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3td版是什么意思(小米史上最坑的一款手机,号称最快,却被雷军抛弃)
小米3td版是什么意思文章列表:
- 1、小米史上最坑的一款手机,号称最快,却被雷军抛弃
- 2、小米历史上最成功及最失败的机型盘点,你用过哪一款?
- 3、细数小米手机历代手机代号,不是铁杆米粉还不一定知道!
- 4、垄断、算计、分合:半导体三个时代,三张面孔
- 5、对一起一诉二抗三判监守自盗案的思考
小米史上最坑的一款手机,号称最快,却被雷军抛弃
小米手机,作为国产手机的代表,从第一款手机其就备受关注,成为国产手机界的黑马,但正如iPhone也并非每款都是经典一样,小米手机至今发布的这这多手机中,也有着坑货手机,其中最坑的,莫过于当时号称最快的手机,小米手机3。
小米手机3在当时可谓是做出了重大改进,不但外形上有所突破,非常漂亮,在硬件上也有了巨大创新。这个创新就是当时小米手机3同时发布了两个版本,TD版和WCDMA版本。
当时的小米手机3宣称用了史上最强的双平台,结果没多久英伟达就退出手机界,td版各种不适配,最终被雷军自己都抛弃了。目前官方系统停留在安卓4.4版本,而别的MIUI系统都快到安卓7.0了!不但几乎不再更新系统,而且发热问题严重,小米手机3TD版成了多少人的痛。
抛去芯片问题不谈,这款小米手机3还算是一款不错的手机。创新是要付出代价的,尤其是被战友坑,其实雷军也是满心泪水啊,但是更苦的是买了这款手机的小伙伴了。
不知道你用过小米手机吗?你觉得小米的哪一款手机最坑?不妨留言告诉智趣科技吧。
小米历史上最成功及最失败的机型盘点,你用过哪一款?
文 | 小伊评科技
小米13系列即将发布,而小米从成立至今也已经度过了11个年头,同时也从那个只有14个人的“小公司”发展成为了一家拥有上万名员工,成为最年轻世界五百强,在全球手机市场中排在前三位的手机巨头。
这11年间,小米所发发布过的手机数不胜数,本文就来盘点一下,小米旗下所发布过的哪些「最成功」及「最失败」的手机型号。
「最失败小米手机盘点」
排名权重以对小米的负面影响作为参考,影响越大的手机会排在越靠前的位置。
1、小米11系列。
发布时间:2021年
失败原因:
1、骁龙888糟糕的功耗表现叠加MIUI12拉跨的优化。
2、部分批次由于低温锡工艺出现问题导致虚焊问题频发。
3、骁龙888囤货过多,导致产品产生积压,价格体系崩坏,发布价4000元的小米11在一年后仅需2000元出头即可买到。
后续影响:
小米11系列的失败是小米高端之路上遇到的一个重大挫折,甚至一度成为了影响非常恶劣的品牌危机。
其出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即有骁龙888的原因,也有MIUI的因素,但是总体也暴露出小米对于品控把控不严的短板。同时也让小米意识到,只会给系统做加法是一个错误的做法,也就从小米11系列开始,小米对MIUI系统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大幅精简系统功能。
2、小米MIX3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
失败原因:
1、采用滑盖这一失败的设计,无法平衡外观和实用。
2、整体配置平平,没有明显优势。
3、在OPPO Find X和VIVO NEX的夹击下,显得异常苍白。
后续影响:
小米MIX3直接将从MIX第一代开始所积攒的好口碑彻底葬送,同时也宣告了小米冲击高端的再一次失败,从此小米MIX系列彻底沉寂,到目前都没有再站起来。
3、小米Note第一代。
发布时间:2015年1月。
失败原因:
1、骁龙810发热问题严重,导致那一年所有搭载骁龙810的机型全部沦为火龙机。
2、过于追求配置,搭载了和当时欢迎不相符合的2K屏,再辅以大火龙骁龙810,结果自然是惨淡。
后续影响:
小米Note是小米在成立以来第一次向高端市场探索的机型,小米对于这款产品寄予厚望,用上了当时全行业几乎最奢华的配置,2K屏,骁龙810,HIFI芯片等等,整体做工素质也非常在线,然而由于骁龙810这颗大火龙的存在,小米Note出师不利,并未打开局面,反而成为小米历史上最失败的产品之一。
4、小米Note2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
失败原因:
1、LG提供的曲面屏出现阴阳屏等严重的偏色问题,影响产品观感。
2、骁龙821的发热问题依旧影响了消费者对于产品的信心。
后续影响:
