一天吗?”
高公公慈祥地看着我,“娘娘殚精竭虑筹谋多年,重掌大权不就是为了再见小殿下一面吗?小殿下莫哭,好日子还在后面呢。”
我含泪点头,还想问另一人的消息,“那,那······”
高公公了然,“小殿下是想问郑将军?”
多年过去,难能有人能与我提到郑霄,我双颊红了红。“是。”
“郑将军多年未娶,只等着小殿下的。”
一句话说的我心口又烫又暖,几乎再要催下泪来,一切都那么美好圆满,我幸福得几乎要眩晕过去了。
“小殿下,都过去了,往后什么都会好起来的。”
“真的吗?”
真的都会好起来吗?
“真的。”
我后来回想起来,那是我见高公公的最后一面了。
我所有行装都打点妥当了的那夜,赫连云矢来了我的殿中,他望着满殿空旷,语气中竟带了些伤感,“真要走吗?”
想到明日就能启程回京,我心情很是明快,有心思与赫连云矢玩笑,“可汗是在挽留我吗?”
赫连云矢眼眸深深地望向我,竟答了个“是。”
我为他斟茶的手一顿,殿中的气氛凝固了,我不知道该怎样接他这话。
赫连云矢坐到我对面,“若我说我是在留你,你会留下吗?”
我静默了一瞬,还是诚实答道,“不会。”
赫连云矢自嘲般笑起,“早知道你会这般回答,却还是不死心一定要自己问上一问。”
说完,他仿佛释怀了,举起我斟好的那杯茶,“那便以茶代酒,为殿下送行,祝殿下一路顺风,往后所得皆为所愿。”
他这般说,我没有理由不喝下这杯茶,何况这是在我殿中,总不会有什么问题。
喝完茶,我起身相送赫连云矢,站起的一瞬间,忽然感到一阵天旋地转,一股热潮涌上脸,我用力地摇了摇头,想让自己清醒一点,但没有作用,身上像是有无数只蚂蚁在啃噬,酥麻得脚软。
我努力睁开眼皮,赫连云矢目光沉沉,正看着我,我用力地掐手心,“是你?不可能,那是我自己,我自己倒的茶啊······”
眼前一片虚化,赫连云矢模糊成宝蓝的色块,浓烈的男性气息逼近我,意识全无之前,我只听见他说的一句话,“殿下以为,作为一个母亲是汉人的王子,我是怎么娶到赫舍拉珍的?”
“其他汉人女子的分量怎能比得上太后娘娘的亲生女儿呢?殿下,我怎么舍得让您走啊。”
赫连云矢将我锁在内殿七天,这七天是我生不如死的七天。
他给我下了软筋散,将我的心腹全部遣走,东秦派来的使臣要见我,都被赫连云矢的人给拦了下来,只说我得了风寒,暂不能见人,也不便启程。
我昏昏沉沉的在床上躺了一个月,一个月后,赫连云矢守在我床边,听到巫女报出“可敦已有一月身孕。”后满意的笑了,对着使臣说,“真是不巧,看来可敦是回不去了。”
我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一字一顿地说,“我不会要这个孩子,你以为这样,我就会屈服吗?”
我强撑着从床上坐起,“我就当是被狗咬了一口,你的过错,我不会用来惩罚自己,等我好起来,我还是要回东秦,我还是会嫁给郑霄,我会好好过这一辈子!”
赫连云矢一点都不在意我对他的恶语相向,他低眉笑笑,“可敦是何等心性,郑将军对可敦又是何等痴情,我从未指望过这点小手段就能留住可敦在西夏,可敦要回东秦大可回去,我绝不会拦着可敦。”
“只是,”赫连云矢语调一转,“可敦怎么就不为郑将军想一想呢,你怀着西夏皇室的血脉,叫郑将军情处何地,叫郑家如何在你们京城圈中立足?最不济,您也该为太后娘娘想一想呀。”
我颤抖着嘴唇,说不出话来。
“可敦冰雪聪明,难道从来没有想过,太后娘娘许下什么才让我答应您回朝吗?”
“太后娘娘愿将边城十四州划归西夏,以换可敦回朝。”在我震惊的眼神中赫连云矢接着说道,“不止,我还要了甘州,多么重要的边塞位置,历来兵家必争之地,可敦猜猜,太后娘娘许是未许?”