小米Note2的失败直接宣告小米Note系列冲击高端失败,小米最终也放弃了小米Note系列,后续的小米Note3在产品定位上已经和前代有明显差异。
5、小米3 TD版。
发布时间:2013年。
失败原因:
1、英伟达首款SOC Nvidia Tegra 4发热严重,系统优化差劲且信号表现非常拉跨,和同时代的骁龙800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2、外观塑造拉跨,四不像。
后续影响:
小米3的失败是小米从建立之初赢来的第一波大范围的口碑危机,尤以小米3TD版最为典型,其搭载的处理器是英伟达的Nvidia Tegra 4,发热和功耗问题非常严重,用户口碑稀烂,而同时代采用骁龙800处理器的标准版则表现正常。
「最成功小米手机盘点」
1、小米MIX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
封神原因:
1、手机历史上第一款采用全面屏设计且拥有一整套配套解决方案的机型,开创了全面屏时代的先河。
2、首次采用陶瓷背板,整体做工,质感上乘,在小米产品线中也是出类拔萃的存在。
3、配置丰富,无明显短板。
后续影响:
小米MIX第一代是小米历史上最成功的高端机,在2016年发布的它甚至帮助小米走出了至暗时刻,这是一款应该被小米人所铭记的产品。
2、小米6
发布时间:2017年。
封神原因:
1、精致的外观设计和秘银配色,让这款手机的成为历史上最好看的小米手机。
2、性价比极高的售价。
后续影响:
小米第一代钉子户机型,小米6从发布到停产,其一直处于抢购中,同时也是自小米2S发布以来,小米数字系列产品中,综合口碑最好的机型之一,哪怕到现在其在小米粉丝心中都是最佳小米手机的候选机型之一,也是小米在2017年能够重新崛起的一个重要因素。
3、小米10
发布时间:2020年。
封神原因:
1、几乎完美的配置和相当出色的口碑。
2、外观在当时来看极具辨识度。
后续影响:
小米10是小米积攒多年后再一次向高端市场挺进的一个标志性产品,其价格相比于前代小米9直接拔高了1000块钱,是小米历代数字系列产品中售价最高的一款,但是这款手机却牢牢地在4000元价位段站稳了脚跟,让小米成功跻身4000元档俱乐部。
4、红米K20Pro
发布时间:2019年。
封神原因:
1、性价比极高。
2、做工,外观塑造皆上乘。
3、丰富的配置。
后续影响:
红米K20Pro是红米更名为Redmi之后发布的首款中高端产品,其一经发布就获得了广泛的市场关注,也为红米挺进中高端市场奠定了基础。
5、小米12S Ultra。
发布时间:2022年。
封神原因:
1、外观设计几角辨识度且具备高级感。
2、配置丰富,首发IMX989,噱头十足。
3、徕卡深度合作,品牌塑造更上一层楼。
后续影响:
小米12S Ultra毫无疑问是成功的,是目前口碑最好的小米高端产品,给小米高端之路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END 希望可以帮到你
细数小米手机历代手机代号,不是铁杆米粉还不一定知道!
小米公司成立七年以来,共发布了三十多款手机。其中绝大部分成为爆款级别的产品,在市场上饱受好评。也有一些产品如同昙花一现,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可以说,小米每一代手机的发布,都是一波全民科普浪潮。
细数小米手机历代手机代号,可以发现他们的代号都很有意思。
小米1/1s mione plus
小米2/2s aries白羊座
小米2a taurus金牛座
小米3td pisces双鱼座
小米3/4 cancro巨蟹座
小米4i ferrari法拉利
小米4c libra天秤座
小米4s aqua水瓶座
小米5 gemini双子座
小米5s capricorn摩羯座
小米5c meri矩阵
小米note virgo处女座
小米note pro leo狮子座
小米note2 scorpio天蝎座
小米5s plus natrium钠
小米max hydrogen氢
小米max pro helium氦
小米mix lithium锂
小米平板 mocha摩卡
小米平板2 latte拿铁
红米1s armani阿玛尼
红米2/2a 无释义
红米3 ido恒信钻石
红米3s/x land衣恋
红米pro omega欧米茄
红米4 prada普拉达
红米4a rolex劳力士
红米4x santoni圣东尼
红米note dior迪奥
红米note双卡版 gucci古驰
红米note2 hermes爱马仕
红米note3双网通 hennessy轩尼诗
红米note3全网通 kenzo凯卓
红米note4 nikel耐克(L码?)
红米note4x mido美度
十二星座是小米系列的命名规则,但并不是十二星座用完了就江郎才尽了。小米max、mix用的是化学元素代号,小米5c则另辟蹊径,meri矩阵作为代号,也许是纪念澎湃处理器的诞生。
最有意思的是红米系列,每个代号都是奢侈大品牌,恶意满满啊!平板系列代号则是咖啡,平板3会不会是卡布奇诺呢?
小米6马上发布了,你觉得会取什么样的代号呢?
垄断、算计、分合:半导体三个时代,三张面孔
1
垄断
1985年的一天,英特尔老板格鲁夫迷茫地望着窗外公园里的摩天轮,向身后的CEO摩尔问:“如果我们被踢出董事会,他们找个新CEO,你觉得他会怎么做?”
摩尔答到:“放弃存储器的生意。”
格罗夫眼前一亮:“那为什么我们不自己做?”
从这一刻开始,英特尔彻底告别了曾经让自己光芒万丈的存储器市场。
在此之前,英特尔几乎就是存储器的代名词,但在日本公司低价策略的强力围攻下,这家半导体巨头业绩全线下滑,最惨时居然一张订单都没拿到,走到濒死边缘。然而,公司的管理层不愿接受输给日本的结果,惰性、迷茫、失落,笼罩着整间公司。
改革势在必行。
格罗夫大手一挥,关闭7家工厂,解雇8000名员工,造成超过1.8亿美元的亏损。但同时,英特尔开始了另一场豪赌,花了3亿多美元,研发微处理器。
“怂恿”英特尔大举进军微处理领域的,是IBM。自苹果开启个人电脑(PC)时代后,IBM也进入到这个领域,并与1981年推出自己的处女作IBM5150。
为提升计算能力,同时也出于商业竞争的需要,IBM一直在寻找更好的PC微处理器(后称为CPU),作为当时美国最大的半导体公司,英特尔管理层经常被IBM“教育”,PC未来是如何星辰大海,微处理器生意是如何赚钱,英特尔应该专攻微处理器。
起初,英特尔存储器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微处理器虽有生产,并应用在IBM PC上,但算不上特别重视。直到1985年,存储器生意被日本人打断腿,英特尔才下定决心All in微处理器。
也在这一年,英特尔成功推出32位微处理器80386。
这一回,英特尔赌对了,80386制造工艺有了很大的进步,内含27.5万个晶体管,时钟频率为12.5MHz,可寻址高达4GB内存,较上一代286翻了一翻,除具有实模式和保护模式外,还增加了一种叫虚拟86的工作方式,可以通过同时模拟多个8086处理器来提供多任务能力。
虽然当时英特尔面临很多竞争对手,最强劲的有摩托罗拉,AMD也初涉微处理器,就连IBM自己,也在偷偷研发微处理器,但80386作为首颗32位处理器,性能毋庸置疑,更牛的是软硬件兼容性,成为当时最强大的微处理器之一。
经此一役,英特尔起死回生,并逐步重建信心。而令英特尔走向辉煌的,还是IBM。
当时的IBM采用微软的DOS操作系统,在不断的碰撞中,微软操作系统和英特尔的微处理器逐渐产生了化学反应,两者加强了联系,并实现协同开发,目的就是让PC的计算能力和运行速度更牛。到1980年代末,搭载微软软件和英特尔芯片的IBM已经傲视整个PC界,象征微软和英特尔深度合作的Wintel联盟也成型。
比尔·盖茨曾这样回忆:“微软和英特尔一起努力,开发更为快速的处理器。上世纪80年代以前,苹果公司是个人电脑产业的霸主。IBM 上世纪80 年代开始采用英特尔的处理器和微软的操作系统,因而取代苹果成为个人电脑产业的老大,英特尔与微软此时也成为电脑产业的巨人。”
但到1990年代初,眼看Wintel越发强大,竞争对手坐不住了,苹果、摩托罗拉怂恿IBM倒戈,组建Power PC联盟,苹果做操作系统,摩托罗拉和IBM合作开发处理器,向电脑厂商提供软硬件产品,意图挑战Wintel。
Wintel随即展开强烈反攻,英特尔推出奔腾芯片系列,微软则“珠联璧合”地推出了Windows 95操作系统,两者堪称PC界划时代产品,是那个时代最轰动的IT大事件。
1995年美国民众抢购Windows95
最后,PowerPC联盟无疾而终,而Wintel联盟则更加牢不可破。实际上,Wintel已经步入垄断状态,只要选择了微软,就会选择Intel,反之也一样。绝大部分PC行业的利润,都被他俩瓜分。