我痛苦地闭眼,为了我,阿娘定是许了。
我之前被巨大的圆满冲昏了头,完全没有想过为什么我一个和亲的公主还能回朝。
哪怕阿娘铁血手腕,要接我回朝也必定面临诸多阻力,我甚至没有勇气去想,阿娘到底妥协了一些什么,才能达到这样的目的。
我现下怀了赫连云矢的孩子,于情于理,都不该接我回朝,若我执拗非要大归,只会给阿娘和郑霄带去麻烦。
我承受不住,将头埋入膝间,赫连云矢话音柔和的在我耳旁响起,“留下来吧,阿灿。”
7
怀孕后,我喜欢一个人走在西夏辽阔的草原上,赤着脚,看夏夜苍穹,星落如雨,远方人声灯火已经熄灭,天地间仿佛只剩下我一人。
西夏太大了,而人又太少了。
这些日子我不由得越来越多地想起拉珍临死前的情景。
她声名狼藉,宝石与华贵的服饰都被剥去,像条野狗一般被人关在木笼里,拖到黑漆的沼泽地扔进去。
越挣扎,陷入沼泽就越快,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恶臭的污泥没过头顶,最后窒息而死。
饶是这样,突厥人也还不解气,朝她扔牛粪,扔石子,巴望着她沉下去的更快一些。
拉珍在里面呜咽惨叫,但没有人同情她,他们围着她咒骂,用尽突厥人所能想象到的最恶毒的语言。
连她的三个儿子都唯恐避之不及。
这个时候,有人冲上去,跳入沼泽,抱住了拉珍的笼子,用后背替她挡下了突厥人砸来的石子。
他是拉泽,拉珍的义兄,被赫舍家族养大,无怨无悔的爱她追随于她,如果不是拉珍贪恋权势尊荣,非要嫁给赫连云矢当突厥可敦,他们本该是一对。
他爱了她一生。
哪怕她恶毒、跋扈、浅薄、爱慕虚荣、眼光短浅,哪怕她已经声名狼藉人人喊打,拉泽也还是爱她。为她不顾一切,与人群相悖也要站在她身旁去。
连拉珍这样的女人也有人爱。
那你呢。
萧灿。
往后有谁爱你。
谁会爱你。
孩子没有保住。
太医说是因为我心情郁结,母体孱弱的缘故。
知道孩子没了后,我心里反而松了一口气,原本为了腹中孩子也会强迫自己咽下一些饭菜,孩子没了后,我连这点顾忌也没有了。
整日整日地坐在院中,培育我从东秦带来的花种,也不知是不是我的病起过给了它们,连花朵儿都结的无精打采的。
第一缕秋风泛起时,我病了。
整个人如山倾倒,抬起手指都费力。
我不知道是何缘故,不知是自己百密一疏中了旁人的毒还是如今精神松懈了,我就是病了。
我病的很重,病中迷糊之时我只是想阿娘,想东秦。
我不想再机关算尽步步为营,我不想在这个异乡里面走一步算三步,我不想长十七八个心眼,吃口点心喝口茶也要细细计较,我真的好累了。
在这里没有人关心我,没有人在意我,他们依附我,利用我,却没有人能够看见我。
病的时候,我梦回离宫,还是十二岁时的模样,在灿若云霞的花海里扑蝴蝶,郑霄的白衣在阳光下耀眼非常,他笑着跑过来,那光就跟着他来,他在叫我,“阿灿---”
病中恍惚,我被人喂入了一颗丸药,辅以清水,头痛总算慢慢的缓解下去。
我睁开眼时,竟真的看见郑霄站在我身前。
病中见到故人,心潮格外澎湃。
我看见他,一时心里又恼又喜又怨,分不清过去与现在,恍然间还以为是少时,张起拳头就往他身上招呼,“你这冤家,这么久都不来看我,叫我白白挂念你这样久!”
他慢慢的摸着我的头发,将愤怒的像只小兽的我搂进怀里,柔声安抚,“公主,我来了,我来了。”
我死死揪着他肩部的衣服,呜咽着说,“别走。”
别再叫我一个人留在这他乡异地,哪怕是梦,也叫我再多看他一会儿。
郑霄回握住我的手,将我扶起坐在他的怀里,慢慢的安抚,“公主莫急,我在这里,我不会走。”
郑霄服侍我喝了药,又给我捻了被角,我的目光依然牢牢的追随着他,他转头看我,目光柔和似水,“公主莫怕,只要公主不想我走,我就不会走,我服侍公主一辈子。”
什么,什么叫做,他可以服侍我一辈子。
他这话说的蹊跷,我从见到他的狂喜里面回过神来,这才发现他穿着的是东秦内侍的衣服。
“你,你怎么会!”我看着郑霄,不敢置信。
这是梦,这一定是梦,郑霄肯定还好好待在京都,他怎么会在这里,穿着东秦内侍的衣服。
我跌跌撞撞地下床,“这是梦,这一定是梦!”