曾有电脑厂商无奈地说:“卖一台电脑能赚100元,其中英特尔拿去了70元,微软拿去了40元。”柳传志也说过:“我们生产一台电脑也就是一把大葱的利润。”
Wintel之所以能够形成这样的局面,当中的脉络也清晰可循。
一台电脑,最重要的两个部件,一个是操作系统,负责各种计算指令,另一个是CPU,完成各种计算指令,犹如一支的司令、士兵(包含装备),善于指挥的司令和骁勇善战的士兵(加上精良的装备),就能够所向披靡。
Wintel就同时卡住了两个最重要的部件,也就卡住了整个电脑,而随着协同开发的不断深入,不管是微软的操作系统产品,还是英特尔的芯片,都越发强劲,即便有对手,也会被他们联合绞杀。最终,Windows垄断了PC操作系统,英特尔则收割了85%的CPU市场,也成垄断之势。
到2000年代初,两家公司的市值都超过5000亿美元,而当时的中国GDP也才12000亿美元,微软、英特尔分别登顶全球最大软件公司、全球最大半导体公司。
这是属于Wintel的高光时刻。
2
算计
斗转星移,时间来到2007年,苹果发布了划时代的产品--iphone,宣告智能手机时代的到来,英特尔霸占了20年的芯片领域,也隐隐出现裂缝。
在PC时代大杀四方,但到了智能手机时代,英特尔好像跛脚了,总是跟不上,虽然他一直在努力,也拿下过苹果这样的大客户,但无奈各种尝试,最终都沉沙折戟,只能宣布彻底退出智能手机市场。
其实在架构上,早已埋下伏笔。英特尔基于电脑的X86架构,算力强大的同时,功耗也非常大,这在电脑上可能不算个事,因为电脑一般都连接电源,而且体型庞大,可以安装强力的散热设备。
但到了手机,体型很小,只靠一块电池供电,功耗大意味着耗电高、散热差,用户体验很不好,还可能引起爆炸。从这个角度上讲,英特尔必须转而寻求低功耗的架构。
然而,对于芯片公司,大规模的更换基础架构这种事,意味着从制度、人事、组织结构、研发体系、资金、客户等全方面的变革,不要说英特尔,换谁都会掉层皮,而且从高功耗转向低功耗,烧钱无可避免,即使成功推出,也很可能使现有客户放弃购买X86产品,这无异于壮士断腕,自己革自己的命。
所以利害权衡之下,英特尔选择了弃车保帅。其实,即使英特尔不退出,他也不可能成为智能手机芯片霸主,因为有一个更会“算计”的公司--高通。
英特尔的高功耗问题,高通搞定了。
这中间,有一个“高手”助了高通一臂之力,他就是英国剑桥的芯片架构开发商-ARM,这家原本是Acorn计算机公司的芯片业务部门,后因为业务不佳被剥离,ARM领导人调整了商业模式,研发芯片基础架构,并通过授权的方式卖给其他公司,由其他公司在基础架构上做二次开发,最终生产和销售芯片。
最重要的是,ARM将低功耗芯片基础架构作为自己的研发方向,高通采用了ARM的基础架构,并以此开发手机芯片,最终大获成功,以至于后来的手机芯片开发商,苹果、三星、联发科、海思,均采用ARM架构,甚至连微软,也禁不住诱惑,选择适配ARM架构的芯片。到现在,全球95%的智能手机芯片,都是基于ARM架构开发的。
不过,仅仅依靠ARM架构,高通不至于到达今天的位置,因为ARM是开放授权,高通能用,竞争对手也能用,而高通真正的绝招,是通信制式专利。
2007年,手机基带芯片还是德州仪器的天下,从Nokia到Moto,使用的基本都是德州仪器的OMAP移动处理器。高通也推出的竞品—Snapdragon S1,意图和德州仪器竞争,结果却不尽人意。
但是,高通的优势已经开始显现,即Adreno GPU以及其通信制式的专利(CDMA)。
德州仪器在性能方面尤其是GPU是相对保守的,当OMAP3640的Power VR SGX530的FP32只有1.6GFlops时,高通Adreno205的FP32已经达到了8.5GFlops,在理论性能相同时,GPU的面积比其他SoC要小很多(比如835-10mm2,970-18mm2)。
这里需要提一提英伟达,在性能方面,当时最强的并非Adreno,而是图像处理先驱--英伟达的Tegra,最先推出双核/四核处理器,最先采用40nm制程,最先采用1MB的L2 Cache,再有强大的GeForce GPU加持,但是为何还是被高通打败呢?
问题出在通信制式上。
众所周知,当时的移动通信制式,2G有欧洲的GSM和美国的CDMA,3G则是欧洲的WCDMA、美国的CDMA2000、中国的TD-SCDMA(懂通信的小伙伴建议直接忽略这个制式),任何手机只要使用这些网络,都需要交相应的专利费。而不管是WCDMA还是TD-SCDMA,都和美国的CDMA/CDMA2000的密切关系,一如现在的半导体,不管你是不是美国公司,也不管是设计、制造、封测、原材料、装备,都离不开美国技术。
而高通正是美国通信制式标准的制定者,拥有大量的专利。从2007年起,高通宣布CDMA硬件和专利授权分开收费,并且禁止二次授权。这就意味着,每一部手机都得必须向高通缴纳高额的专利费用。直到今天,高通的大部分盈利仍然来自于此。
在芯片领域,高通同样实力强大。2011年,高通骁龙芯片就把基带集成到Die里,而OMAP使用的还是耗电量相对略大、占用面积更大的外挂基带;虽然英伟达收购了Icera,使得Tegra也是基带集成到Die的方式,但是这家公司问题在于没有CDMA相关技术,比如小米3TD使用的是Tegra 4,在中国电信的手机上用不了,因为中国电信的制式正是CDMA;虽然OMAP的SoC有CDMA,但是却没有HSPA ,网速相对其他的要慢上一截。
所以,其他家的基带芯片,要么速度差,要么成本高。以至于在2011年,苹果的基带从英飞凌(被英特尔收购)转投高通阵营,即使后来因为和高通闹翻,最后也不得不和解。
甚至有人戏谑高通:交专利费送芯片,其他厂商难有还手之力。
2011年,PC浪潮转换为智能手机浪潮,变换的不仅是设备,还有各自领域的关键部件,操作系统霸主从微软变成了IOS和安卓,芯片霸主则从英特尔变成了高通,而商业模式的进化则更加绝妙。
英特尔的商业模式是靠卖芯片赚钱,高通也有芯片销售收入,但他实现了通过专利授权模式收费。
高通授权费的来源主要是芯片厂、手机厂,芯片厂按固定授权费支付,通常为每个厂家50万美元;手机厂则按每部手机售价5%支付授权费。
这种商业模式的精妙之处在于,授权费可以跟随手机销量而浮动,手机卖得越多,授权费就越多,从而将手机产业的整体利润绑定在自己身上,可谓算计到家了。
都说三流企业做产品,二流企业做品牌,一流企业做标准,这句话用在高通身上,再合适不过,和英特尔收割PC一样,高通也收割了相当大一部分智能手机的利润,也让无数的手机厂商的净利润率还比不上交给高通的授权费比例。
以至于后来华为也想学这一招,在5G标准制定上成为最大的黑马,可惜受到美国的强力打压,那是后话了。
3
分合
时间来到2021年,智能手机已近饱和,虽说不上落寞,但大概率和当年的PC一样,会归于平淡。
掐指一算,智能手机至今已经14个年头,也到一个新产业接棒之时,问题来了,谁将接棒智能手机?哪家芯片公司又将崛起为新时代的霸主?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不妨先回到一个本质的问题,电脑、智能手机到底是什么?
用戏剧化的语言概括,这些设备就是帮助人正儿八经懒惰的工具,有了电脑,你写篇文章、画个图,就轻松很多,有了手机,你可以不用亲自跑到商店买东西,也不用亲自跑到银行取钱、转账、汇款,货物可以送到家给你,转账可以点点手指就完成,也是轻松很多。
所谓的智能,其实就是有个工具,想我之所想,干我之所干,苦活累活脏活都帮人做了,人就可以乐哉悠哉。
所以下一个浪潮是什么?