“公主!”郑霄从背后抱住我,制止住我的癫狂,“公主,我是自愿来陪你的。”
我嚎啕大哭,渐渐崩溃,“以往只要知道你和阿娘在京都安好,我在西夏吃怎样的苦都可以,可你怎能,你怎能······”
我甚至于对他破口大骂,“你简直蠢出生天!这些年是只有年岁在长吗!为了年少时候一段虚无缥缈的感情,放弃家族,放弃前程,让你自甘下贱当个内侍来伺候我!”
我不停地流泪,手无力地推开他的怀抱,“你回去,你回去······”
回到你本来的安稳人生,而不是陪我坠落。
我哭闹累了,再也没力气推开郑霄时,他紧紧拥住我,滚烫的热泪滴入我的发中,“阿灿,不要赶我走。”
他在我头顶喃喃道,“我出身将门,习得一身武艺,自小立志要抗敌守国。我一直以为我能做到,我从来没有怀疑过这一点,直到我十七岁只能眼睁睁的见你出嫁而毫无办法。我是将军,可我却无法保护最心爱的人。”
“阿灿,你是我此生唯一的亏欠,是杀多少敌人,挣多少军功都弥补不回来的亏欠。”
“父母膝下已有二弟尽孝,求你,不要赶我走。”
他呜咽着说,“你病重不起的消息传至京城,我,我,我只知道我若不来,我此生将再无安眠。”
他紧紧的抱着我,“公主,答应我,活下去,无论发生什么样的事情,都要活下去好吗。”
我将整个人埋在他的怀里,紧紧攥着他的衣襟,他是我在这世上所能握住的,唯一的热源和救赎。
8
在郑霄的精心照顾下,我很快能够起身,他陪着我到花园中散步。
他毕恭毕敬的跟在我身后半步,我回头刚要握住他的手,想叫他上前一步,他便立时跪下,垂头恭敬道,“公主,这不合规矩。”
他好陌生,他是那个郑霄,却又不再是。
他照顾我样样仔细,连我的花都从早到晚精心养护,自从他来,那些花的长势便好了许多,连成一片,绚烂华美。
照例,晚膳后,郑霄陪着我在庭院里散步,夏日将尽,凋谢的花盘上已经结出黑褐色的果实,一丛丛耸立,快有半人之高。
忽然,草丛中似有异响。
郑霄敏捷地拔开刀鞘,挡在我身前,沉声道,“保护公主。”
旁的随从上前,翻拨草丛,从里面提出一个男孩来。
那男孩被人抓住了,还在拼命挣扎,皮肤黝黑,眼睛和牙齿却很亮,恶狠狠的像头小狼崽,就是太瘦了,他挣扎时,黑色的果实从他包里纷纷掉落,看来是饿的不行,想跑到我的园子里来偷些果子。
我认识这个男孩,是赫连云矢最小的弟弟,赫连云追。
母亲是个卑贱的奴隶,以至于他也没什么地位,突厥的人自然不会将这样一个于汗位继承无望的王子放在心上。
我吩咐侍女将那些黑褐色的果实从他怀里收走,“这不是你吃的东西。”
看到那些果实从他怀里被收走后我舒下一口气来,让人给他那些奶酪与牛肉就准备打发了他。
郑霄却拦住了我的侍女,蹲下身来,与那个男孩对视,他摸了摸他的头,用突厥语不知与他交流了些什么,然后转过头来对我说,“公主,抚养他吧。”
郑霄的理由是我膝下寂寞,赫连云追出身卑微,我养着他,彼此日后都好有个依靠,我想了想就答应了。
反正赫连云追大部分的行程、功课都是由郑霄负责,我不费什么心思,养着就养着了,也不是养不起。
我都不知道郑霄是什么时候这样擅长于调教人的,赫连云追到我的宫里不过两个月的时日,整个人的精神面目都变得不一样了。
赫连云追野草一样的头发洗干净后剪短至额头,眉峰粗野,眼中野性难消,唇角长年抿着,黑色劲装,宽肩窄腰,年轻蓬勃的生命与他身上特有的桀骜结合起来,冷峻又迷人。
赫连云矢对我将他幼弟养在膝下的这件事没有表示出过多的反对,他只是淡淡的吩咐了赫连云追一句,“要听可敦的话。”
9
也许是膝下多了赫连云追,也许是郑霄时刻的随侍左右,病愈之后,我如赫连云矢所愿,变回他理想中温柔贤淑的可敦。
我再没对赫连云矢红过脸,大声说话也不曾,我甚至开始学着一个西夏女子应有的模样,屈尊亲自为赫连云矢脱靴,伺候他洗脚,对他千依百顺,无有不应。
赫连云矢喜出望外,觉得我身上的那根傲骨终于被他从脊背里抽出来了,得到这样一位家世高贵、容貌美丽、性情柔顺的可敦,他是很高兴的。
甚至他觉得这是郑霄的功劳,厚赏了郑霄。
日子就这么不疾不徐的过着,终于有一天,赫连云矢忍不住了,他将近来定下的几条新政都拿来给我看。