最大的概率是全面智能化时代,人开的汽车、住的房子、用的家私家电、走过的马路,都应该是智能的,人现在干的很苦很累很脏的活,都应该有智能设备去替代。
这是人类的大时代。
其实,电脑和智能手机也可以归入这个大时代,作为智能化的先驱。只是,全面智能化需要比电脑和手机更强大的算力,需要通过两端去实现。
一端是云计算,数据中心的强大算力,通过电信网络触达每一个智能设备,等于赋予了他们数据中心的算力;另一端是智能终端本身的算力也要提升。
所以在芯片领域,能够同时在这两端都提供足够强大的AI芯片的公司,将成为“芯”的霸主。
很多科技巨头的老板已经看到这种趋势,拼命抢占先机。
传统的芯片巨头,英特尔主攻服务器市场,花数百亿美元收购了一系列AI公司,包括以色列的Altera、Mobileye、Habana,意大利的Yogitech,俄罗斯的Itseez、美国的Movidius,目的很明显,希望在AI时代重回巅峰。
高通也毫不掩饰进军AI芯片的野心,骁龙865巩固5G手机,Cloud AI 100系列则强攻数据中心、云计算、自动驾驶。
英伟达的野心更是路人皆知,花400亿从孙正义手中收购ARM,期望从基础架构中掐住AI赛道,不仅弥补自己在智能手机时代的遗憾,更赢下未来。不过,这项收购估计很难通过各国尤其是英国和中国的反垄断审批。
相比传统巨头的抢夺,另一种模式或许更值得我们关注。
那就是新兴一体化公司的崛起,最著名的是特斯拉,自动驾驶操作系统、AI芯片、终端,全部一手包办,没有什么关键部位受外界控制,加上马斯克各种超前卫的AI项目,如人体植入芯片,如果模式成功,特斯拉有可能成为吞噬整条AI产业链价值的新物种。
电子业长达数十年的分工,可能在AI时代合上。
4
尾声
电视剧《走向共和》里,李鸿章说了一句话:“一代人只能做一代人的事。”
放在半导体行业,颇值得玩味。
半导体的前两个时代,英特尔用“垄断”展示了PC时代的面孔,他做了PC时代芯片人能做的事;高通用“算计”展示智能手机时代的面孔,他做了智能手机时代芯片人能做的事,两者堪称成功典范。
两者也将所在时代的芯片生意玩到了极致,一个合纵连横,结盟最重要的软件供应商,关起门来瓜分“世界”;另一个则采取开放的模式,但是把“手”伸到无限远,只有能触及的地方,就能名正言顺地“顺手牵羊”。
什么是赚钱的生意模式?
英特尔和高通就是,但这种生意模式对于产业链的其他方,可能意味残酷,意味着被剥削。
在新的AI时代,是英特尔的东山再起,还是高通的再下一局,又或者英伟达的弯道超车,再或者特斯拉的揭竿而起,都未可知。
每个新时代,都会造就新英雄,会诞生新的物种、新的商业模式、新的偶像崇拜。
我们期待的是,新时代能够给我们展现出全新的、激动人心的面孔。
对一起一诉二抗三判监守自盗案的思考
小案件引发“一诉二抗三判”大动作
2013年11月15日凌晨,四川顺丰速运有限公司25岁的员工杨某在“成都中转场”上夜班,负责快递包裹的分拣。其间,杨某将自己经手分拣的一个外有“M”标志、内有一部小米3TD手机的快递包裹秘密窃走。
同月20日,顺丰公司发现托运的包裹丢失,经调取、查看“成都中转场”的监控录像,发现系杨某窃取,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当日下午,杨某被抓获,公安人员自其身上搜出被盗手机,后带杨某前往其暂住地房内查获被盗手机的充电器和发票。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1999元。
杨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在分拣时窃取手机包裹的事实,并赔偿顺丰公司1999元。11月27日,公安机关以杨某涉嫌盗窃罪将其刑事拘留;12月11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上述事实在公、检、法三机关的侦查、起诉和审判程序中,以及在一审、二审和再审裁判中都没有争议,唯对本案的性质认定和法律适用发生了重大分歧,以致如此一起快递公司员工监守自盗一部手机的“小案件”,居然动了“一诉二抗三判”的“大手术”!
(一)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四川省双流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某犯盗窃罪,向双流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二)县法院一审判决。2014年5月22日,双流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杨某犯盗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三)县检察院提起抗诉。双流县人民检察院以一审法院另案审理的被告人贾某某盗窃案中判决结果为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而杨某案的判决结果为单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两案盗窃金额和量刑情节相当,判决结果差距很大”,故认为原判对杨某的“量刑畸轻”为由,提起抗诉。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同意并支持这一抗诉意见及理由,要求“科处的刑罚应比贾某某重”。
(四)中级法院二审改判。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杨某作为顺丰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经手本单位财物的职务之便,采用盗窃方法侵占本单位价值1999元的财物,应属职务侵占性质,但因侵占的财物价值未达到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定罪起点1万元,依法不应以犯罪论处。抗诉机关“原判量刑畸轻”的意见不能成立,不予采纳。2014年9月12日,二审法院判决撤销原判,宣告杨某无罪。
(五)省检察院提起抗诉。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第一,杨某作为顺丰公司的分拣员,仅负责在运输传送带上分拣货物、码货归类,对货物的接触时间相当短暂,且有监控摄像头负责监督货物分拣工作,这使得其对货物不可能产生实际控制的权力。第二,杨某利用仅因工作关系熟悉作案环境或易于接近作案目标等方便条件侵吞单位财物,不属于利用“职务便利”,而属于“因工作关系产生的作案地点、作案机会便利”。第三,杨某利用自己能够接触到货物的“工作便利”,采取用大件遮挡小件的方式躲避扫描,秘密将货物转移并藏匿,并未侵犯职务的廉洁性,而系利用不为监管人员(监控)知悉、发觉的方式窃取财物,其行为应构成盗窃罪。第四,杨某系顺丰公司内部员工,其利用工作便利秘密窃取单位承接的快递货物,对顺丰公司乃至快递行业声誉造成较大影响,其社会危害性比普通盗窃犯罪更大。
(六)省法院提审。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提审后以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抗诉理由不能成立,依法不予支持”为由,裁定维持原判。其主要理由为:首先,杨某的身份应属于顺丰公司的工作人员,对其所经手的托运包裹丢失、被盗等后果产生的责任由顺丰公司对外承担,杨某作为顺丰公司的工作人员以及具有经手顺丰公司财物的职务便利这一客观事实,符合职务侵占的主体要求。其次,顺丰公司基于快递合同而合法占有、控制托运人交付的涉案财物并对财物的丢失承担赔偿责任,涉案财物应视为顺丰公司财物。最后,杨某受顺丰公司安排,负责公司快递包裹的分拣工作,具体经手涉案财物,对本单位财物具有临时的实际控制权,其利用这一职务上的便利,将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符合职务侵占罪的犯罪行为特征,但因侵占的财物价值1999元未达到职务侵占罪的定罪起点,故依法对其不以犯罪论处。
可以说,在刑事司法程序中,这是一起小得不能再小的刑事公诉案件。即使按一审法院对杨某以盗窃罪定罪判刑的判决,也仅仅是“单处罚金”3000元,似乎连有的治安案件(如赌博、嫖娼)对违法人员被抓获后通常都是“5000元”起点的罚款都不及(这里暂且不讨论“罚款”与“罚金”的法律性质问题)。但这个案例所引发的有关法律适用的讨论却是很有意义的。
盗窃罪还是职务侵占罪?
对二审法院“宣告无罪”的判决和提审法院“维持原判”的裁定,笔者是赞成的,不过,高、中两级法院对一审判决和三级检察机关均一致认为杨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的理由,仅仅用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盗窃本单位财物的,不应以盗窃罪论处”一笔带过,显得过于简单,似与最高人民法院一再强调在裁判文书中对这类在适用法律方面有重大分歧的案件应当特别注重释法说理的要求不符。
同时,笔者注意到,在围绕本案应当如何定性的讨论中,有一种“理由”在司法实践中很有代表性:当前一段时间,快递行业盗窃案件(尤其是快递公司的快递员、分拣员“监守自盗”类案件)呈现出逐渐增多甚至“井喷”的趋势,这或已成为对现代新兴运输业和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构成严重隐患的一大毒瘤。如果对这类行为适用职务侵占罪的规定,势必要求犯罪数额达到1万元标准才能定罪处罚,这无疑会极大地放纵快递运输业的“小偷小摸”现象。所以,对这类案件应统一适用盗窃罪从而保持对快递行业盗窃案件严厉打击的态势,才能有效发挥刑法对经济社会发展应有的保障功能,为快递运输业健康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司法裁判的显著特点之一就是它的滞后性。换句话说,司法机关只能依据在行为发生时有效的法律对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进行审理并裁判。司法实践表明,所谓在刑事司法中为了鼓励或支持某种“新兴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而“保驾护航”,往往就意味着在适用法律时对现有的法律规定有所突破或变通,而这恰恰是违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社会主义司法原则和“罪刑法定”的刑法原则的,也是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相悖的。至于对这类行为“如不定罪判刑”就会“放纵”快递运输业“小偷小摸”的推理,更有“客观归罪”之虞,显然是不合逻辑的。
其实,对快递行业频发的“小偷小摸”的违法行为,定罪判刑并不是也不应当是唯一选择。在所有的法律制裁手段中,刑罚决不应排在首位。如果把那些本可以通过其他法律制裁手段处理的都不问青红皂白地“一网打尽”并“入刑”的话,不仅难以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而且也可以说是一种“适用法律错误”。
解析“全面审查”
指控盗窃罪,一审判决也是以盗窃罪定罪判刑,第一次抗诉也认为是盗窃罪而且“量刑畸轻”,可是在二审判决中不仅没有“维持”一审判决,也没有采纳要“从重处罚”的抗诉意见,反而既不定罪盗窃更不从重处罚,而是“宣告无罪”!用民间俗语来说似乎是“烧香引出鬼来”!由此,也引发了媒体对二审法院的改判是否程序正当的质疑。
笔者认为,无论是就一起小案件居然经历了“一诉二抗三判”的复杂程序而言,还是二审法院作出与起诉罪名、一审判决、抗诉理由完全相悖的无罪判决而言,都是符合法定程序的,均无可厚非。当然,其中涉及一个较为“专业”的程序问题——即在二审程序中是进行“全面审查”还是“限制审查”?对此,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有着截然不同的区别。
民事诉讼实行“限制审查”。按照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三百二十三条在对这一规定进一步明确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的基础上,特别强调“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理”,只有如果发现“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时才作为“除外”情形。
刑事诉讼实行“全面审查”。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均明确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如何实现刑法的谦抑原则?