我从小跟着阿娘耳濡目染,这些东西处理起来如吃饭喝水一般的自然,比马背上打天下的西夏人不知要高明到哪里去。
也许是我这几年的柔顺安分叫赫连云矢放松了警惕,他觉得,我此生已经系在西夏,是断不可能再回朝的,我的倚仗也不过一个他,即使有几分手段也翻不出太大的花样。
他大胆地放权给我,同时派人严密的监视我。
我早就知道,赫连云矢对强权有一种扭曲的渴望与追求,他是王子时,不择手段也要成为可汗;当他成为可汗后,不择手段也要让西夏强大。
他享受征服、享受驾驭的感觉。
同时,他也是一个对自己极其严苛的人,子时睡,寅正起,几十年风雨无阻,身为一国之君,却过着苦行僧一般的生活。
戒律严苛的人,打破戒律时,放纵的也格外狠。
因为赫连云矢意识到,他其实根本不需要再对自己这样严苛,全天下没有人会再将他拽出被窝,指着他说废物了,他是西夏的王,是西夏独一无二至高无上的存在。
连我这个心高气傲的天朝公主都被他征服了,还有什么是他征服不了的呢。
我是一只他暗自操控着的皮影,咿咿呀呀的唱调与动作都要依附于他。
他放心大胆地沉入极乐,从中原来的藏色散人为他进献了一丸丹药,他食后飘飘醉仙,仿若掉入十八层梦境,每一层都与少年赫连云矢所想象的一模一样。
他沉醉在寻欢作乐中。
许多次,白日里臣子们要寻赫连云矢商讨事宜,他都松松垮垮的穿着寝衣,十分不耐烦的挥挥手,“去找可敦。”
等到他发现不对劲时,一切都来不及了。
猛然一天早上,赫连云矢发现自己的身体在向一个他控制不住的深渊滑落,他想叫人,支起手肘,伸出手,不过发出两个模糊的根本听不清的音节就晕了过去。
他再醒来时,身边的心腹都已经被我送走,我盛装华服站在他床前,赫连云矢哪怕再迟钝也反应过来了,他哽着嗓子,“毒妇,你,你敢算计······”
我捏起一枚他平时吃的丹药,唇角含笑,“乌金丹,可汗大抵有所不知,它在中原还有另一个名字,叫五石散。”
赫连云矢双眸瞪大,他恨我,他想说他恨我。
我捏着丸药,“不过也不能这么说,毕竟京城喜食五石散的人太多,商家少不得掺些别的东西进去,但乌金丸可是我特地为可汗而制,大丽花粉放了十足十,连一滴水都没有。可汗吃着,可还好?”
我从东秦带来的花种,正是大丽花,大丽花还有个名字,叫罂粟。
“可汗,其实我可以让你多活两年的,毕竟有些事情我还没有做完,你活着我终究是会方便一些。但你最近,想背着我做些什么呢?嗯?”
我尾音微微上翘,赫连云矢双眸瞪圆,对他来说无异于魔音入耳。
上位者,没有永恒的结盟关系,只有永恒的利益。
七年前,我阿娘独掌东秦大权,赫连云矢可以为了西夏的利益出兵助阿娘平定内乱;七年后,当新皇表现出强势,而阿娘垂暮时,他也同样可以为向新皇表忠诚而背刺我阿娘。
我轻轻笑了笑,“可汗是打量着我是个傻子是吗?”
会由着他算计我,而不做任何反击吗?
他以为我是汉人公主无法收服西夏臣子,他放给我的权柄他就能随时收回了吗?
那我当初又为什么要收养赫连云追呢?
有时候我甚至会故意为难他们,叫他们更快的倒向赫连云追。
赫连云追倒也算个苗子,郑霄不过稍稍点拨,这些事他便都能做的纯熟,一步步不显山不露水在赫连云矢眼皮子底下经营起来了。
我逼近他,毫无畏惧地直逼他的眼神,“你倒是教会我一件事,如果我不能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那就会伤害到我爱的人,”
赫连云矢恨不能坐起来淬我一口唾沫,但他做不到了,他只能徒劳地唾骂,那些不堪入耳的话我都不甚在意。
我理了理裙据,优雅地站起来,拍拍手,门后进来一群花枝招展格外艳丽的妓女,我倚门朝着赫连云矢笑,话却是说给那些女人听的,“好生伺候可汗。”
我关上门,关上有关这人所有的心绪怨念。
我抬头望向天际云彩,再无人能掣肘于我了,往后,天高云阔,自在随心。
我想做什么都可以了,也许我明天就回东秦,也许我明天,就去见阿娘。(原标题:《崇国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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