本案中,无论是二审法院还是提审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既未支持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对原审被告人定罪判刑的判决,也未支持三级检察机关“量刑畸轻”的抗诉意见,二审法院在二审程序中直接改判原审被告人无罪,提审法院在决定提审后又维持原判都是正确的,也是全面贯彻实施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基本要求。
2017年1月,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时任中央政法委书记的孟建柱就指出:“要在严格依法办事前提下,树立谦抑理念、审慎理念、善意理念。”显然,这个要求是与党和国家一直坚持的“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是一脉相承的。
对本案宣告无罪判决持反对观点的理由虽然很多,也很充分,但恐怕还有一条理由尚未明言:凡是达到了刑法规定的某个犯罪数额标准的就一定要以犯罪论处;凡是构成犯罪的行为人就只能判处监禁刑(收监执行)才能实现刑罚目的;凡是被收监执行刑罚的人就一定会改恶从善。
就杨某案而言,如果我们先撇开繁琐的犯罪构成要件、法律适用标准、刑事诉讼程序,而站在预防犯罪的角度考量:到底是对其收监执行刑罚的社会效果好,还是由用人单位对其辞退后交给公安机关警告、罚款好?
2016年本刊第13期上发表了一篇题为《看守所与拘留所是“邻居”有什么玄妙?》的文章,其中分析了一个有趣的现象:不少地方的看守所与拘留所都是“邻居”,要么一墙之隔“背靠背”;要么隔街相望“面对面”;要么并驾齐驱“手牵手”。可实际情况是,虽然两家是“邻居”,但“经营状况”大相径庭:常常是看守所门庭若市,而拘留所门可罗雀!典型调查发现,拘留所的关押量不足看守所的十分之一!
按理说,拘留所监管的都是被治安拘留或司法拘留的人,属于尚不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人员,而看守所则是关押被刑事拘留、逮捕的人,属于涉嫌犯罪的人员。由于违法不等于犯罪,但犯罪必然违法,通常情况下,违法人员应当大大超过涉嫌犯罪的人员,拘留所的人数应当大大超过看守所才合乎情理,怎么反差会如此之大?
显然,其中一个重要的解释只能是看守所羁押的人员中有“扩大化”趋势:羁押了不少不该羁押的人员,如未涉嫌犯罪、虽涉嫌犯罪但不需要判处刑罚、虽然需要判处刑罚但不需要收监执行而可以实行社区矫正的。
也许,在这个相当于“流水线”的司法程序中,似乎没有谁去考虑过对某个人(并不一定是杨某)的处罚只有“大刑伺候”这唯一的选择!没有谁在考虑对这类案件适用“收监执行”的刑罚是否就做到了“罚当其罪”?没有谁去考虑对其“定罪判刑”就一定比适用警告、罚款等非刑罚处罚方法更有利于其改恶从善?据悉,本案案发后,杨某在被刑事拘留期间已被公司辞退。
由此,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如果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在这一个个类似于杨某的“张某”“李某”“王某”等案件中,都不能反思长期以来以“大刑伺候”为基本标志的“司法流水线”上的习惯做法的话,所谓要实现刑法的“谦抑原则”和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进而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也只能是一句空话。
(本文作者系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第八编辑部主任)